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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220千伏茶寮(芦溪)输变电工程施工(第一、二、三标段)(不含通信部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8-12-18 16:13:49  来源: 本站原创

东莞220千伏茶寮(芦溪)输变电工程施工(第一、二、三标段)(不含通信部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莞220千伏茶寮(芦溪)输变电工程施工(第一、二、三标段)(不含通信部分)(项目编号:0002200000043423)  已由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东发改〔2017〕45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建设资金  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招标人为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

2.2建设规模

2.2.1东莞220千伏茶寮(芦溪)输变电工程施工(第一标段)(不含通信部分)

※变电部分:

 220kV茶寮(芦溪)变电站工程:本期建设240MVA主变压器2台,220kV出线4回,110kV出线8回,10kV出线20回,每台主变10kV侧安装5组8Mvar并联电容器和1组8Mvar并联电抗器。

 220kV寒溪变电站扩建220kV间隔工程:本工程在220kV寒溪变电站扩建2个220kV间隔工程,新增220kV线路测控装置2套。

 220kV下沙变电站扩建220kV和110kV间隔工程: 本期工程需要220kV下沙变电站扩建2个220kV出线间隔、2个110kV出线间隔;其中2个110kV出线间隔前期设备已建,本期仅需新建避雷器。

※架空线路部分:

 220kV横沥至茶寮线路工程:1)、本工程由220kV横寒甲乙线33#始(解断点选在220kV横寒甲乙线34#~35#档),至茶寮站止,新建线路路径长约5.48km(2×5.07km+2×0.41km),其中,新建茶寮站-N2,N22-N23-220kV横寒甲乙线33#塔按220kV双回同塔设计;N2-N22段按110/220kV混压四回同塔设计(与同期建设的110kV线路同塔架设)。2)、拆除现220kV横寒甲乙线33#-34#段线路(拆除34#直线塔1基),长度约2×0.41km。拆除110kV步城甲乙线57#-61#、110kV下畔甲城线37#-41#段三回同塔线路,拆除铁塔5基(转角2基,直线3基),线路长度约3×1.3km。3)、沿茶寮站至下沙站220kV新建线路建设1条48芯OPGW光缆(5.9+2.4km),形成茶寮站至下沙站的1条光缆路由,本工程新建由茶寮站至同期建设220kV下沙至寒溪线路工程N9塔,新建光缆长度为5.9km,余下2.4km由220kV下沙至寒溪线路工程建设。4)、由茶寮站至同期建设的110kV茶寮至角社、下沙、城西线路工程P5塔建设1条24芯OPGW光缆,形成茶寮站至城西站的1条光缆路由,新建光缆长度为3.5km。5)、沿城西站至220kV横寒甲乙线33#塔新建线路段建设1条36芯OPGW光缆,与原有光缆接续,形成城西站至下沙站的1条光缆路由,新建光缆长度3.2km。6)、本工程新建路导线采用每相2×JL/LB1A-630/45型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右侧采用1根48芯、左侧32芯、24芯OPGW光纤复合地线,分支档、进线档采用JLB40--150型铝包钢绞线。

220kV下沙至寒溪线路工程: 1)、新建下沙站至横寒甲乙线35#双回架空线路长2×2.284km,其中:新建220kV双回同塔段长2×0.398km,新建110/220kV混压四回同塔段长2×1.886km(与同期建设的110kV茶寮至角社、下沙、城西线路同塔架设)。调整N10~横寒线38#段导地线弧垂,长2×0.974km。为避免与同期建设的220kV茶寮至寒溪线路在进线档交叉,将原220kV横寒甲乙线从第1、2个间隔调整至第3、4个间隔,新建双回架空线路长2×0.300km。2)、从220kV下沙站新建1根48芯OPGW光缆至N9,长2400m,接至220kV横沥至茶寮线路N22,接入新建220kV茶寮站。3)、从220kV下沙站新建1根48芯OPGW光缆至N10,长2600m,在N10塔处与原32OPGW光缆连接,接入220kV寒溪站,原下沙站-N10段32芯OPGW光缆则用作下沙站至城西站110kV光缆通道。4)、220kV寒溪站出站调整段新建1根OPGW光缆长450m。5)、本工程新建路导线采用每相2×JL/LB1A-630/45型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1根48芯OPGW光纤复合地线,另一根地线采用JLB40--150型铝包钢绞线。

110kV茶寮至角社、下沙、城西线路工程(架空部分):1)、新建双回110kV架空线路长2×7.96km(其中,与同期建设220kV横沥至茶寮线路工程110kV/220kV混压同塔四回长2×5.4km、与同期建设220kV下沙至寒溪线路工程110kV/220kV混压同塔四回长2×2.1km、新建双回架空线路2×0.46km);导线选用JL/LB1A-400/35型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选用JLB40-100型铝包钢绞线。新建双回路杆塔共4基、四回路杆塔共1基。

※电缆线路部分:

 110kV茶寮至角社、下沙、城西线路工程(电缆部分):新建110kV 双回电缆线路长度2×0.16km。电缆型号采用FY-YJLW03-Z-64/110-1×1200mm2

110kV下畔甲城线架空改电缆工程:新建电缆线路长度2×1.75km(新建电缆通道双回,本期敷设电缆一回)。电缆型号采用FY-YJLW03-Z-64/110-1×500mm2

具体建设规模以施工图纸为准。

2.2.2东莞220千伏茶寮(芦溪)输变电工程施工(第二标段)(不含通信部分)

※架空线路部分:

220kV茶寮至寒溪线路工程:1)、本工程由茶寮站始,至寒溪站止(终端塔利旧),新建220kV同塔双回线路长约2×9.94km。新建线路导线推荐采用每相2×JL/LB1A-630/45型铝包钢芯铝绞线。2)、根据系统通信要求,需沿本工程新建线路架设1根48芯OPGW光纤复合架地线,同时也作为线路防雷保护之用,新建光缆路径长约11.35km;另1根地线推荐选用JLB40-150型铝包钢绞线。

具体建设规模以施工图纸为准。

2.2.3东莞220千伏茶寮(芦溪)输变电工程施工(第三标段)(不含通信部分)

※架空线路部分:

 110kV茶寮站至尖岗站线路工程(架空部分):1)、本工程架空线路共有2部分,分别为:1)采用架空方式跨越寒溪河,新建架空线路长1.214km(2×0.172km+3×1.042km),架空导线采用JL/LB1A-400/35型铝包钢芯铝绞线,新建铁塔6基,其中新建双回转角塔2基,四回转角塔2基,四回直线塔2基;2)在跃尖甲线24#小号侧15m处新建电缆终端塔N7,N7~跃尖甲线24#档导线采用JL/LB1A-400/35型铝包钢芯铝绞线,利旧原地线架设,调整跃尖甲线17#~N7耐张段导、地线弧垂长3×2.321km。2)、从N1新建1根24芯OPGW光缆至N6,长1.4km。3)、在跃尖甲线24#小号侧15m处新建电缆终端塔N7,N7~跃尖甲线24#档利旧原12芯OPGW光缆架设,调整跃尖甲线17#~24#耐张段OPGW光缆架线弧垂1×2.321km。

110kV寒南甲乙丙线架空改电缆线路工程(架空部分):本工程架空部分新建3基单回终端塔,型号1D1W8-J4-15,新建架空线路3×0.15km(导地线利旧,重新放线)。

※电缆线路部分:

 110kV茶寮站至尖岗站线路工程(电缆部分):本工程电缆线路共有2段,分别为:1)从茶寮站至N1、N2 电缆终端塔:新建3回电缆线路分别长:1×0.645km(茶跃甲线)+1×0.584km(茶跃乙线)+1×0.569km(茶尖线);2)从N5、N6电缆终端塔至尖岗站:新建3回电缆线路分别长:1×4.179km(茶跃甲线)+1×4.064km(茶跃乙线)+4.046km(茶尖线)。电缆型号采用FY-YJLW03-Z-64/110-1×1200mm2

 110kV茶寮至南社、卢边线路工程(电缆部分):新建电缆线路长度3×4.528km。电缆型号采用FY-YJLW03-Z-64/110-1×1200mm2

 110kV寒南甲乙丙线架空改电缆线路工程(电缆部分):新建电缆线路长度3×4.847km。电缆型号采用FY-YJLW03-Z-64/110-1×1200mm2

具体建设规模以施工图纸为准。

2.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6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 1 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 12 30日。(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调试工程以及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3个标段,每个投标单位原则上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标段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标书费(元)

保证金(元)

1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东莞220千伏茶寮(芦溪)输变电工程施工(第一标段)(不含通信部分)

53428

10136.79

500

20

2

东莞220千伏茶寮(芦溪)输变电工程施工(第二标段)(不含通信部分)

1602.35

500

10

3

东莞220千伏茶寮(芦溪)输变电工程施工(第三标段)(不含通信部分)

7758.03

500

2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资质要求:

第一、二标段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第三标段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第一、二标段: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及以上许可。

第三标段: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及以上许可。

3.4财务要求:无要求。

3.5业绩要求:无要求。

3.6信誉要求:无要求。

3.7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已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机电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3.8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其他: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南方电网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人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12  18  17  00  00 秒至 2018   12 25  17  00  00  秒(北京时间),登陆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提交购买标书费订单(过期无法购买),购买成功后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见“2.5标段划分”,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在报名成功后,经招标代理确认,方可在电子商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如有)

2)招标文件费收取方式: 转账缴费(不收现金、支票)收取

招标文件费收款账户信息(重要提醒: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保证金收款账户见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电支行

银行账户:4400 1403 3040 5300 0812

标书费收取确认联系人:黎工  020-85120177

3)注意事项:

a)投标人在电子商务系统中提交购买招标文件订单时请填写正确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b)招标文件费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提前将款项汇到招标文件指定账户(招标文件费收款账户与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汇错账户可能导致无法确认,请投标人务必分清),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本项目的招标编号(注意:编号不可有误);已汇款的投标人需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上传电汇单据扫描件,为不影响招标文件费确认,建议至少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两个工作日提交。

c)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已开通并投入使用,对于投标人所支付的标书费,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默认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并推送至各投标人在电商平台提交订单时留存的“项目联系人 email”,请投标人在提交订单时注意核查电子邮箱是否填写准确。如投标人确需开具纸质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请按附件《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申请表》填写开票信息,并将申请表于订单上传当日发至我司以下邮箱:3111699375@qq.com若未按时发至指定邮箱的,则默认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再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自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可到平云广场5楼服务大厅领取发票从开标日起三个月内未领取的视为放弃领取。

4.3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www.bidding.csg.cn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报名,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需要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截至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报价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标书购买,请为标书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购买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5)投标人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4.4电商功能业务咨询:

物流服务大厅热线电话:020-85125297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服务商、代理商、制造商登记备案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4329、020-85125338(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020-38122543,020-38122545(南网总部)

承包商登记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6611(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为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8  12   18   17   00  00 秒,截止时间为: 2019 01   10   08  45 00 秒。投标地点: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

5.3未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与投标。

5.4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等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57 号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

邮编:510623

邮编:510630

联系人:黄工

联系人:安工

电话:0769-23283158

电话:020-85127375

8.异议

8.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21层

邮编:510630

联系人:翁小姐徐小姐

联系电话:020-85125281020-85125046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8.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所针对的对象、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采购项目的参与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机构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将异议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8.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5)对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天内提出;

6)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8.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本采购项目参与者,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或非招标采购过程的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异议。

8.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的,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9. 监督与投诉

投诉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察部

联系电话:020-85123110

电子邮箱:gddwjb@gd.csg.cn

10. 公告附件

1)招标人声明

2)异议书(模板)

3)投诉书(格式)

4)购标、下载、制作、上传、开标查看操作手册(投标人部分)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_______________

                                    2018    12  18 

 


附件下载:附件1:招标人声明.doc
附件下载:附件2:异议书(模板).doc
附件下载:附件3:投诉书(模板).doc
附件下载:附件4:购标、下载、制作、上传、开标查看操作手册(投标人部分)2.2.docx
附件下载: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申请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