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22年度输变电工程选址选线报告编制服务等四项框架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02200000085091)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22年度输变电工程选址选线报告编制服务等四项框架招标(招标编号:0002200000085091),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深圳
一、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22年度输变电工程选址选线报告编制服务等四项框架招标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7.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0. 计划交货期/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120天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估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 | 工期 | 项目建设单位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第1标的: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22年度输变电工程选址选线报告编制服务框架招标 | 1 | 2022年度输变电工程选址选线报告编制服务框架招标 | 280 | 包干率100% | 详见2.3招标范围 |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 / | / | |
2 | 第2标的: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22年基建工程规划调整论证报告编制服务框架招标 | 1 | 2022年基建工程规划调整论证报告编制服务框架招标 | 231.11 | 包干率100% | 详见2.3招标范围 |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 / | / | |
3 | 第3标的: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22年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编制服务框架招标 | 1 | 2022年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编制服务招标(第1标包) | 150 | 包干率100% | 详见2.3招标范围 |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 / | / | |
2 | 2022年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编制服务招标(第2标包) | 150 | 包干率100% | 详见2.3招标范围 |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 / | / | |||
4 | 第4标的: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22年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方案报告书(表)编制服务框架招标 | 1 | 2022年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方案报告书(表)编制服务招标(第1标包) | 200.016 | 包干率100% | 详见2.3招标范围 |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 / | / | |
2 | 2022年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方案报告书(表)编制服务招标(第2标包) | 159.984 | 包干率100% | 详见2.3招标范围 |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 / | / |
2.2项目概述:
第1标的: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22年度输变电工程选址选线报告编制服务框架招标
第2标的: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22年基建工程规划调整论证报告编制服务框架招标
第3标的: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22年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编制服务框架招标
第4标的: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22年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方案报告书(表)编制服务框架招标
2.3招标范围:
第1标的: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22年度输变电工程选址选线报告编制服务招标
预计采购金额 280万元,该金额为预估的不准确费用,最终以实际发生费用为真实采购金额。
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根据《深圳市城市整体规划》、《深圳市电力设施及高压走廊专项规划》协助甲方开展委托项目输变电工程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线路路径方案申报工作。
2、依据《南方电网公司110kV-500kV变电站那标准设计(V2.0)》、《深圳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原则》(修订版)及国家和电力行业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结合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线路路径方案批复开展建设项目选址选线报告编制工作。
3、选址选线报告审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选址选线(审定版)报告编制,并将审定版报告及电子版文档提交业主单位存档。
本标的划分1个标包,1家中标。
以2022年下达的委托书为准,中标价为暂定价并签订总框架合同,并以委托项目签订委托书及补充协议,由于工程建设进度原因在2022年前未完成的项目,后续工作仍由原中标单位延续完成。
结算方式:根据单项工程费用标准×投标包干率进行结算。
收费标准:参照《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主网基建项目前期管理实施细则》(Q/CSG-SZPS213012-2018)。如合同期间国家行业颁布新的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
单位:万元
项目 | 选址选线报告编制费用标准 |
500千伏输变电工程 | 60 |
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 40 |
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 20 |
框招有效期:框架协议签订时间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本次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到期前未有新的招标结果,经合同双方商议后,可延长到新的招标结果签订合同前,但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框架采购协议期限内,实际采购金额不少于承诺采购金额的80%且不超过120%。协议期届满,中标人实际采购金额在承诺采购金额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金额未达到承诺采购金额下限的,应延长协议有效期限,直到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承诺采购金额下限即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承诺采购金额上限时,应提前终止框架协议。
第2标的: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22年基建工程规划调整论证报告编制服务框架招标
预计采购金额 231.11万元,该金额为预估的不准确费用,最终以实际发生费用为真实采购金额。
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对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在建设项目选址选线过程中所出现的站址及线路路径方案涉及未在城市总体规划中覆盖;未在电力专项体规划中覆盖;未在法定图则中覆盖或进行调整;需要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调整;涉及对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占用或进行调整;需要对建设项目规模及设计要点开展分析论证等情况。接受到单项工程工作开展委托书后,依据行业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委托项目规划调整论证报告编制服务:
1.根据各单项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各区规划国土部门要求,完成包括各项调整内容在内的规划调整论证报告编制工作。
2.根据各区规划国土部门要求,负责协助审查单位召开论证报告审查会,根据评审意见完成报告审定版编制,并最终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对各项目报告的批复意见。
3.协助我局在项目报告的批复后,依据规划调整论证报告及审批意见协调区规划国土部门在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规划系统内完成调整工作,以便后续可以顺利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及线路路径方案批复意见。
4.项目取得批复后一周内将项目批复意见、交通组织方案图纸审定版及电子版文档提交业主单位存档。
本标的划分1个标包,1家中标。
以2022年下达的委托书为准,中标价为暂定价并签订总框架合同,并以委托项目签订委托书及补充协议,由于工程建设进度原因在2022年前未完成的项目,后续工作仍由原中标单位延续完成。
结算方式:根据单项工程费用标准×投标包干率进行结算。
收费标准:
序号 | 工作内容 | 工程类别 | 费用标准(万元) |
1 | 涉及一项规划调整报告编制 | 变电站工程 | 28.9 |
配套线路工程 | |||
2 | 涉及二项规划调整报告编制 | 变电站工程 | 34.68 |
配套线路工程 | |||
3 | 涉及三项规划调整报告编制 | 变电站工程 | 40.46 |
配套线路工程 |
框招有效期:框架协议签订时间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本次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到期前未有新的招标结果,经合同双方商议后,可延长到新的招标结果签订合同前,但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框架采购协议期限内,实际采购金额不少于承诺采购金额的80%且不超过120%。协议期届满,中标人实际采购金额在承诺采购金额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金额未达到承诺采购金额下限的,应延长协议有效期限,直到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承诺采购金额下限即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承诺采购金额上限时,应提前终止框架协议。
第3标的: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22年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编制服务招标预计采购金额 300万元,该金额为预估的不准确费用,最终以实际发生费用为真实采购金额。
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依据水务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建设项目的收资工作,按照我公司工程进度要求编制完成《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并及时开展报告后续审批工作。
按照水保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合业主单位落实项目弃土弃渣的相关工作,指导变电站主体设计院优化站址土建设计工作。
3、负责组织召开项目审查会,根据评审意见完成报告审定版,按工程进度要求取得工程土石方量超过1万立方或征占地面积超过一公顷的项目水务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工程土石方量在1万立方米以下且征占地面积不足一公顷的项目在完成审定版报告编制后,须取得报告编制审查会最终同意意见。并负责完成项目核准申请报告中水保章节的相关内容。
4、项目取得批复后一周内将项目批复意见、水土保持报告审定版及电子版文档提交业主单位存档。
本标的划分2个标包,2家中标。
第1标包:包括福田、南山(前海)、宝安、龙华、光明区等5个片区在内的西部片区内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预计采购金额150万元。
第2标包:包括罗湖、盐田、龙岗、坪山、大鹏新区、深汕合作区等6个片区在内的东部片区内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预计采购金额150万元。
以2022年下达的委托书为准,中标价为暂定价并签订总框架合同,并以委托项目签订委托书及补充协议,单项工程编制的服务费用必须经工程项目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后再实施编制报告。结算方式:根据单个项目经工程项目管理中心审定的费用标准×投标包干率进行结算。由于工程建设进度原因在2022年前未完成的但已签订补充协议的项目,后续工作仍由原中标单位延续完成。
结算方式:根据审定的单项工程费用标准×投标包干率进行结算。
收费标准:参照《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主网基建项目前期管理实施细则》(Q/CSG-SZPS213012-2018)。如合同期间国家行业颁布新的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单位:万元
项目 |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费用标准 | |
500千伏 | 输变电工程 | 30 |
线路工程 | 15 | |
分步建设输变电工程(变电站主控楼建设工程) | 14.93 | |
分步建设输变电工程(配套线路工程) | 15.07 | |
220千伏 | 输变电工程 | 15 |
线路工程 | 12 | |
分步建设输变电工程(变电站主控楼建设工程) | 7.53 | |
分步建设输变电工程(配套线路工程) | 7.47 | |
110千伏 | 输变电工程 | 12 |
线路工程 | 10 | |
分步建设输变电工程(变电站主控楼建设工程) | 6.03 | |
分步建设输变电工程(配套线路工程) | 5.97 |
注:1.对于合建模式下的输变电工程,项目仅开展配套线路部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编制费用参照同电压等级线路工程编制费用标准;
2. 对于扩建工程内包含新出线线路工程,其配套线路部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编制费用参照同电压等级线路工程编制费用标准;
框招有效期:框架协议签订时间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本次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到期前未有新的招标结果,经合同双方商议后,可延长到新的招标结果签订合同前,但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框架采购协议期限内,实际采购金额不少于承诺采购金额的80%且不超过120%。协议期届满,中标人实际采购金额在承诺采购金额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金额未达到承诺采购金额下限的,应延长协议有效期限,直到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承诺采购金额下限即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承诺采购金额上限时,应提前终止框架协议。
第4标的: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22年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方案报告书(表)编制服务招标
预计采购金额 360万元,该金额为预估的不准确费用,最终以实际发生费用为真实采购金额。
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依据环保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建设项目的收资工作,按照我公司工程进度要求编制完成委托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并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2、按照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项目公示、公众解释答疑、公众参与调查等工作,积极配合业主单位召开项目公众解释会议,从环保角度介绍项目的环保情况。
3、负责组织召开项目审查会,按工程进度要求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备案意见,并负责完成项目核准申请报告中环保章节的相关内容编制。
4、项目取得批复后一周内将项目批复/备案意见、环评报告审定版及电子版文档提交业主单位存档。
本标的分2个标包,2家中标。
第1标包:包括福田、南山(前海)、宝安、龙华、光明区等5个片区在内的西部片区内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预计采购金额200万元。
第2标包:包括罗湖、盐田、龙岗、坪山、大鹏新区、深汕合作区等6个片区在内的东部片区内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预计采购金额160万元。
以2022年下达的委托书为准,中标价为暂定价并签订总框架合同,并以委托项目签订委托书及补充协议,单项工程编制的服务费用必须经工程项目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后再实施编制报告。结算方式:根据单个项目经工程项目管理中心审定的费用标准×投标包干率进行结算。由于工程建设进度原因在2022年前未完成的但已签订补充协议的项目,后续工作仍由原中标单位延续完成。
结算方式:根据审定的单项工程费用标准×投标包干率进行结算。
收费标准:参照《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主网基建项目前期管理实施细则》(Q/CSG-SZPS213012-2018)。如合同期间国家行业颁布新的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单位:万元
项目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费用标准 | |
500千伏 | 输变电工程 | 45 |
扩建工程 | 25 | |
线路工程 | 25 | |
分步建设输变电工程(变电站主控楼建设工程) | 16 | |
分步建设输变电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及配套线路工程) | 28.83 | |
220千伏 | 输变电工程 | 15 |
扩建工程 | 12 | |
线路工程 | 12 | |
分步建设输变电工程(变电站主控楼建设工程) | 5.67 | |
分步建设输变电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及配套线路工程) | 9.17 | |
110千伏 | 输变电工程 | 12 |
扩建工程 | 10 | |
线路工程 | 10 | |
分步建设输变电工程(变电站主控楼建设工程) | 4.17 | |
分步建设输变电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及配套线路工程) | 7.67 |
框招有效期:框架协议签订时间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本次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到期前未有新的招标结果,经合同双方商议后,可延长到新的招标结果签订合同前,但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框架采购协议期限内,实际采购金额不少于承诺采购金额的80%且不超过120%。协议期届满,中标人实际采购金额在承诺采购金额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金额未达到承诺采购金额下限的,应延长协议有效期限,直到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承诺采购金额下限即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承诺采购金额上限时,应提前终止框架协议。
*招标文件备注:
1、无预付款,完成服务后,经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核实后结算费用。
2、执行《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3号),工伤保险,其保险费率、保险金额的约定:按照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3、履约担保以公司最新文件要求为准。
4、执行《关于印发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项目质量保证金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5、税金费用执行国家及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最新增值税相关规定,一般纳税人必须开6%的增值税票,若中标单位要求开具简易税票,则在结算审核过程中以简易税率核减合同金额后结算。
6、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名称: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300589179428T,开户银行及账号:建行罗湖支行44201528600059166666,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 南东路4020 号电力调度通信大楼,电话:0755-88933333。
7、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 号)》要求,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若有违反,无条件接受公司相关处罚。
8、当中标服务单位出现以下情况时,公司有权解除已签订合同并终止委托实施项目。具体如下:①出现违法转包、违规分包及挂靠等行为;②发生恶意投诉、越级上访、恶意举报、舆情舆论等事件并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③造成了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及直属各供电局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行政处罚;④承揽我公司工程进度严重滞后并造成恶劣影响;⑤连续接到两次整改通知单或整改函件,未按照要求整改到位。
通用资格: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
(2)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无时效期内被处以市场禁入的处罚。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为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或者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不得与本标包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不得与本标包招标代理机构有员工相互任职或工作。
(6)投标人必须投标同一标的中的所有标包,若不投标该标的所有标包,该投标人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所投标的所有标包的商务、技术、报价需保持一致
专用资格:
(1)第1标的: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咨询业务备案公示(专业须为电力专业、服务范围包括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
(2)第2标的: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第3标的:应符合《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9号令)第十六条要求:“承担编制任务的工程咨询单位,不得承担同一事项的评估咨询任务” 。注:同一区域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编制服务、水土保持监测服务、水土保持验收服务不能同为一家单位。
(4)第4标的:不接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中第二条所述情形:“技术单位不得与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审批部门存在任何利益关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建设单位指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技术单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录网址:http://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1月10日17时00分00秒至2022年01月17日17时00分00秒,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下载招标文件。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1。
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份数与方式
5.1.1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报价文件,并以此为准;
5.1.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制作、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5.1.3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与报价文件均以标包为单位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2年01月10日17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2022年02月10日09时00分00秒逾期送达/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5.3招标文件澄清安排:
5.3.1澄清提问截止时间:在2022年01月18日17时00分00秒前提出。
5.3.2澄清提问形式: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提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地点: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 (www.bidding.csg.cn)。
七、其他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发布。
八、监督部门
(一)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或对资格预审文件(如有)、招标文件、评标结果存在质疑、异议的,有权通过招标代理机构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邮箱:zbybyk@csg.cn
(二)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中,相关工作人员及评标专家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有权向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监察部举报。
举报电话:0755-88933511;
举报邮箱:xinfang@sz.csg.cn;
举报网站:www.12388.csg.cn
九、联系方式
9.1招标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9.2联系人:洪工
9.3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9.4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20号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招标服务厅
9.5联系人:付工
9.6联系电话:4008100100转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杨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