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6月第一批35千伏及以上基建项目(含佛山、肇庆、梅州、茂名、江门、东莞、惠州、阳江、调控中心)施工澄清公告(一)
致各投标单位: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6月第一批35千伏及以上基建项目(含佛山、肇庆、梅州、茂名、江门、东莞、惠州、阳江、调控中心)施工(招标编号:CG0300022001603417),根据2023年6月28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废止。”招标文件中“专用资格要求”及“初步评审表”内容:“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 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 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 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删除。
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一致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请各投标单位尽快在系统查看并完成系统确认工作,并按澄清公告内容执行!
特此函达!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