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标保函退还事项的通知
为更好地服务供应商,提高工作效率,现将投标保函退还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中标通知书签发后一个月内,未中标单位被授权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身份证原件前来申请办理保函退还手续。
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或协议后一个月内,中标单位被授权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合同或协议的封面页和签字页的复印件前来申请办理退还手续(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如供应商在投标保函有效期后三个月内仍未前来办理保函退还手续,该保函将作销毁处理。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21层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计划与财务部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经办人:吴工,电话:020-85125044
原2021年9月29日发布的《关于投标保函退还事项的通知》作废。
特此通知。
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