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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供电局物资检储配集成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7-01 17:44:15  来源: 本站原创

广州供电局物资检储配集成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详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发布为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供电局物资检储配集成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2407-440117-04-01-109424 批文名称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屈洞村

2.2项目代码2407-440117-04-01-109424

2.3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屈洞村,规划总用地为27728.82m2,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27728.82m2,总建筑面积为29217.37m2,项目拟建四栋单体建筑,分别为业务管理用房、1#厂房、仓库、2#厂房(检测中心,含连廊)。业务管理用房占地面积480.0m2,总建筑面积2724.13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09.09m2,地下建筑面积715.04m2,地下一层,地上四层,建筑高度为20.05m,建筑规划高度为23.90m,属多层民用建筑单跨最大跨度12米;1#厂房占地面积3584.8m2,总建筑面积10933.2m2,层数3层,建筑高度为23.13m,建筑规划高度为23.95m,属多层丁类厂房单跨最大跨度16米;仓库占地面积3349.5m2,总建筑面积为3349.5m2,层数1层,建筑高度为23.36m,建筑规划高度为23.95m,属单层丁类仓库单跨最大跨度38米;2#厂房占地面积4815.64m2,总建筑面积12210.54m2 ,层数3层,建筑消防高度23.13m,建筑规划高度为23.95m,属多层丙类厂房单跨最大跨度14米。2#厂房与1#厂房及仓库之间设置连廊相连

注:具体建设规模以施工图纸为准。

2.4本次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144964534.12元。

2.5计划工期:8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6 年11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939日。工期总日历天数:830天。开工时间以取得施工许可证后的开工令签发时间为准。

2.6招标内容:本项目建筑工程中的相关工程及配套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主体工程(含土方、基坑、地基与基础、地下结构、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外墙装饰(含深化设计)、屋面、电气安装(含设备材料)、给排水、暖通工程、电梯工程(含设备采购及验收)、防雷工程(含验收)、消防工程(含验收)、弱电智能化(含设备)、项目专项方案审查、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电气工程、室外视频监控及安全警卫系统工程、室外道路(含室外停车场、堆场)、海绵城市、绿色建筑、白蚁防治、新建永久围墙永久大门拆装临时绿植围蔽及美化工程、场地管线迁移(如有)、用地范围场地平整建筑物拆除及建筑垃圾清理)、高低压配电系统绿化工程(不含树木迁移)、市政道路接入工程VI标识系统工程、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相关配套项目本次施工招标范围不包含:基坑监测、厨房相关设备等。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给排水系统接入工程按暂估价计列,结算方式详见合同条款中专业工程暂估价对应条款进行结算。

消纳费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中的“其他项目费用”中,结算时工程量应按实际发生计算。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均严格按照施工图的设计要求及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标准进行施工和验收。工程达不到合格标准的,由中标人无偿返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工期不予顺延。工程质量按有关部门验收认定为准。最终质量要求以合同条款为准。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

注:由施工单位提供的设备材料,必须经建设单位审批。临时电源工程的所有设备、材料均由施工单位提供(含10kV电缆及10kV电缆终端头)并在使用后自行回收,10kV变压器10kV电缆及10kV电缆终端头费用按租赁或摊销方式报价,费用包干。建设单位根据最新的南方电网公司和广州供电局物资集中采购目录文件提供相应物资,目录外的设备、材料采购由中标人负责,本项目招标阶段实际甲供物资以最终批复的施工图为准。若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网省公司或局物资集中采购目录文件有更新,则按新的文件执行,同时由建设单位以书面或签证形式,重新明确调整后的甲乙供范围,作为结算依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注:施工总承包招标选择此项)。

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2)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的要求。

3)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结合实际,审慎选择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承揽工程”,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的本招标项目所需资质标注“资质异常”的,不得用该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1.2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2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1.4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3.1.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级别工程师职称。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注:1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

2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3.1.6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施工合同9000万元或以上金额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施工部分业绩)

注:1)根据《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招标人可以对工程业绩设置1个指标要求,或者设置多个指标要求但仅需满足其中之一即可。上述指标仅限于工程规模、类似的特殊结构形式、类似的特殊施工工艺等方面,有关造价、面积、长度等规模性量化指标要求不得超过招标工程本身所对应的指标的2/3。

(2)类似业绩评审时,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2-12《企业类似业绩一览表(资格审查)》填报相关业绩;未在该表格内填写项目名称的业绩,不纳入评审范围。评标阶段由评标系统对填报业绩开展数据比对,经比对填报业绩可能属于无效或虚假业绩的,相关比对信息推送给评标委员会,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系统中展示的无效和虚假业绩核查确认存疑业绩是否属于无效、虚假业绩,经确认属于无效、虚假业绩的,该项业绩不得参与资格审查。本条款自 2026 年7月1日起施行)。

3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在招标公告中明确)。

技术指标(具体要求在招标公告中明确)需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

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3.1.7投标人已按照本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注:该项审查资料包括:投标人声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中提供授权委托书的,即为投标人委托投标。授权委托书未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无效,不通过资格审查。

3.3.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s://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10313002.html

3.3.3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4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3.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注:该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系统中应正确填写招标项目所使用的资金性质,避免错误使用失信惩戒措施。因资金性质填写错误导致资格审查结果发生错误的,由招标人承担。

3.3.6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如有,提供具体名单;如无,则删除。)

3.3.7投标人不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或预警名单内(列入黑名单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且未解除的)

注:请各潜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做好自我排查,确保本单位没有在《南方电网供应商黑名单》中被列入仍在执行期内的“不接受投标”及“市场禁入”范围内。如在执行期黑名单内的,将在评标过程中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处理。《南方电网供应商黑名单》以招标人提供的资料为准,在投标截止日前如有最新发布的,以最新发布的《南方电网供应商黑名单》为准。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4.招标公告发布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607 01日 至  202607 2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称“交易平台”均指此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4.3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招标人应综合考虑节假日因素,合理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时间,如遇春节、五一、十一等长假,建议招标人结合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备标期。

4.4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2026   07   01  23  59

截止时间 2026   07   22  09  30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小时内,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站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5.2开标开始时间: 2026   07   22  09  30

5.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开始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4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指引。

5.5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6.异议受理部门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基建部。

异议受理电话:020-87120264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2号

异议受理网站: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三公邮箱”。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8.特别提示事项

8.1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8.2和本项目有关的投诉(行政)处理结果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即视为已经送达各利害关系人。

8.3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2-36个月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具体时间视行为情况而定: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出让投标资格的;

4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5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情形的;

7存在行贿情形的;

8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9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10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重要材料、设备或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11)本项目投标时拟派的专职安全员在其他项目中有任职且在本项目开工前未完成更换确保专职安全员只在本项目上任职的;

12)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获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投诉的;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2号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78号

邮 编:510600                         邮 编:510600

联 系 人:梁工                           项目负责人:冯工 

电 话:020-87120264                   电 话:020-38124921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nwwzeb1@csg.cn

 

招标监管部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28866211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宋义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位置】

                      2026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