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粤直流公司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服务
零星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LXCG0100062002306737)
藏粤直流公司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服务采购编号:LXCG0100062002306737已具备采购条件,现组织开展零星采购。
一、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藏粤直流公司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服务
1.2.采购编号:LXCG0100062002306737
1.3.项目概况:藏东南至粤港澳大湾区±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藏粤直流)(以下简称藏粤直流工程)是南方电网和国家电网跨经营区域的标志性工程,途经西藏、云南、广西、广东4省(区)。2024年2月29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藏东南至粤港澳大湾区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前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4〕15号),明确要求南方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由南方电网公司牵头组建成立合资公司,作为藏粤直流工程的投资运营责任主体。2024年3月28日,南方电网和国家电网签订《关于跨经营区直流输电工程战略框架合作协议》,统筹推进藏粤直流工程等项目前期及建设运营工作。2025年1月9日,藏粤直流公司正式在广州市黄埔区注册成立,股东为南方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两家股东出资110亿元作为藏粤直流公司资本金。为满足国家税务总局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工作的规定,需委托专业公司开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相关工作。
1.4.采购人:广东藏粤直流电力运营有限公司
1.5.采购方式:零星采购
1.6.项目类别:服务
二、项目补充说明和采购范围
(一)采购范围
序号 | 标的名称 | 概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服务期 |
1 | 藏粤直流公司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服务 | 15000.00 | 15000.00 | 3个月 |
三、供应商应具备资格条件和提供证明文件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备有效的会计师或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2.需指派1名项目负责人员、1名助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员应具有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资格,合作期间原则上不能换人。
(二)所需证明文件
是否提供证明文件 | 所需证明文件 |
是 | 1.具备有效的会计师或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2.项目负责人员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资格。 |
四、谈判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购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录网址:http://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采购。
2.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04-30 18:47至2026-05-07 18:47,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报价,过期无法参加报价。如对项目存在疑问,可于澄清截止时间2026-05-10 22:05:53之前在系统发起澄清问询。
3.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报价者,需先行完成平台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企业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报价,请在至少2个工作日前提交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各分省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平台。
五、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供应商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咨询: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1。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系统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媒介
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
七、 特别提醒:响应单位不得使用美光公司产品(包括含有美光芯片的产品)响应,确保后续供货的产品满足国家网络安全审查要求。
广东藏粤直流电力运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