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井街道荣根南路(新沙路-蚝乡路)新建工程-电力迁改施工招标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沙井街道荣根南路(新沙路-蚝乡路)新建工程-电力迁改施工招标项目(二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深圳
一、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沙井街道荣根南路(新沙路-蚝乡路)新建工程-电力迁改施工招标项目(二次招标)
1.7.资金来源:其他
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9.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1.11.服务期限: 自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8月30日
2.1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 标段名称 | 最高限价 ( 万元) | 工期 | 项目建设单位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沙井街道荣根南路(新沙路-蚝乡路)新建工程-电力迁改(第二标段)施工招标项目(二次招标) | 31.581258 | 自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8月30日 |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 | / | / |
2.2招标范围:
本次为沙井街道荣根南路(新沙路-蚝乡路)新建工程-电力迁改(第二标段)施工招标项目,第一标段为松岗街道沙浦北路(朗碧路—宝安大道)新建工程-电力管线迁改工程,施工范围为对沙井街道荣根南路(新沙路-蚝乡路)新建工程有影响的10kV电力线路进行改迁(已完成评标)。第二标段为沙井街道荣根南路(新沙路-蚝乡路)新建工程-电力迁改,施工范围为对井街道荣根南路(新沙路-蚝乡路)新建工程有影响的10kV电力线路进行改迁。
其中本项目的设备材料均为乙供,乙供材料须在南方电网公司或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近三年招标结果中择优选择并组织采购,相关选择结果书面报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审核备案。具体详细的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结算方式:最终结算价以政府审计部门按照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审计为准。最高限价315,812.58 元。
本项目工期:自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8月30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 在工程所在地政府、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4 | 投标人不得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或者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不得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不得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有员工相互任职或工作。 |
5 | 投标人不得为本标段的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的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不得与本标段的监理人相互控股或参股;不得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有员工相互任职或工作。 |
专用资格: |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 联 标 的/标段 | |
1 | 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 沙井街道荣根南路(新沙路-蚝乡路)新建工程-电力迁改(第二标段)施工招标项目(二次招标) | |
2 | 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许可。 | 沙井街道荣根南路(新沙路-蚝乡路)新建工程-电力迁改(第二标段)施工招标项目(二次招标) | |
3 | 项目经理的要求: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沙井街道荣根南路(新沙路-蚝乡路)新建工程-电力迁改(第二标段)施工招标项目(二次招标) | |
4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沙井街道荣根南路(新沙路-蚝乡路)新建工程-电力迁改(第二标段)施工招标项目(二次招标) |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录网址:http://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5月12日17时00分00秒至2021年05月18日17时00分00秒,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下载招标文件。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招标项目所属省级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1。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
5.1投标文件递交份数与方式
5.1.1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投标文件;
5.1.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制作、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5.1.3商务文件以标的为单位递交,技术文件与报价文件以标包为单位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5.2.1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1年05月12日17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4日09时00分00秒,
5.2.2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逾期递交上传的投标文件;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上传、加密等的,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5.3招标文件澄清安排:
5.3.1澄清提问截止时间:2021年5月19日17时00分00秒。
5.3.2澄清提问形式: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提交。
开标地点: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媒介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
八、业务咨询方式
8.3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8.4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78号(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8.6联系电话:4008100100转2
九、监督投诉及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或对资格预审文件(如有)、招标文件、评标结果存在质疑、异议的,有权通过招标代理机构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提出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提出投诉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异议接收机构名称: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邮箱:zbybyk@csg.cn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监督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755-88933511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xinfang@sz.csg.cn
监督投诉机构网站:www.12388.csg.cn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杨锋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