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办理投标保证金错汇款项退还的通知
为更好地服务供应商,提高工作效率,现将申请办理投标保证金错汇款项退还事项通知如下:
一、错汇款项定义
凡未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我司的代理费交费通知单要求支付的款项。例如,非基本户汇出的款项(不得作为保证金使用,需投标人申请退还)、电汇保证金订单已完成审核但开标前已申请撤销审核对应的款项、错汇入保证金专用账户的非保证金款项。
二、申请退还办法:
(一)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料
1、错汇款项退还申请函(格式见附件1)
2、汇款银行回单。
(二)提交资料注意事项
3、原则上按原路退回。
4、申请人需为款项汇出方,个人需签名并加盖指模,公司需盖公章。
5、申请人为公司的,汇款银行回单需加盖公章。
6、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错漏、资料缺失等原因造成的退款时间延长风险由申请人承担。
(三)提交途径:
8、可将资料原件邮寄至以下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21层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计划与财务部。
收件人:吴工,电话:020-85125044。
特此通知。
附件1:错汇款项退还申请函
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错汇款项退还申请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