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单位: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10月第一批35千伏及以上基建项目(含汕尾、汕头、云浮、肇庆、揭阳、中山、韶关)施工招标文件修改与澄清如下:
1、“第三标的/标段1:云浮110千伏红木输变电工程(不含通信部分)等4项工程施工”中“(4)云浮110千伏鑫国泰用户站接入配套间隔工程施工”合同附件十“甲供设备材料明细表”已更新,具体详见澄清函附件。
2、接部分投标人提出质疑,“第六标的/标段2:中山110千伏绩西输变电工程(不含通信部分)施工”招标图纸部分缺失。因图纸文件大小超20M,无法上传为澄清函附件。现已在招标文件附件重新上传,请各相关投标人重新下载本标段图纸。
3、删除“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3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11条、第12条:“11.投标人标准团队配置标准执行《 关于印发广东电网基建承包商施工能力评价工作指引的通知》( 广电建〔2021〕34号)文及后续更新相关规定,以投标单位自行承诺为准;
12、根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部发布的基建承包商施工能力评价结果(按A、B、C三类团队发布),施工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连续三个月被评价为过载(超载),暂停该单位在广东电网公司范围内相应类别对应电压等级基建项目投标资格3个月。”
原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原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单位按澄清函内容执行!
特此函达!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_______________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