您现在正在浏览:首页 > 通知公告 > 公共信息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度费控计量表箱供应商评估公告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度费控计量表箱供应商评估公告

发布时间: 2015-12-31 16:00:23  来源: 本站原创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度费控计量表箱供应商评估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二级物资供应商管理工作,提高供应商管理水平,建立良性竞争环境,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费控计量表箱类供应商资质能力评估标准》。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对费控计量表箱供应商开展评估工作。本次评估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重要事项声明

按照南方电网公司《关于印发<南方电网公司低压用电客户费控电能计量装置典型设计>等技术规范的通知》,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今后将全面推广费控电能表,公司将于2016年上半年启动费控计量表箱的框架招标工作。费控计量表箱招标结果生效日起,普通型表箱的招标结果将停止执行,并不再采购普通型表箱。

二、评估物资目录

 

序号

物资类别

标的

1

费控计量表箱(PC外壳)

一位三相动力非金属费控表箱

一位三相带互感器非金属费控表箱

一位单相费控非金属表箱

二位单相费控非金属表箱

四位单相费控非金属表箱

六位单相费控非金属表箱

十二位单相费控非金属表箱

一位三相费控非金属表箱

二位三相费控非金属表箱

四位三相费控非金属表箱

三、评估计划

按照工作计划,本公告目录内物资供应商评估工作安排如下:

 

序号

评估申请提交时间

评估安排

评估结果确定时间

1

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3月25日

2016年4月

评估报告审批

完成后

备注:除首次评估外,其它评估安排按常态化开展。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具备批量生产、销售、供应PC计量表箱所必需的生产制造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三)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四)凡属国内生产的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参加评估。

(五)报名单位未被南方电网公司或广东电网公司暂停投标资格。

(六)无其它重大诚信问题的。

五、评估申请提交

(一)地点和方式

1、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

2、只接受供应商现场所提交的评估申请及资料,对于供应商以邮寄、快递、传真等其他方式提供的申请资料,将视为无效申请。

(二)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料

1、评估申请表(附件)

2、供应商需提交审查的资料原件

 

序号

需提交的资料(原件)

资料提供要求

1

企业营业执照

1、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2、被评估供应商有多个生产地址的,被评估供应商出具每个地址的工商登记资料。

上述资料应属实,并可通过政府工商管理部门网站查询。(如: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

2

提供计量表箱近三年(不含本年)的供货合同及全额发票

1、提供业主(最终用户)供货合同原件及货物清册、合同发票原件。

2、合同须由被评估供应商自身签订,供应商通过代理商、经销商供给用户的供货业绩,产品在试验室或试验阶段的业绩或向同类产品制造厂供货业绩、作为元器件、组部件的业绩不予考虑。

3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2、证书须包含低压电器类产品的生产及制造且在有效期内。

4

计量表箱3C证书及检验报告

提供的低压电器类产品3C证书及试验报告原件。

5

计量表箱

PC类:注塑机3台及以上、模具的购买发票原件

1、提供生产设备及模具的发票原件。

2、按报名标的提供PC类计量表箱生产模具照片电子版且模具必须为打开状态。

       
 

(三)评估工作相关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5297

技术支持电话:020- 85127382;020-85125285

投诉受理电话:020-85120185。

六、注意事项

(一)仅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评估,报名供应商的子公司、控股公司、母公司等不作为评估对象。

(二)评估合格结果有效期原则上自通知之日起为两年。若因评估标准发生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在有效期满后需重新组织评估的,其合格有效期不作延续。

(三)若合格供应商在评估合格有效期内出现严重的违约、产品质量或廉洁问题并经通报处罚的,组织方可视情况取消其合格供应商的资格。

(四)不合格供应商在原则上半年内(自通知之日起为期半年)不能申请重新考评。

(五)合格供应商复审采取动态评审方式,复审只针对评估标准不作调整的物资品类,对象为有效期期满的合格供应商。

(六)已通过评估的合格供应商,出现搬迁、分立、并购、重组、产能重大变化等特殊情况时,可以提出评估申请,进行复评。

(七)供应商应对提交评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在评估全过程所提交资料存在弄虚作假、变造伪造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评估资格或合格供应商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再接受其提出的评估申请。

(八)本批次评估的结果将作为目录内物资下一阶段招标的准入及评审依据,请各单位给予充分重视。

(九)供应商登记的相关资料下载和评估申请均免费。

七、相关附件

(一)文件评估标准和现场评估标准

(二)评估申请表

(三)南方电网公司低压费控计量表箱技术规范

 

 


附件下载:附件1:费控计量表箱供应商资质能力评估标准.rar
附件下载:附件2:评估申请表.doc
附件下载:附件3:广东电网公司低压费控计量表箱技术规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