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供电局2025年第一批场地租赁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采购编号:CG2700062002110278)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广州供电局2025年第一批场地租赁项目,采购人为广州供电局,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直接采购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标的1: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公司”)申请租用从化区鳌头镇新车西路30号(旧民乐供电所)物业的地块和门卫室。该物业我局暂无使用需求,为减少物业日常维护成本、充分发挥物业使用效益、增加租金收入。根据《广州供电局土地及物业租赁管理细则》第八条“对以下情形的物业出租,可以不采取公开招租方式出租物业:(三)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内的分、子公司,网省公司和局直接管理的企业、深改后企业租赁作为自用”的规定,我局可采取非公开招租的方式出租从化区鳌头镇新车西路30号(旧民乐供电所)物业给能源公司使用,地块和门卫室的出租面积分别为8242.75平方米、20.16平方米,租期2年。
标的2: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监理公司”)申请租用南沙区蕉明街3号709、712办公室。该物业我局暂无使用需求,为减少物业日常维护成本、充分发挥物业使用效益、增加租金收入。根据《广州供电局土地及物业租赁管理细则》第八条“对以下情形的物业出租,可以不采取公开招租方式出租物业:(三)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内的分、子公司,网省公司和局直接管理的企业、深改后企业租赁作为自用”的规定,我局可采取非公开招租的方式出租南沙区蕉明街3号709、712办公室给监理公司使用,出租面积为123平方米,租期3年。
2.2采购范围:标的1:从化区鳌头镇新车西路30号(旧民乐供电所)物业,地块和门卫室的出租面积分别为8242.75平方米、20.16平方米,租期2年。
标的2:南沙区蕉明街3号709、712办公室,出租面积为123平方米,租期3年。
2.3项目实施地点:广州
2.4采购分类:专项
2.5项目类别:服务
2.6标的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起租价(万元) | 租期 | 是否特殊包 | 响应保证金 | 是否开展网络安全审查 |
1 | 标的1 | 从化区部分物业直接采购招租 | 60.6784 | 不低于60.6784 | 2年 | 否 | / | 否 |
2 | 标的2 | 南沙区部分物业直接采购招租 | 16.88 | 不低于16.88 | 3年 | 否 | / | 否 |
3.采购方式原因说明及拟采购供应商信息
3.1采用直接采购采购方式原因:
序号 | 内容 |
1 | 属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必须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之外;采购或者租赁特定不动产的。 |
3.2直接采购采购谈判对象信息:
序号 | 公司名称 | 采购对象类似项目业绩或项目胜任力说明 | 邀请标包 |
1 | 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公司”)申请租用从化区鳌头镇新车西路30号(旧民乐供电所)物业的地块和门卫室。根据《广州供电局土地及物业租赁管理细则》第八条“对以下情形的物业出租,可以不采取公开招租方式出租物业:(三)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内的分、子公司,网省公司和局直接管理的企业、深改后企业租赁作为自用”的规定,我局可采取非公开招租的方式出租从化区鳌头镇新车西路30号(旧民乐供电所)物业给能源公司使用。 | 标的1[从化区部分物业直接采购招租] |
2 | 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监理公司”)申请租用南沙区蕉明街3号709、712办公室。根据《广州供电局土地及物业租赁管理细则》第八条“对以下情形的物业出租,可以不采取公开招租方式出租物业:(三)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内的分、子公司,网省公司和局直接管理的企业、深改后企业租赁作为自用”的规定,我局可采取非公开招租的方式出租南沙区蕉明街3号709、712办公室给监理公司使用。 | 标的2[南沙区部分物业直接采购招租] |
4.公示期限及发布媒介
公示期:2025年07月30日至2025年08月04日。
本公示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进行发布。
5.异议及投诉
5.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用直接采购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内提出,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88 号(新天河宾馆2 楼供应商服务大厅)
异议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受理邮箱:nwwzeb1@csg.cn)
异议递交电话:4008100100-2
5.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广州供电局资产管理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20-87120056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gyljdts@guangzhou.csg.cn
5.3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购方式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2号
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78号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4008100100转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位置】
2025-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