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公司2021年500kV工程第五批次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0002200000083906)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公告
(编号:001)
各投标单位:
现对“南方电网公司2021年500kV工程第五批次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0002200000083906)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编号:001),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序号 | 问题类型 | 标的 | 标包 | 需澄清问题 | 答复 |
1 | 商务 | 标的2 | / | 标的2招标资料中未提供图纸,请提供图纸 | 有附件。请查看招标文件附件列表,附件C-图纸。 |
2 | 商务 | 标的2 | / | 1、“附件B-招标文件3.2条款及合同文本条款差异说明(施工)”-广东基建项目初设招标条款第13.9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中“人工单价、材料波动的调整方式按以下第【 13.9.1.1 】款执行”。鉴于近期建筑材料价格的不稳定性,可参照“南方电网公司2021年500kV工程第一批次第二组施工公开招标项目”已签订合同中人工、材料单价的调整方式。建议调整为: 13.9.1.1 按实际开、竣工时间对比调整 (1)人工单价可调整的情况分为: ①开工时调整单价 实际开工日期S2-计划开工日期S1>3个月时,在实际开工时调整。 ②过程中调整单价 实际竣工日期F2-实际开工日期S2>计划工期T1(天),对超过计划工期的施工时间部分调整。 计划开工日期S1:是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计划开工日期。 实际开工日期S2:是指开工报告签署完毕的日期。 实际竣工日期F2:是指竣工报告签署完毕的日期。 计划工期T1:是指招标文件中规定计划工期。 材料价格调整无需满足上述第(1)条,直接执行招标文件附件B相关调价条款。 | 附件B-招标文件3.2条款及合同文本条款差异说明(施工)-广东基建项目初设招标条款第13.9 修改为:“13.9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新增以下内容作为13.9款: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延期的项目单价均不予调整;非主要材料及非主要施工机械单价均不予调整。 13.9.1人工单价可调整的情况分为: ①开工时调整单价 实际开工日期S2-计划开工日期S1>4个月时,在实际开工时调整。 ②过程中调整单价 实际竣工日期F2-实际开工日期S2>计划工期T1(天),对超过计划工期的施工时间部分调整。 计划开工日期S1:是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计划开工日期。 实际开工日期S2:是指开工报告签署完毕的日期。 实际竣工日期F2:是指竣工报告签署完毕的日期。 计划工期T1:是指招标文件中规定计划工期。 符合13.9.1条款时,人工单价调整方式执行以下第 (1) 条,调整时效按通用条款第20款。 (1)人工单价发生变化且符合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规定,合同当事人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费等文件调整合同价格,但承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价格的除外。调整时效按通用条款第20款。 如果停工超过 半年 以上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2)不调整。 (3)其他: / 。 13.9.2 材料波动引起价格调整: 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价格变化的价款调整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基准价格,按以下风险范围规定执行: 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C)涨幅(或跌幅)以基准价格(A)为基础超过10%时,其超过部分(10%以外)据实调整。 涨或跌时调整单价=C-A 基准价格(A):正式合同价编制时对应的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 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C):是指工程自实际开工至竣工期间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以单项工程计列) 如果停工超过半年以上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主要材料是指钢材、商品混凝土、标准砖、水泥、砂、碎石、块石及电缆。 13.9.3 机械价格调整:如果停工超过半年以上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13.10 其他因素引起的价格调整: / 。” |
3 | 商务 | 标的1 | / | 项目建设单位(广州供电局)主动澄清修改 | 附件B-招标文件3.2条款及合同文本条款差异说明(施工)-广东基建项目施工图招标条款第13.9 修改为:“13.9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新增以下内容作为13.9款: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延期的项目单价均不予调整;非主要材料及非主要施工机械单价均不予调整。 13.9.1人工单价可调整的情况分为: ①开工时调整单价 实际开工日期S2-计划开工日期S1>4个月时,在实际开工时调整。 ②过程中调整单价 实际竣工日期F2-实际开工日期S2>计划工期T1(天),对超过计划工期的施工时间部分调整。 计划开工日期S1:是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计划开工日期。 实际开工日期S2:是指开工报告签署完毕的日期。 实际竣工日期F2:是指竣工报告签署完毕的日期。 计划工期T1:是指招标文件中规定计划工期。 符合13.9.1条款时,人工单价调整方式执行以下第 (1) 条,调整时效按通用条款第20款。 (1)人工单价发生变化且符合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规定,合同当事人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费等文件调整合同价格,但承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价格的除外。调整时效按通用条款第20款。 如果停工超过 半年 以上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2)不调整。 (3)其他: / 。 13.9.2 材料波动引起价格调整: 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价格变化的价款调整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基准价格,按以下风险范围规定执行: 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C)涨幅(或跌幅)以基准价格(A)为基础超过10%时,其超过部分(10%以外)据实调整。 涨或跌时调整单价=C-A 基准价格(A):正式合同价编制时对应的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 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C):是指工程自实际开工至竣工期间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以单项工程计列) 如果停工超过半年以上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主要材料是指钢材、商品混凝土、标准砖、水泥、砂、碎石、块石及电缆。 13.9.3 机械价格调整:如果停工超过半年以上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13.10 其他因素引起的价格调整: / 。” |
请已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尽快在系统查看并完成系统确认工作。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任寅寅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盖章)
2021年0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