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供应商进一步明确在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用款申请及发票上传工作细节
各供应商:
统签统付工作已开展运行近一年的时间,通过这段时间的工作,发现两个方面的问题,需要再次明确:
一、目前发现还有部分供应商没有在电子商务平台发起资金申请,请还没有发起用款申请的供应商尽快在电商平台完成资金申请工作,以免影响后续工作。重点注意:
1、合同编号0014HC191开头及之后的合同需供应商上传用款申请:
2、已办理完入库手续的物资合同,供应商才能上传申请。
二、经一年多时间的磨合与适应,大部分供应商已了解、熟悉各工作流程,工作虽已步入正轨,但部分工作细节需进一步明确。现对上传的发票扫描件做以下要求:
1.为满足财务付款要求,各供应商须上传发票联扫描件,从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用记账联或抵扣联代替发票联进行上传,如发现以记账联或抵扣联上传的情况,物资公司将要款申请退回,重新办理申请;
2.一份合同如有多张发票,需扫描成1个PDF文件;
3、如供应商收款账号与合同中的付款账号不一致时,请将“账号更换原因及实际收款账号”的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后与发票一并提交至各供电局,同时作为用款申请附件上传电商系统。
请各供应商获悉后相互转达,为谢!
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871-65553671
云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合同服务部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