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物资供应商:
根据我公司对物资合同存量质保金排查情况,存在部分供应商经多次联系,未按合同约定发起支付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我公司将在2019年1月5日前书面通知各相关供应商办理到期质保金支付手续,请各供货商收到函件当日内予以答复,并于2019年1月7日17:00前提交《质保金付款申请函》、合同复印件至各结算单位,以便及时办理支付手续。
二、若各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期提交支付资料的,2019年1月7日17:00前提交书面说明(盖章版)至各结算单位,注明预计办理质保金支付手续时间。
三、若2019年1月7日17:00前,我公司未收到相关供应商正式答复的,将作为无法联系供应商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部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