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青海海南清洁能源基地送电广东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南网侧)环评水保、生态影响、压矿评估等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010002200235083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海南清洁能源基地送电广东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南网侧)环评水保、生态影响、压矿评估等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根据建设要求需开展青海海南清洁能源基地送电广东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南网侧)环评水保、生态影响、压矿评估、地灾评估、水产种质资源影响评估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2.2招标范围:本次采购青海海南清洁能源基地送电广东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南网侧)环评水保、生态影响、压矿评估等服务,需求单位(部门)为项目管理中心,共5个标的,13个标包,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青海、广东、广西。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专项招标。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 标的 | 最大中标数量 | 标包号 | 标段名称 | 标包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是否特殊包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环境影响评价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审服务 | 1 | 1 | 青粤直流环境影响评价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审服务贵州、广西段 | 349.808 | / | 否 | 不收取 | 不收取 |
2 | 青粤直流环境影响评价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审服务广东清远-韶关段 | 173 | / | 否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3 | 青粤直流环境影响评价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审服务广东惠州-东莞段 | 326.76 | / | 否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2 | 生态影响服务 | 1 | 4 | 青粤直流生态影响服务贵州段 | 270.8 | / | 否 | 不收取 | 不收取 |
5 | 青粤直流生态影响服务广西段 | 136.5 | / | 否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6 | 青粤直流生态影响服务广东段 | 224.25 | / | 否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3 | 矿产压覆矿评估服务 | 1 | 7 | 青粤直流矿产压覆矿评估服务贵州段 | 89.28 | / | 否 | 不收取 | 不收取 |
8 | 青粤直流矿产压覆矿评估服务广西段 | 98.4 | / | 否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9 | 青粤直流矿产压覆矿评估服务广东段 | 183.4 | / | 否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4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 | 1 | 10 | 青粤直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贵州段 | 65.8 | / | 否 | 不收取 | 不收取 |
11 | 青粤直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广西段 | 71.5 | / | 否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12 | 青粤直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广东段 | 168.8 | / | 否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5 | 水产种质资源影响评估服务 | / | 13 | 青粤直流水产种质资源影响评估服务 | 220 | / | 否 | 不收取 | 不收取 |
备注:标的1(标包1-标包3)参照《超高压公司建设项目环水保监测、验收等 5 项费用计列指导意见(试行)》及技术规范书附件《水源保护区专题费用》计列的标准报下浮率;标的2(标包4-标包6)参照直流线路单价3000元/公里、接地极线路1500元/公里及技术规范书附件《环境敏感区专题费用》计列的标准报下浮率;标的3、标的4(标包7-标包12)参照《关于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的指导意见》(中电联定额〔2015〕162号)计列费用标准区间的最高值报下浮率;标的5(标包13)参照技术规范书附件《水产种质资源影响评估费用》计列的标准报下浮率。
2.7标的物描述: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需求单位 (部门) | 标的物描述 | 是否需要网络安全预判 | 是否需要网络安全审查 |
1 | 环境影响评价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审服务 | 青粤直流环境影响评价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审服务贵州、广西段 | 项目管理中心 | 负责提供青海海南清洁能源基地送电广东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贵州段±800kV特高压直流线路236公里,广西段±800kV特高压直流线路255公里)环境影响评价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审服务,具体包括协助办理相关主管部门的协议,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报审工作,协助建设单位取得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本标包不包含生态现状调查与评价,以及生态影响评价专章的编制工作和相关费用,但需对生态影响服务单位进行指导、协调,并负责汇总其编制的生态影响评价专章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签订下浮率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环保水保竣工验收核验完成。 | 否 | 否 |
青粤直流环境影响评价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审服务广东清远-韶关段 | 负责提供青海海南清洁能源基地送电广东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广东清远-韶关段±800kV特高压直流线路300公里)环境影响评价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审服务,具体包括协助办理相关主管部门的协议,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报审工作,协助建设单位取得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本标包不包含生态现状调查与评价,以及生态影响评价专章的编制工作和相关费用,但需对生态影响服务单位进行指导、协调,并负责汇总其编制的生态影响评价专章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签订下浮率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环保水保竣工验收核验完成。 | |||||
青粤直流环境影响评价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审服务广东惠州-东莞段 | 负责提供青海海南清洁能源基地送电广东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广东惠州-东莞段±800kV特高压直流线路146公里、±800kV特高压换流站1座、接地接及接地极线路103公里)环境影响评价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审服务,具体包括负责取得广东段5个水源地保护区批复文件,负责青海海南清洁能源基地送电广东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南网侧)环境影响评价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审服务牵头汇总工作;协助办理相关主管部门的协议,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报审工作,协助建设单位取得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本标包不包含生态现状调查与评价,以及生态影响评价专章的编制工作和相关费用,但需对生态影响服务单位进行指导、协调,并负责汇总其编制的生态影响评价专章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签订下浮率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环保水保竣工验收核验完成。 | |||||
2 | 生态影响服务
| 青粤直流生态影响服务 贵州段 | 负责提供青海海南清洁能源基地送电广东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贵州段±800kV特高压直流线路236公里)生态影响服务,具体包括完成该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生态影响评价专章编制,负责3处环境敏感区许可手续办理并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配合生态影响服务牵头单位开展工程(南网段)生态影响评价汇总工作。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服务单位、技术审查和政府主管部门意见修改完善报告。环评批复后,配合建设单位(含沿线各局)开展贵州段生态影响专章交底,以及建设期各级动植物主管部门核查等相关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签订下浮率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生态影响评价完成。 | |||
青粤直流生态影响服务 广西段 | 负责提供青海海南清洁能源基地送电广东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广西段±800kV特高压直流线路255公里)生态现状调查与评价服务,具体包括完成该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生态影响评价专章编制,负责1处环境敏感区许可手续办理并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配合生态影响服务牵头单位开展工程(南网段)生态影响评价汇总工作。负责青海海南清洁能源基地送电广东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南网侧)加强工程牵头工作。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服务单位、技术审查和政府主管部门意见修改完善报告。环评批复后,配合建设单位(含沿线各局)开展广西段生态影响专章交底,以及建设期各级动植物主管部门核查等相关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签订下浮率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生态影响评价完成。 | |||||
青粤直流生态影响服务 广东段 | 负责提供青海海南清洁能源基地送电广东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广东段±800kV特高压直流线路446公里,±800kV特高压换流站1座、接地接及接地极线路103公里)生态影响服务,具体包括完成该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生态影响评价专章编制,负责2处环境敏感区许可手续办理并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负责开展工程(南网段)生态影响评价汇总工作。牵头组织开展生态影响评价集中工作,组织专家召开生态影响评价内审会议。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服务单位、技术审查和政府主管部门意见修改完善报告。环评批复后,配合建设单位(含沿线各局)开展广东段生态影响专章交底,以及建设期各级动植物主管部门核查等相关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签订下浮率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生态影响评价完成。 | |||||
3 | 矿产压覆矿评估服务 | 青粤直流矿产压覆矿评估服务贵州段 | 负责提供青海海南清洁能源基地送电广东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贵州段±800kV特高压直流线路236公里)矿产压覆矿评估服务,具体包括编制矿产压覆评估报告,可研和勘察设计阶段配合建设单位开展选址选线、路径优化工作并提出相关建议,配合开展压覆矿补偿协议的签订,负责获取互不影响协议、相关回复意见,负责取得政府行政审批的压覆矿产资源备案证明文件及相关支撑性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签订下浮率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矿产压覆矿评估完成。 | |||
青粤直流矿产压覆矿评估服务广西段 | 负责提供青海海南清洁能源基地送电广东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广西段±800kV特高压直流线路255公里)矿产压覆矿评估服务,具体包括编制矿产压覆评估报告,可研和勘察设计阶段配合建设单位开展选址选线、路径优化工作并提出相关建议,配合开展压覆矿补偿协议的签订,负责获取互不影响协议、相关回复意见,负责取得政府行政审批的压覆矿产资源备案证明文件及相关支撑性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签订下浮率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矿产压覆矿评估完成。 | |||||
青粤直流矿产压覆矿评估服务广东段 |
| 负责提供青海海南清洁能源基地送电广东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广东段±800kV特高压直流线路446公里,±800kV特高压换流站(含接地接及接地极线路)1座)矿产压覆矿评估服务,具体包括编制矿产压覆评估报告,可研和勘察设计阶段配合建设单位开展选址选线、路径优化工作并提出相关建议,配合开展压覆矿补偿协议的签订,负责获取互不影响协议、相关回复意见,负责取得政府行政审批的压覆矿产资源备案证明文件及相关支撑性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签订下浮率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矿产压覆矿评估完成。 | ||||
4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 | 青粤直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贵州段 | 负责提供青海海南清洁能源基地送电广东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贵州段±800kV特高压直流线路236公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具体包括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可研和勘察设计阶段配合建设单位开展选址选线及提出建议,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评审工作,取得专家组审查意见书或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签订下浮率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完成。 | |||
青粤直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广西段 | 负责提供青海海南清洁能源基地送电广东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广西段±800kV特高压直流线路255公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具体包括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可研和勘察设计阶段配合建设单位开展选址选线及提出建议,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评审工作,取得专家组审查意见书或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签订下浮率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完成。 | |||||
青粤直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广东段 | 负责提供青海海南清洁能源基地送电广东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广东段±800kV特高压直流线路446公里,±800kV特高压换流站(含接地接及接地极线路)1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具体包括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可研和勘察设计阶段配合建设单位开展选址选线及提出建议,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评审工作,取得专家组审查意见书或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签订下浮率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完成。 | |||||
5 | 水产种质资源影响评估服务 | 青粤直流水产种质资源影响评估服务 |
| 负责提供青海海南清洁能源基地送电广东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南网侧)拟穿越3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专题论证服务,具体包括编制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通过专家审查并协助建设单位取得主管部门的批复。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签订下浮率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水产种质资源影响评估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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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机构证书在有效期内。 |
3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 不得在工程所在地政府或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管理部门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未解除的。 |
3.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 |
1 | 业绩要求: 满足以下全部要求: (1)近5年(投标截止日前60个月)具有独立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环保验收报告书的业绩。 (2)近5年(投标截止日前60个月)具有编制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或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或具有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验收的业绩。 环评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环境评价工程师执业证书。相关证书须在投标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 环境影响评价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审服务 |
2 | 业绩要求:近5年(投标截止日前60个月)具有电力、铁路、高等级公路、输水或油气管道等任意一项线性工程建设项目环评或生态影响评价或保护区专题或规划服务的业绩。 | 生态影响服务 |
3 | 业绩要求:近5年(投标截止日前60个月)具有电力、铁路、高等级公路、输水或油气管道等任意一项线性工程建设项目压覆矿评估的业绩。 | 矿产压覆矿评估服务 |
4 | 资质要求:具有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 |
5 | 业绩要求:近5年(投标截止日前60个月)具有独立编制建设项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影响专题报告的业绩。 | 水产种质资源影响评估服务 |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载明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验证。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投标文件编制加密及递交。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子化投标操作路径如下:
获取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
投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投标管理;
投标助手下载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项目参加及文件下载-可下载项目。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1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6年07月24日18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6年07月29日18时00分00秒
4.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7月30日12时00分00秒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7日09时00分00秒
6.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线上方式开标。
6.1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7日09时00分00秒
6.2开标地点: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及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发布。
8.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违法行为处理
8.1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如投标文件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将依据南方电网公司相关规定,对相关投标人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
8.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处理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诚信,对投标文件中存在生产制造能力、服务网点、业绩(含合同、发票)等造假情形,或私下与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与投标内容有关的接触(如评标前通过电话、信息和会面等方式询问是否参加评标,请专家在评标中给予关照等)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招标人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9.异议及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开标情况、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88号(新天河宾馆2楼供应商服务大厅)
异议递交方式:现场递交/传真
异议递交电话:4008100100-2-0
异议递交传真:020-38122354(通过传真方式递交的异议,需在异议期内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是否收到异议)
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结果确认期间内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按要求提交。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按以下步骤进入“三公”信箱提交投诉资料: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首页→“三公”信箱。
投诉主体、时间、形式内容等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1)投诉人应当是供应链业务活动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投诉应当在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出。
(3)就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开标及评审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公示公告注明的异议渠道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4)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和相关请求、证明材料等。针对采购项目的投诉,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投诉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投诉材料;投诉人是个人的,应当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5)投诉人应对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一经发现,将按照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6)投诉人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积极配合投诉核查,同一投诉问题请勿重复或多渠道提交。
(7)投诉处理人员会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向无关人员透露知悉信息。
9.3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23号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78号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4008100100转2转0
11.公告的其他内容
无。
12.招标公告附件
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许丹妮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位置】
2026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