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7年工程竣工决算报表咨询等服务框架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07000220023743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7年工程竣工决算报表咨询等服务框架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1.2026-2027年工程竣工决算报表咨询项目: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对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的相关单位工程项目竣工决算报表提供咨询服务,落实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工期制”管理要求,提升基建工程竣工决算报告数据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分批次结算的项目根据项目建设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同步开展决算报表咨询。具体工作量以甲方委托的实际工程结算量为准。
2.2026-2027年资产价值评估服务项目:根据南方电网相关制度要求,为规范资产评估行为,南网公司系统各单位在选聘国有资产评估机构时,应当在南网公司系统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内实行差额竞争选聘,故需聘请南网公司系统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中的资产评估机构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的相关单位开展资产评估服务。
2.2招标范围:1.标的1: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的相关单位工程竣工决算报表提供咨询服务,详见技术规范书;
2.标的2: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的相关单位提供资产价值评估服务,详见技术规范书。 。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
框架招标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或上一个框架协议失效时间(以晚到者为准)至2027年11月30日止。
框架采购协议执行周期按以下原则执行:
如本框架协议履行期届满时该项目新一年度的中标结果尚未出现,则本框架协议的履行期限以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的方式进行延期至与新的中标单位签订项目框架协议为止,但延长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2.6标的物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中标比例(%)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服务期 | 是否特殊包 | 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1 | 2026-2027年工程竣工决算报表咨询项目 | 1-1 | 2026-2027年工程竣工决算报表咨询项目Ⅰ标 | 409.47 | 35 | / | /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或上一个框架协议失效时间(以晚到者为准)至2027年11月30日止。 | 否 | 不收取 | / |
1-2 | 2026-2027年工程竣工决算报表咨询项目Ⅱ标 | 350.97 | 30 | /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或上一个框架协议失效时间(以晚到者为准)至2027年11月30日止。 | 否 | / | ||||
1-3 | 2026-2027年工程竣工决算报表咨询项目Ⅲ标 | 233.98 | 20 | /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或上一个框架协议失效时间(以晚到者为准)至2027年11月30日止。 | 否 | / | ||||
1-4 | 2026-2027年工程竣工决算报表咨询项目Ⅳ标 | 175.49 | 15 | /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或上一个框架协议失效时间(以晚到者为准)至2027年11月30日止。 | 否 | / | ||||
2 | 2026-2027年资产价值评估服务项目 | 2-1 | 2026-2027年资产价值评估服务项目Ⅰ标 | 279.6 | 40 | / | /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或上一个框架协议失效时间(以晚到者为准)至2027年11月30日止。 | 否 | / | |
2-2 | 2026-2027年资产价值评估服务项目Ⅱ标 | 244.65 | 35 | /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或上一个框架协议失效时间(以晚到者为准)至2027年11月30日止。 | 否 | / | ||||
2-3 | 2026-2027年资产价值评估服务项目Ⅲ标 | 174.75 | 25 | /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或上一个框架协议失效时间(以晚到者为准)至2027年11月30日止。 | 否 | / |
注
1.报价方式:下浮率报价。下浮率大于等于0%的为有效报价。
2.框架协议签订方式: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与各标包中标人按照对应标包预计采购金额签订暂定价框架协议,各需求单位根据实际需求,结合各中标人合同分配情况,与各中标人签订子合同或订单合同;
3.结算方式:据实结算。标包预计采购金额为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具体委托量为准。
(1)2026-2027年工程竣工决算报表咨询项目:
咨询服务费用参照《关于印发海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价费管〔2011〕176)年度财务报表、财务收支审计项目相关标准,结合海南电网公司近年来工程竣工决算报表咨询服务费用确定。咨询服务费用包括投标人提供对招标范围工程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咨询服务费用,及相关的一切活动(如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等)、税金、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风险费用。要求投标人按浮动费率(即下浮率)报价,每项咨询服务费金额=工程结算造价×差额累进费率×(1-中标下浮率)。其中,主网按单个项目为一项,配网按批次为一项,其他类型项目按实际情况进行计价。差额累进费率限定如下:
工程结算造价(万元) | 差额累进费率‰ | 备注 |
50及以下 | 2.5 | 10kV以下配电网项目按批次计价;35kV及以上项目按单个项目计价 |
50以上(不含50)-100 | 2 | |
100以上(不含100)-500 | 1.5 | |
500以上(不含500)-1000 | 1 | |
1000以上(不含1000)-10000 | 0.4 | |
10000以上(不含10000)-100000 | 0.2 | |
100000以上(不含100000) | 0.1 |
(2)2026-2027年资产价值评估服务项目:
资产评估服务费用参照《关于海南省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价费管〔2013〕53号)相关标准,结合海南电网公司近年来资产评估服务费用确定。
①对能确定评估资产账面原值的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服务费用参考《关于海南省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价费管〔2013〕53号),计费基数按资产账面原值计费,对于没有账面原值的资产,按该评估资产的评估原值作为计费基数进行计费,每笔资产评估服务费用=计费基数×差额累进费率×(1-中标下浮系数)。差额累进费率限定如下:
?标的资产账面原值(万元) | 差额累进费率‰ |
??100及以下??? | 10 |
??100以上(不含100)-1000 | 4.8 |
???1000以上(不含1000)-5000 | 1.5 |
?5000以上(不含5000)-10000 | 1 |
?????? 10000以上(不含10000)-100000 | 0.18 |
?????? 100000以上(不含100000)??? | 0.14 |
注:1.按照《关于海南省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价费管〔2013〕53号)规定,一项评估收费最低为2500元,根据本表计算不足2500元的按2500元收取。
②资产评估服务费用包括投标人提供对招标范围内服务费用,及相关的一切活动(如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等)、税金、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风险费用。
5.替补原则: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如某标包中标人出现实施履约不能胜任时,则按合同约定退出,招标人对该中标人进行履约评价和扣分处罚。退出中标人的剩余未分配份额由同一标的下其他标包中标单位按各中标单位原中标比例占剩余中标人原中标比例的比重替补承接继续履行未完成工作。接替任务以接替单位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
6.框架招标结果适用范围:
(1)标的1:海南电网公司各供电局、各分公司、各子公司、各控股子公司。
(2)标的2:海南电网公司各供电局、各分公司、各控股子公司,海南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海南电力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海南电网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海南海口智投电业有限公司、海南电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 |
2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提供登记设立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执业许可证等,分支机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授权应加盖委托人公章且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法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其他组织需具有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
4 | 投标人没有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不接受投标、市场禁入,且未解除的。 |
3.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1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026-2027年工程竣工决算报表咨询项目,2026-2027年资产价值评估服务项目 |
2 |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南方电网公司最新发布的资产评估服务品类的供应商资格预审合格名单内。 | 2026-2027年资产价值评估服务项目 |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载明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验证。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投标文件编制加密及递交。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子化投标操作路径如下:
获取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
投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投标管理;
投标助手下载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项目参加及文件下载-可下载项目。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1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6年09月29日22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6年10月09日18时00分00秒
4.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9日18时10分00秒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7日09时00分00秒
6.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线上方式开标。
6.1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7日09时00分00秒
6.2开标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及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发布。
8.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违法行为处理
8.1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如投标文件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将依据南方电网公司相关规定,对相关投标人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
8.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处理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诚信,对投标文件中存在生产制造能力、服务网点、业绩(含合同、发票)等造假情形,或私下与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与投标内容有关的接触(如评标前通过电话、信息和会面等方式询问是否参加评标,请专家在评标中给予关照等)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招标人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9.异议及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开标情况、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异议递交方式:邮件
异议递交邮箱:hncgfwb1@csg.cn
异议递交电话:4008100100转2(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结果确认期间内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按要求提交。
9.2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按以下步骤进入“三公”信箱提交投诉资料: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首页→“三公”信箱。
投诉主体、时间、形式内容等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1)投诉人应当是供应链业务活动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投诉应当在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出。
(3)就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开标及评审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公示公告注明的异议渠道向招标人(采购人)提出异议。
(4)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和相关请求、证明材料等。针对采购项目的投诉,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投诉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投诉材料;投诉人是个人的,应当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5)投诉人应对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一经发现,将按照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6)投诉人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积极配合投诉核查,同一投诉问题请勿重复或多渠道提交。
(7)投诉处理人员会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向无关人员透露知悉信息。
9.3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2号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
联 系 人:朱工
电 话:4008100100转2转5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朱欣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盖章位置】
2026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