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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招标采购年度投标保证金办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2-27 16:48:58  来源: 本站原创

 

关于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招标采购年度投标保证金办理的通知

 

为提高工作效率,满足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工作需要,为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参与集中规模招标提供便捷条件,节省投标费用,结合招标采购工作的实际情况,拟在2018年招标采购工作中推行年度投标保证金模式,现将2018年年度投标保证金办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年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办理

凡有意对《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招标采购年度投标保证金收取标准表》(详见附件1)中的招标项目类型进行投标的,鼓励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按自愿原则根据附件1内容计算并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对该类招标不再按单次招标项目模式收取投标保证金。若未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或参与附件1以外的招标类型的,则视为其继续采用单个招标项目递交投标保证金模式,单个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标准和方式方法以具体招标项目招标文件为准。

(一)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标准及项目范围

1.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标准

按招标项目类型设定固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附件1),各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按照将参与投标的招标类型所对应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累计数来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

2.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项目范围:

附件1中所涉及的招标项目类型。

(二)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办理规则及办法

1.年度投标保证金收取规则

1)年度投标保证金按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自愿参加投标的招标项目类型对应的保证金金额之和进行累计提交;

2)若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在投标过程中被没收或扣减投标保证金的,需及时按标准补足。

2.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程序

1)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按附件1的标准计算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2)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按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办理银行汇款或开具银行保函;

3.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

年度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电汇和银行保函两种形式,具体要求如下:

1)采用银行电汇方式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须将多个招标项目类型的年度投标保证金一次性合并汇款,年度投标保证金应从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的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汇款用途中准确填写“年度投标保证金”字样,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转入行: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

账号:265012224824

行号:104641003019

2)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只接受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四大国有银行中具备开具保函资格的地市级以上银行按照本方案附件规定的格式(保函格式见附件2)开出的银行保函。其它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一律不予接收;凡与指定格式不一致的保函一律不予接收;保函需按附件1中的招标项目类型开具(不同招标项目类型可合并开具);银行保函要求有银行授权的有权签署人签字,加盖出具银行的保函专用章。

3)需将银行电汇回执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原件)和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申请函(格式附件3)递交到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招标服务大厅。

递交地点: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招标服务大厅。

递交时间:2018121月19日(工作日);如未在以上时间前来办理,每月15、16日(节假日顺延)或招标项目截标前个工作日均可办理保函提交手续。

联系人工,电话0898-328682990898-65207875

4)年度投标保证金审核无误后,公司物流服务中心开具标保证金专用证明,由供应商在具体招标项目投标上传扫描件,作为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

(三)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年度投标保证金自办理之日起生效,直到2018年度最后一批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止。

(四)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扣减和补足

1.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扣减

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在招标项目投标中发生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的情形时,按涉及招标项目类型所对应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来扣减投标保证金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将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没收或扣减年度投标保证金: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主动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或框架采购协议的;

3)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主动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的;

5)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串通投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年度投标保证金的补足

若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在投标过程中被没收或扣减投标保证金的,需及时按标准补足,否则因投标保证金无效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自行负责。

二、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2018年某招标项目类型全部结束后,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可提出相应招标项目类型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申请。

需要退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1. 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提出书面的年度投标保证金终止退还申请(附件4),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2.对于2018年有中标的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在申请终止退还年度投标保证金时,应向招标服务单位递交年度内所有中标项目的供货合同或框架协议复印件(如框架协议已到期则无需提供框架协议复印件)。

3. 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2018年度投标保证金专用证明(原件)、退还申请、授权书、中标合同复印件(未中标的无需提供)等资料到招标服务单位办理年度保证金退还手续。招标服务单位对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提交的上述资料进行确认后按有关规定退还。

办理时间: 20193月1日至2019315日(工作日);如未在以上时间前来办理,每月1516日(节假日顺延)也可办理。

办理地点: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招标服务大厅

联系人工,电话0898-328682990898-65207875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2017年12月27日        

 


附件下载:附件1: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招标采购年度投标保证金收取标准.xlsx
附件下载:附件2:年度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doc
附件下载:附件3: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申请.doc
附件下载:附件4:年度投标保证金终止退还申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