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正在浏览:首页 > 通知公告 > 公共信息 > 关于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业务投诉渠道变更的公告

关于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业务投诉渠道变更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5-22 10:17:19  来源: 本站原创

为进一步服务好广大供应商,畅通供应链业务投诉反馈渠道,提升投诉处理效率及时有效解决供应商诉求,切实保障各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对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业务投诉渠道更新调整事宜公告如下

一、供应链业务投诉渠道变更

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业务投诉实行分级管理,自2026年6月1日起,全网供应链业务的投诉渠道统一调整为“三公”信箱(在流程中的项目,以公告信息为准),原投诉渠道的专用电话及邮箱停止使用。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投诉人可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按以下步骤进入三公信箱提交投诉资料: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首页三公信箱。

二、投诉须知

投诉主体、时间、形式内容等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1.投诉人应当是供应链业务活动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投诉应当在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出。

3.就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开标及评审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公示公告注明的异议渠道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4.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和相关请求、证明材料等。针对采购项目的投诉,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投诉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投诉材料;投诉人是个人的,应当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5.投诉人应对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一经发现,将按照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6.投诉人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积极配合投诉核查,同一投诉问题请勿重复或多渠道提交。

7.投诉处理人员会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向无关人员透露知悉信息。

 

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2026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