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南塔河1号水电站工程竣工验收服务项目(三次采购)直接采购公示
(采购编号:CG1100062002166087)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老挝南塔河1号水电站工程竣工验收服务项目(三次采购),采购人为南方电网国际贸易(广州)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直接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老挝南塔河1号水电站工程竣工验收服务项目
2.2采购范围:按照国家能源局《水电工程验收规程》(NB/T35048-2015)要求,供应商为老挝南塔河1号水电站工程竣工验收的主持单位,完成南塔河1号水电站工程竣工验收,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如下:
1.配合老挝南塔河公司成立竣工验收委员会。
2.制定并印发竣工验收工作大纲。
3.组织专家开展工程现场检查和技术预验收,听取有关单位汇报,评审验收资料,并出具工程现场检查意见和技术预验收专家组意见。
4.作为验收主任单位主持召开竣工验收委员会会议,讨论并通过竣工验收鉴定书,并印发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5.竣工验收委员会议地点:老挝万象。
6.合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印发之日,计划服务期为4个月。
7.费用承担。供应商落地老挝后的陆路交通费(其中老挝境内的乘机(若需)费用由供应商自负)、食宿费、会议场地租用费(如需)均由老挝南塔河公司承担,老挝税金由老挝公司承担。
2.3项目所在地区:老挝博胶省。
2.4采购分类:专项
2.5项目类别:服务
2.6标的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预计采购数量 | 预计采购金额 (万元) | 最高 限价 (万元) | 工期/交货期 | 是否特殊包 | 备注 |
1 | 老挝南塔河1号水电站工程竣工验收服务项目 | 老挝南塔河1号水电站工程竣工验收服务项目 | / | 79.05 | / | 合同签订/收到订单之日起4个月 | 否 | /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3 |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
4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包(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
5 | 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2-2024年报告),审计意见非“否定意见”或非“无法表示意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事业单位应提供2022-2024年经批准的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 |
3.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1 | 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咨询业务备案公示,专业须包含水利水电专业、服务范围包括项目咨询(需提供备案公示证明截图)。 | 老挝南塔河1号水电站工程竣工验收服务项目 |
4.采购方式原因说明及拟采购供应商信息
4.1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原因:
序号 | 内容 |
1 | 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则 Q/CSG2293003-2025 》规定四、直接采购(一)按照有关规定或者标准,采用询比采购、竞价采购、谈判采购方式首次失败后,在分析失败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重新组织采购,有效响应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有以上情形之一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经批准可以采用直接采购方式。本项目经两轮公开谈判,均因有效投标家数不足采购失败。(前两次投标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
2 | 本项目直接采购单位是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隶属于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是中国唯一承担水电、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等技术归口管理工作的事业单位,主要业务(职责)涵盖:在建水电项目重大设计变更审查水电站初期蓄水和竣工前安全鉴定及大坝运行安全定检;水电站蓄水验收、枢纽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水电、风电、光伏发电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因此,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
4.2直接采购对象信息:
序号 | 公司名称 | 采购对象类似项目业绩或项目胜任力说明 | 邀请标包 |
1 |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经咨询,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是在2002年12月电力体制改革中经国务院批准保留的事业单位,隶属于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是中国唯一承担水电、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等技术归口管理工作的事业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的主要业务(职责)涵盖:在建水电项目重大设计变更审查水电站初期蓄水和竣工前安全鉴定及大坝运行安全定检;水电站蓄水验收、枢纽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水电、风电、光伏发电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 老挝南塔河1号水电站工程竣工验收服务项目[老挝南塔河1号水电站工程竣工验收服务项目] |
5.公示期限及发布媒介
公示期:2025-09-19 至2025-09-24
本公示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进行发布。
6.异议及投诉
6.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内提出,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景中心西塔5楼
异议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异议递交电话:020-85120176、85124330、85125332
5.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南方电网国际贸易(广州)有限责任公司合规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20-82000486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csgitjd@csgihk.cn
5.3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购方式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南方电网国际贸易(广州)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一街1号408房
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景中心西塔5楼
联 系 人:钟工
电 话:4008100100转2转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盖章位置】
2025年09月19日
附件 异议书模板
×××××××项目的异议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异议提出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
|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签字并盖公司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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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邮箱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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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的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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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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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请求及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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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