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质保金结清款相关物资合同条款变更补充协议及合同价款支付的通知
根据南方电网公司相关要求,对买卖双方(买方包含海同电网公司及所属单位)未执行完毕的货物采购合同涉及质保金/结清款相关合同条款进行变更。现组织与各供应商进行变更协议的签订及满足支付条件的合同价款支付工作。
一、合同变更协议签订要求
(一)对部分合同质保金/结清款计算时间,质保金/结清款预留比例做合同变更。
(二)针对需变更的合同部分,我司将与各相关供应商签订补充协议(同一合同签约主体与同一供应商签订一份协议)。供应商确无意愿进行变更的,请提交盖章的书面材料。
(三)请各供应商在收到我方已签署的协议文本后1日(自然日)内签章寄回。
二、合同价款支付的要求
(一)不需执行合同变更,且满足质保金/结清款支付条件的合同,请各供应商于2022年9月8日前提交完整付款申请资料并在系统上完成申请手续。
(二)需要执行合同变更,且本次执行变更后满足质保金/结清款支付条件的合同,请各供应商于2022年9月15日前提交完整付款申请资料并在系统上完成申请手续。
三、各供应商如有与海南电网公司及所属单位未执行完毕的物资合同,请及时与合同签约单位联系,办理合同变更及支付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合同变更协议(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