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州供电局2017年物资供应商第二批送样检测工作的公告
各物资供应商:
为加强对广州供电局主网设备、输电设备、配网主设备、营销设备质量的控制与管理,促使生产企业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标准,提高设备质量水平,保障电网安全可靠运行,广州供电局物资部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管理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17年物资供应商第二批送样检测工作。
一、送样检测目录与范围
本次开展配网设备3个品类、主网设备1个品类物资送样检测工作,详见下表:
序号 |
类别 |
物资品类 |
1 |
配网设备 |
配电自动化终端(DTU) |
2 |
10kV 柱上真空断路器自动化成套设备 |
|
3 |
10kV 柱上真空负荷开关自动化成套设备 |
|
4 |
主网设备 |
10kV 高压开关柜 |
二、送样检测时间安排
送样检测各工作环节时间节点请见下表:
序号 |
类别 |
物资品类 |
收集问题截止 |
澄清发布 |
缴费报名时间 |
收样 |
1 |
配网设备 |
配电自动化终端(DTU) |
2017年6月2日 |
2017年6月9日 |
2017年6月26日至30日 |
2017年7月6日至7日 |
2 |
10kV 柱上真空断路器自动化成套设备 |
2017年6月2日 |
2017年6月9日 |
2017年6月26日至30日 |
2017年7月6日至7日 |
|
3 |
10kV 柱上真空负荷开关自动化成套设备 |
2017年6月2日 |
2017年6月9日 |
2017年6月26日至30日 |
2017年7月6日至7日 |
|
4 |
主网设备 |
10kV 高压开关柜 |
2017年6月2日 |
2017年6月9日 |
2017年6月26日至30日 |
2017年7月6日至7日 |
请各参检供应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工作,逾期不候。
三、检测机构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检测依据
我局针对每个送检物资品类,分别制定了本次送样检测检验方案,详见附件1:《2017年送样检测方案》,以下简称检测方案。
五、检测工作实施
(一)送样检测采取自愿原则,由符合检测方案资质要求的各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参检。相关的样品制作、运输、检测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参检供应商需在2017年6月30日24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完成检测费用的缴纳,并提交报名表,否则一律不接收其送检样品。供应商提交报名表(附件2),需要同时把缴费凭证作为报名表的附件一同提交,报名资料发到广州供电局送样检测工作邮箱(gzsyjc@126.com)和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工作邮箱(2263038295@qq.com)。
(二)供应商完成费用缴纳后,按照各品类的收样时间,送到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提前或者逾期送检一律不受理。各品类样品送样要求及收费情况,请见检测方案。样品必须按照方案要求进行盲样处理,否则不予接收。
(三)参检样品应进行出厂试验且结果合格,检测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换样品。检测结果的判定依据请见检测方案。
(四)如对检测方案有疑问,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送样检测需澄清问题汇总表》(附件3),发到广州供电局送样检测工作邮箱(gzsyjc@126.com),我局统一发布公告澄清回复。逾期不再接受问题及澄清回复。
(五)如对送样检测结果有异议,应于检测结果公布之日起七日内向广州供电局物流服务中心书面提交申诉函(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六、检测结果及退样品
(一)本次送样检测工作解码会待完成检测工作后将另行通知。
(二)检测样品在取得报告后,如对检测结果无异议,需在7日内自行到送检地点取回样品。
七、检测结果应用
(一)通过送样检测的结果长期有效。
(二)通过本次送样检测的供应商,可参加广州局配网设备、主网设备对应物资的投标;没有通过的供应商,暂无广州局相应物资招标的中标资格。(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表、需澄清问题汇总表等文件,请注明公司名称,同时提交盖章扫描件与可编辑的excel文件。邮件主题请以文件名称命名。
(二)当天接收样品时间,以检测机构工作时间为准,不能在下班前及时送达样品的视为不参加本次送检工作。
九、工作联系人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周蓥:0769-86106768,18033339169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西湖东路68号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工作邮箱:2263038295@qq.com
广州供电局物流服务中心,周伟秋:020-87126072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圃大马路6 号
广州供电局送样检测工作邮箱:gzsyjc@126.com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