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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行车框架公开询比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3-19 16:48:36  来源: 本站原创

 海南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行车框架

公开询比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G0700062002246415

       

1.采购条件

采购项目海南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行车框架公开询比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海南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按照海南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6-2027年工程承揽情况,以及海南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工程项目上报的行车的需求,组织开展本次框架采购工作

2.2采购范围详见分项报价表

2.3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采购分类框架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2027 年12月31日止。

按承诺采购量(即标包金额)开展框架采购,框架协议有效期截止日为 2027年12月31日,框架订单分配按照上下限浮动比例(实际采购量在承诺采购金额的 80%-150%范围内)进行分配,框架采购协议执行周期按以下原则执行:

1.协议期届满,供应商实际采购金额在承诺采购金额80%-15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启用新的框招结果分配。

2.协议期届满,供应商实际采购金额未达到承诺采购金额80%的,则延长协议有效期半年,延长协议有效期内,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承诺采购金额80%则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启用新的框招结果分配。延长协议有效期满半年,实际采购金额仍未达到承诺采购金额80%,则自动终止框架协议,启用新的框招结果分配。

3.协议期未满,供应商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承诺采购金额150%时,则提前终止框架协议,启用新的框招结果分配。

4.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若南方电网公司和海南电网公司将本项目物资品类纳入网省公司采购范围,招标人有权提前解除框架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2.6项目类别:货物

2.7标的清单: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编号

标包名称

最大中标数量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响应保证金(万元)

是否特殊包

备注

1

行车

1-1

行车

/

128

设置单价最高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

/

/

 

注:

(1)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金额报单价。设最高限价(即单价最高限价,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最高限价(含本身)以下进行报价为有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2)框架协议签订方式: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框架协议。再根据实际需求签订订单合同。

3结算方式:据实结算,根据成交单价及实际发生的数量进行结算。

4供应商必须承诺不得使用美光公司产品(包括含有美光芯片的产品)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本次招标结果适用于海南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所有承揽项目的行车采购,业主已指定厂家品牌的不适用本次框架招标结果。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供应商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

2

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且具有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的的投标。

4

供应商没有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不接受投标、市场禁入,且未解除的。

 

3.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1

提供对应所投标包物资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必须是供货合同:含合同封面、供货内容项、金额页及签字盖章页有效证明材料)。

行车

2

凡属国内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参与;凡属进口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在国内注册成立的最高办事机构或由制造商授权的合法机构进行投标,同一产品制造商生产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进口产品,只允许一个有效的供应商(必须持有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行车

3

(1)供应商须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2)提供安装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行车

4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行车

 

注:

1本项目所有业绩的时间要求报价截止之日起前36个月的业绩。

(2)供应商业绩、生产设备应按法人主体认定,供应商与其子公司、母公司或其他兄弟单位之间不得共享业绩或生产设备,供应商的“贴牌“业绩或提供给其他制造商的供货业绩为无效业绩。

4.采购文件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本采购项目采用电子招标采购方式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载明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验证。凡有意参加响应者,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免费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响应文件编制加密及递交。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网址:https://ixin.itrus.com.cn/s/csg)预留足够的时间(提前2-3个工作日),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响应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子化投标操作路径如下:

获取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

投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投标管理;

投标助手下载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项目参加及文件下载-可下载项目。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1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4.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6年03月1918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6年03月23日18时00分00秒

4.3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2026年03月23日19时00分00秒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响应文件。

5.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609时00分00秒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线上方式开标。

6.1开启时间:2026年03月26日09时00分00秒

6.2开启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发布

8.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违法行为处理

8.1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供应商采购文件下载、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供应商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采购工作组对其作否决响应处理:

(1)与其他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的IP地址、响应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的IP地址、响应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供应商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响应文件。

如响应文件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将依据南方电网公司相关规定,对相关供应商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

8.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处理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报价,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不得向采购人或者采购工作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请各供应商高度重视投标诚信,对响应文件中存在生产制造能力、服务网点、业绩(含合同、发票)等造假情形,或私下与采购工作组成员进行与报价内容有关的接触(如评审前通过电话、信息和会面等方式询问是否参加评审,请专家在评审中给予关照等)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采购人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9.现场核查

为加强供应商诚信管理,保障产品质量,对解除黑名单处理的供应商再次参与南方电网公司系统采购活动等情形,采购人有权开展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违规情形,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10.异议及投诉

10.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异议递交方式:邮件

异议递交邮箱:hncgfwb1@csg.cn

异议递交电话:4008100100转2(法定节假日除外)

10.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监督投诉电话:0898-65208123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08:30-12:00 14:00-17:30

监督投诉邮箱:hngyljd@hn.csg.cn

邮箱受理时间:全天24小时

10.3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1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海南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群上路62号

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

联 系 人:晏 工

电 话:4008100100转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晏红玙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盖章位置】 

2026年03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