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宽带载波通信模块供应商:
为提升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宽带载波通信模块应用水平,现组织开展2021年宽带载波通信模块送样检测工作。本次检测采取供应商自愿送检原则,相关检测事宜公告如下:
一、送样检测范围
本次送样范围包括集中器宽带载波模块、三相电能表宽带载波模块、单相电能表宽带载波模块等3个种类,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 样品种类 | 需求数量(只) |
1 | 集中器宽带载波通信模块 | 6 |
2 | 三相电能表宽带载波通信模块(含超级电容) | 24 |
3 | 单相电能表宽带载波通信模块(含超级电容) | 404 |
二、送样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承揽招标项目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具备批量生产、销售、供应相关宽带载波通信模块所必须的生产制造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三)凡属国内生产的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直接送样检测。
(四)参检单位未受到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市场禁入处罚。
三、检测方法
检测方法按《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21年宽带载波通信模块送样检测方案》执行。(详见附件1)
四、其他
(一)送样检测采取自愿原则,由符合资质要求的各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参检。相关的样品制造、运输费用、实验室检测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若供应商有意向参与,请于截止时间2021年4月15日前递送报名函(详见附件2)至我公司计量管理所,逾期一律不受理。联系人:赵雪松,电话:13824355240。
(三)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样品送至指定地点,提前或逾期送检一律不受理。样品送样要求详见附件3。
(四)检测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换参检样品,测试过程中若发现样品不符合送样要求的,本次送样检测结果判定为“不合格”。
(五)各供应商需对自家样品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造假,立即取消参与送样检测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