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水土保持监测及设施验收、林地使用申报等三项咨询服务单位评价办法(试行)》(基建部 20250032)要求,现开展2025年电网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验收、水土保持监测及设施验收、林地使用申报三项咨询服务中标单位的评价工作。中标单位履约评价结果将应用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电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林地使用申报咨询服务的招标环节,具体应用方式以相关招标文件的说明为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结果有效期
评价结果有效期为本轮评价结果公告之日起至下一轮评价结果公告之日止。
二、时间安排
2025年履约评价时间安排
序号 | 工作内容 | 时间 |
1 | 履约评价工作 | 2026年1月6日-1月15日 |
三、评价对象
受建设单位(不含广州供电局)委托,为电网建设项目提供环境保护验收、水土保持监测及设施验收、林地使用申报等咨询服务,且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项目服务成果的咨询服务单位。(取得项目服务成果标准: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验收需完成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水土保持监测需完成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林地使用申报需取得项目全线所需的林木采伐许可证。)
四、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以点对点形式发送至受评单位联络人处。
五、附件
附件: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水土保持监测及设施验收、林地使用申报等三项咨询服务单位评价办法(试行)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部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