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海口头铺220kV变电站工程物资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开询价采购项目(采购编号:0006200000079740)采购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海口头铺220kV变电站工程物资采购项目(二次采购)询价采购工作,公告符合条件的潜在询价对象就此项目进行报价响应。对此项目有意向的潜在询价对象请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的时间和办理方式获取询价文件参加报价。
详细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海口头铺220kV变电站工程物资采购项目(二次采购)
2. 采购人: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3. 采购模式:公开询价采购
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6. 采购服务单位: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7. 采购代理机构:无
二、采购内容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序号 | 标包名称 | 估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中标人数 |
1 | 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海口头铺220kV变电站工程物资采购项目 | 2021-WZ02-02-01 | 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海口头铺220kV变电站工程物资采购项目 | 51.9423 | 51.9423 | 1 |
三、询价对象资质要求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供应商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3 | 具备批量生产或销售、供应该项目下标的物所必需的生产制造设备、专业技术能力或售后服务能力。 |
4 |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
5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 | 由该产品制造商或(合法授权)供应商投标。 |
7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
8 | 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采购本次采购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
9 | 供应商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具备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或由材料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
10 | 如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或材料,则供应商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设备或材料的商务资格(含业绩、注册资本等)及技术要求方可视为满足此包的资格要求。 |
11 | 供应商须提供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所得到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得到的信用信息报告出具日距离投标截止日期不得超过30 个自然日。 |
12 | 不能是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上年度履约评价不合格单位。 |
13 |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
四、获取询价文件信息
本项目采购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登录网址: 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1年03月31日18时00分00秒至2021年04月03日18时00分00秒下载加盖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电子章的电子版招标文件,过期无法下载。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为避免耽误谈判文件的下载,请在谈判文件发售截至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完成下载。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020-38122543、020-38122545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20-38122567、020-3812255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谈判文件,本项目谈判文件的获取方式不接受除上述方式外的其他方式获取。
五、询价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邮寄纸质版文件并以此为准。
电子版、纸质版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1年04月03日18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8日09时00分00秒。
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群上路62号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部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0898-65317945
六、监督及投诉
采购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一)投诉书内容及无效投诉情形
(1)投诉书内容:
①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被投诉人的名称;
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及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2)无效投诉情形:
①非受理渠道(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中标公示等文件约定的受理渠道),且非经由受理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认证电子邮箱(供应商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记的或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提供的电子邮箱:其他利害关系人未完成供应商登记或在标项目投标的,需按有效投诉要求提供利害关系证明材料)投递的业务异议类投诉举报材料;
②投诉人不是投诉项目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③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④投诉书未署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
⑤以单位名义投诉的,每一份投诉举报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⑥超过投诉时效的:
⑦已经做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采购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二)投诉举报渠道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派驻纪检组
监督投诉机构通讯地址:海口市南联路10号海南电力学校2号楼204室第一派驻纪检组
邮编:570203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898-65208378、0898-65317161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diypzjjzjb@hn.csg.cn
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