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开展供应商管理工作,提升设备采购质量,建立良性竞争环境,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计划开展2018年第五批省级采购物资供应商资质能力评价工作。只有通过供应商资质能力评价的供应商才具备参与相应物资品类投标资格。未通过供应商资质能力评价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相应物资品类后续投标资格。
相应物资品类文件评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须重复参加。
一、评审范围
㈠按2018年第四批省级采购物资采购目录(附件1)。
㈡供应商资质能力评价范围:凡在2018年10月8日12时前参加网络报名并在指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评价资料的供应商将纳入为本次评价;逾期者不纳入本次评价。下次评价时间安排另行公告。
二、申请人资质要求
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一般纳税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㈡具备批量生产、销售、供应标的物所必需的生产制造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㈢凡属进口产品,必须取得该产品制造商在国内注册成立的最高办事机构或由制造商授权。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进口产品,只允许一个有效的代理商参加。
㈣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无有效期内的实行市场禁入的处罚记录。
三、资料制作、网络报名及原件核对须知
报名资料和评审资料按照附件3《供应商制作评价资料工作指引》要求制作,并按照附件5《供应商网络报名和提交评价资料工作指引》要求提交。
现场收取供应商资质能力评价资料后,不再接收补充资料。
四、注意事项
㈠参加评价报名的供应商所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我公司所提供的设备技术条件书的相关技术要求。
㈡供应商务必确保填报的资质信息资料完整、真实、有效。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资料过期、失效、不完整或信息有误,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㈢供应商须对填写及提交的所有资料真实性负责,一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谎报业绩或产品资质的情况,将取消其评价资格,并在一年内不再受理评价申请。
㈣根据项目需要,将视情况组织开展供应商现场核实。
㈤供应商资质能力评价的相关资料和评价申请均免费。
㈥本次资质能力评价结果有效期直至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组织按资格预审方式确定合格供应商后自然失效。
五、其它事项
㈠公告发布网址
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同时进行发布。
㈡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20号招标服务大厅
业务联系人:黄工0755-88935680
邮箱:sz88935680@vip.163.com
㈢监督与投诉
1.电子邮箱:xinfang@sz.csg.cn
2.举报电话:0755-88933511、13613058952
3.现场反映:可将举报问题向公司纪委、监察部当面反映。
4.信件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一路39号2205公司监察部监察一科收。
六、附件
附件1:2018年第五批省级采购物资目录
附件2:技术条件书
附件3:供应商制作评价资料工作指引
附件4:供应商资质能力评价提交资料交付项
附件5:供应商网络报名和提交资料工作指引
附件6:资质能力评价标准
附件7:资料下载网址链接(因文件容量过大,请到此网址下载)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