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更好发挥招标采购竞争择优作用,南方电网公司将服务商和非电力物资供货商失信扣分应用于采购评审环节,有关要求如下:
一、扣分应用时效
服务商和非电力物资供货商在南方电网系统范围内开单并生效的扣分,均纳入采购评审环节应用范围,全网执行统一的扣分公式,实行全品类扣减评标综合分,应用时效为投标截止日前(含当月)36个月(不满36个月按实际时长计算,数据读取时间节点统一为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日前一日的24:00),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开单的扣分不予追溯。
二、扣分应用规则
已生效的服务商和非电力物资供货商扣分实行全品类(不按处罚品类区分应用范围)扣减评标综合分,具体应用公式为“最终评标综合分=原始评标综合分-Σa×(n²/12)”,扣分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扣分时段与投标截止日的间隔期长短应用差异化的折算系数a,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的扣分按100%折算,投标截止日前13-24个月内的扣分按50%折算,投标截止日前25-36个月内的扣分按25%折算。服务商和非电力物资供货商被实施市场禁入的,将禁入期按月折算分数(禁入期满当月为第一个月往前折算,处罚生效当月不计),即禁入一个月折算为1分。
南方电网公司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