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7年往来账清理(应收、应付款项)、在建工程(财务域)数据清理框架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03000220023265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7年往来账清理(应收、应付款项)、在建工程(财务域)数据清理框架项目,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7年往来账清理(应收、应付款项)、在建工程(财务域)数据清理框架项目,详见《技术规范书》。
2.2招标范围: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7年往来账清理(应收、应付款项)、在建工程(财务域)数据清理框架项目
1.应付款项清理
协助各单位梳理各类应付款项,落实“合同台账+财务挂账”双线清理,依托司库系统运用清欠“五步法”滚动循环开展“远程+现场”检查工作,保证应付款项数据真实准确,协助依规妥善清理长期挂账应付款项,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提交当年应付款项清理报告。应付款项清理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协助定期梳理应付款项“家底”,形成已达付款条件款项、未达付款条件款项、逾期款项三类款项清单,每笔款项明确清理时间、责任人、清理策略等,建立应付款项管控台账,每周动态跟进清理进度;对历史遗留形成的长期挂账款逐项甄别核对,理清应付款项的来龙去脉,清理账面负数往来挂账,保证应付款项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发现错账问题并提出账务处理意见。
(2)定期开展清欠自查自纠,定期整理、审查应付款项业务、财务相关数据和资料,及时检查发现存在拖欠风险款项,出具监督检查报告,并跟踪管控问题落实整改,确保各类应付款项及时清付,不产生拖欠问题。
(3)出具财务鉴证报告,对由于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清退或支付的应付款项,提出专业处理意见,按要求对申报核销的应付款项进行认定并出具经济鉴证证明。
2.应收款项清理
中标会计师事务所按规定协助梳理本单位应收款项,保证应收款数据真实准确,协助依规妥善清理长期挂账应收款,并按委托单位的要求提交应收款项清理报告(含应收款项清理总体情况,逐项说明长期挂账应收款项的来龙去脉及后续处理意见)。应收款项清理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历史遗留形成的长期挂账款逐项甄别核对,理清款项的来龙去脉,及时发现应收款项错账问题并提出账务处理意见,保证应收款数据真实准确;
(2)对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协助收集有关证明材料,并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3.在建工程(财务域)数据清理
为强化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在建工程核算和账务数据,开展在建工程数据清理,以及时、准确掌握各项工程实际进度、成本归集进度、账面余额情况;每月监控、通报各单位在建工程余额异常项目并跟进整改;全面梳理在建工程项目、特别是长期在建项目等情况,按月跟进在建工程项目清理进度,对长期挂账项目提出处置意见,按需出具相关专业鉴证报告;每月按明细项目跟进各类别资本性项目投产情况、转资情况,匹配分析各单位、各项目转资及时率,提出并落实应对策略,保障投产项目及时、足额转固增资,持续提升资产价值创造能力,形成相关清理成果。
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框架招标有效期:1.框架招标结果生效时间
(1)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无有效框架招标结果,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起之日起截止2027年12月31日。
(2)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2.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说明
协议期内,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上限(标包预估金额)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当出现《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所列情况、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时,招标人有权对发生不良行为(或履约、运行、质量等其他问题)的投标人或中标人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责任。若中标人发生各类不良失信、违规违纪等不良行为,我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终止框架合同情形:中标人在框架合同履行期间,出现下列任一情形的,招标人有权终止本框架合同:
①因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以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
②因违反合同约定内容被终止合同的。
③若中标人存在失信、违规违纪等不良行为,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④中标方在服务期内的供应商履约评价得分低于70分的,招标方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合同终止后,结算费用按终止合同前一天实际完成履约服务数量按实结算,供应商履约评价系数统一按照技术规范书约定的最低标准执行。
合同终止后,后续未执行项目由招标人按照其余有效标包中标人的中标金额比例自主分配(中标金额=标包预计采购金额×中标费率),相关中标人的中标份额对应增加。请投标人知悉并在接受相关条件情况下参与投标。)。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的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建设单位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服务期 | 是否特殊包 | 标书费收取(万元) | 保证金收取(万元) |
|---|---|---|---|---|---|---|---|---|---|---|---|---|
1 | 2026-2027年往来账清理(应收、应付款项) | 761.24 | 1 | 标包1-应付款项清理 | 310.04 | 公司本部 | 116.66 | 1 | (1)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无有效框架招标结果,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起之日起截止2027年12月31日。 | 否 | / | 5 |
东莞局 | 43.94 | |||||||||||
佛山局 | 40.94 | |||||||||||
惠州局 | 33.88 | |||||||||||
中山局 | 18.16 | |||||||||||
珠海局 | 13.45 | |||||||||||
江门局 | 43.01 | |||||||||||
2 | 标包2-应付款项清理 | 250.57 | 汕头局 | 36.01 | ||||||||
揭阳局 | 39.67 | |||||||||||
潮州局 | 28.94 | |||||||||||
汕尾局 | 21.37 | |||||||||||
梅州局 | 41.4 | |||||||||||
河源局 | 41.52 | |||||||||||
韶关局 | 41.66 | |||||||||||
3 | 标包3-应付款项清理 | 164.63 | 湛江局 | 37.44 | ||||||||
茂名局 | 41.35 | |||||||||||
阳江局 | 14.25 | |||||||||||
肇庆局 | 26.65 | |||||||||||
云浮局 | 16.76 | |||||||||||
清远局 | 28.18 | |||||||||||
4 | 标包4-应收款项清理 | 36 | 清远供电局 | 18 | ||||||||
汕尾供电局 | 18 | |||||||||||
2 | 2026-2027年在建工程(财务域)数据清理项目 | 1289.22 | 1 | 标包1-在建工程(财务域)数据清理项目 | 346.66 | 本部 | 90 | 1 | 5 | |||
共享中心 | 56 | |||||||||||
广州供电局 | 112 | |||||||||||
东莞供电局 | 60.66 | |||||||||||
中山供电局 | 28 | |||||||||||
2 | 标包2-在建工程(财务域)数据清理项目 | 306 | 珠海供电局 | 56 | ||||||||
江门供电局 | 84 | |||||||||||
阳江供电局 | 40 | |||||||||||
茂名供电局 | 56 | |||||||||||
湛江供电局 | 70 | |||||||||||
3 | 标包3-在建工程(财务域)数据清理项目 | 332.28 | 韶关供电局 | 60.68 | ||||||||
汕尾供电局 | 61.6 | |||||||||||
惠州供电局 | 84 | |||||||||||
清远供电局 | 56 | |||||||||||
云浮供电局 | 56 | |||||||||||
肇庆供电局 | 14 | |||||||||||
4 | 标包4-在建工程(财务域)数据清理项目 | 304.28 | 河源供电局 | 56 | ||||||||
梅州供电局 | 56 | |||||||||||
汕头供电局 | 58.34 | |||||||||||
揭阳供电局 | 84 | |||||||||||
潮州供电局 | 49.94 |
备注:(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包数的标包。
(2)招标公告所列采购金额是预估量,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招标人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将按照各标包的预估金额进行需求分配,框架协议结束时的最终分配金额与预估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偏差:
1)部分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
2)部分标包可能出现因实际需求仅为单一项目不能拆分导致分配金额存在偏差。
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分配情况进行公开。请在知悉并接受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7最高限价明细表:
往来账清理(应收、应付款项)最高限价确认表
序号 | 项目内容 | 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 最高单价限价 | 备注 |
1 | 应付款项清理 | |||
1.1 | 定期梳理应付款项“家底” | / | 2.23元/笔款项 | (1)珠三角地区单位按计费单价系数1.0;非珠三角地区按计费单价系数1.1。 (2)1年以内的应付款项按计费单价系数0.9;1年至3年的应付款项按计费单价系数1;3年以上的应付款项按计费单价系数1.1。 (3)以上系数单价可兼用。 |
1.2 | 定期开展清欠自查自纠 | 助理 | 1166.67元/(人·天) | (1)珠三角地区单位按计费单价系数1.0;非珠三角地区按计费单价系数1.1。 |
1.3 | 出具财务鉴证报告 | / | 2.56万元/份报告 | / |
2 | 应收款项清理 | |||
2.1 | 应收款项清理 | 项目经理(注册会计师) | 2333.33元/(人·天) | / |
2.2 | 应收款项清理 | 助理 | 1166.67元/(人·天) | / |
备注:该项目报价包含参与项目所产生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 ||||
在建工程(财务域)数据清理项目最高限价确认表:
序号 | 专业技术人员类别 | 最高单价限价 (单位:元/(人·天)) |
1 | 项目经理(注册会计师) | 2333.33 |
2 | 助理 | 1166.67 |
以上服务费已包括提供服务收取的全部费用,包括食、宿、交通、税费等各项费用,相关税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或文件执行,含税价格按照税率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2.8结算方式:按实结算。具体如下:
2026-2027年往来账清理(应收、应付款项):
结算价=Σ最高单价限价×实际完成履约服务数量×中标费率×供应商履约评价系数。各标包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标包预计采购金额。(最高单价限价详见最高限价明细表)
2026-2027年在建工程(财务域)数据清理项目:
结算价=∑(最高人工单价限价单价(元/人·天)×经建设单位确认的工作量(人·天))×中标费率×供应商履约评价系数。各单位最终结算总额不得超过各单位预估采购金额。
2.9报价方式:本项目为费率报价,投标费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100%),且不低于成本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所列百分比应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如:94.18%。
2.10供应商履约评价:
各标包服务需求单位对服务事项开展供应商履约评价,具体内容及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供应商履约评价结果将应用于本期服务费用结算与公司系统内以后往来账清理(应收、应付款项)、在建工程(财务域)数据清理项目招标评标活动。请投标人知悉并在接受相关条件情况下参与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
2 |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提供主体资格合法存续的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授权应加盖委托人公章且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
4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5 | 不得存在的情形:投标人被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管理部门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未解除的。 |
6 | 投标人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7 | 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8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 内容 | 关联品类/标的/标包 |
1 | 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 2026-2027年往来账清理(应收、应付款项)、在建工程(财务域)数据清理项目 |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载明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验证。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投标文件编制加密及递交。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子化投标操作路径如下:
获取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
投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投标管理;
投标助手下载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项目参加及文件下载-可下载项目。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1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6年06月26日22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6年07月02日22时00分00秒
4.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1日09时00分00秒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1日09时00分00秒
6.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线上方式开标。
6.1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1日09时00分00秒
6.2开标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及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发布。
8.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违法行为处理
8.1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如投标文件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将依据南方电网公司相关规定,对相关投标人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
8.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处理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诚信,对投标文件中存在生产制造能力、服务网点、业绩(含合同、发票)等造假情形,或私下与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与投标内容有关的接触(如评标前通过电话、信息和会面等方式询问是否参加评标,请专家在评标中给予关照等)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招标人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9.现场核查
为加强供应商诚信管理,保障产品/工程质量,对解除黑名单处理的供应商再次参与南方电网公司系统采购活动等情形,招标人有权开展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违规情形,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10.异议及投诉
10.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开标情况、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景中心西塔5楼
异议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异议递交电话:020-85125032、020-85121708、020-85124330
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结果确认期间内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按要求提交。
10.2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按以下步骤进入“三公”信箱提交投诉资料: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首页→“三公”信箱。
投诉主体、时间、形式内容等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1)投诉人应当是供应链业务活动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投诉应当在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出。
(3)就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开标及评审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公示公告注明的异议渠道向招标人/采购人提出异议。
(4)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和相关请求、证明材料等。针对采购项目的投诉,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投诉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投诉材料;投诉人是个人的,应当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5)投诉人应对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一经发现,将按照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6)投诉人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积极配合投诉核查,同一投诉问题请勿重复或多渠道提交。
(7)投诉处理人员会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向无关人员透露知悉信息。
10.3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7号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景中心西塔5楼
联 系 人:夏工
电 话:4008100100转2转1
12.公告的其他内容
【重要提醒】为进一步规范投标人行为,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重点信息进行核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或投标保证保险的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 IP 地址、上传投标文件 IP 地址、硬盘序列号等信息。
若发现不同投标人在最小独立评审单元上述任一信息一致的情况,将视情况向投标人进一步确认,如未能做出合理解释,将按照否决投标处理。
13.招标公告附件
(1)异议书模板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盖章位置】
2026年06月26日
附件 异议书模板
×××××××项目的异议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异议提出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
|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签字并盖公司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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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邮箱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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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的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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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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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请求及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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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