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州供电局庆盛粤港澳大湾区生态合作型营业厅场地租赁直接采购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采购编号:CG2700062002223818)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2025年广州供电局庆盛粤港澳大湾区生态合作型营业厅场地租赁直接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广州供电局,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直接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标的1:为落实今年网省公司和局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绿电绿证服务,助力“双碳”目标实现,推动实体营业厅全面转型升级,计划新建庆盛营业厅。目前,2025年广州南沙供电局庆盛粤港澳大湾区生态合作型营业厅建设项目已获局批复,因营业厅暂无自有物业场地,为做好项目实施,拟租用外部物业场地。营业厅将丰富生态产品服务,设置智能服务区、用户体验区、产品销售区、生态互动区等功能分区。拟租赁地址为越秀iPark粤港云谷T1栋一层06、07单元和二层07单元,合计512㎡,一层188㎡起步价为90元/平方米·月,二层324㎡起步价为54元/平方米·月,每年递增5%,计划租期为6年,则该物业的总租金为280.91万元。
标的2:按照租赁场所物业管理要求,越秀iPark粤港云谷T1栋一层06、07单元和二层07单元物业租赁面积为512平方米,物业费每月9 元/平方米·月,则6年物业费总额为33.18万元。
2.2采购范围:标的1:广州南沙供电局租赁地址为越秀iPark粤港云谷T1栋一层06、07单元和二层07单元,合计512㎡,一层188㎡起步价为90元/平方米·月,二层324㎡起步价为54元/平方米·月,每年递增5%,计划租期为6年,则该物业的总租金为280.91万元。
标的2:越秀iPark粤港云谷T1栋一层06、07单元和二层07单元物业服务面积为512平方米,物业费每月9 元/平方米·月,则6年物业费总额为33.18万元。
2.3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
2.4采购分类:专项
2.5项目类别:服务
2.6标的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工期/服务期 | 是否特殊包 | 响应保证金 | 是否开展网络安全审查 |
1 | 2025年广州供电局庆盛粤港澳大湾区生态合作型营业厅场地租赁直接采购项目 | 标包1:越秀iPark粤港云谷T1栋一层06、07单元和二层07单元场地租赁 | 280.91 | 280.91 | 租赁期为物业起租之日开始6年 | 否 | / | 否 |
标包2:越秀iPark粤港云谷T1栋一层06、07单元和二层07单元物业服务 | 33.18 | 33.18 | 租赁期为物业起租之日开始6年 | 否 | 否 |
3.采购方式原因说明及拟采购供应商信息
3.1采用直接采购采购方式原因:
序号 | 内容 |
1 | 1.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则》(Q/CSG2293003-2025)第六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采购项目,可以采用询比采购、竞价采购、谈判采购、直接采购等非招标采购方式:(一)属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必须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之外”。本项目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必须招标范围。 |
2 | 2.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则》(Q/CSG2293003-2025)“附录C:非招标采购管理要求”内第四条“直接采购”中第(二)款第1条中所规定:“向公司所属具备相关资格能力的全资专业子公司或者分公司、金融控股子公司采购的范围:为了保障电网安全稳定所需要的科技项目研究、核心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涉及公司秘密或者安全的信息系统建设维护、金融、保险、管理咨询、供应链服务、综合性共享服务、新闻宣传、重要生产办公场所的租赁、物业管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已完成科技成果转化成自有品牌的创新产品”。本项目采购或者租赁特定不动产。综上所述,本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实施。 |
3.2直接采购采购谈判对象信息:
序号 | 公司名称 | 采购对象类似项目业绩或项目胜任力说明 | 邀请标包 |
1 | 广州庆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沙分公司 | 庆盛营业厅租赁单位位于广州市南沙区笃学路2号越秀iPark粤港云谷T1栋一层06、07单元和二层07单元,广州庆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沙分公司为租赁单元的业主公司,广州越秀怡城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南沙项目分公司为越秀iPark粤港云谷业主方唯一委托物业经营的公司,对创展中心的承租方提供公共区域的安保、保洁、绿化等物业服务工作。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附录C:非招标采购管理要求”内第三条“单一来源采购”中第一款第1点所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邀请广州庆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沙分公司为拟租赁场所越秀iPark粤港云谷T1栋一层06、07单元和二层07单元的业主方,广州越秀怡城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南沙项目分公司提供越秀iPark粤港云谷T1栋一层06、07单元和二层07单元公共区域物业服务。 | 2025年广州供电局庆盛粤港澳大湾区生态合作型营业厅场地租赁直接采购项目[标包1:越秀iPark粤港云谷T1栋一层06、07单元和二层07单元场地租赁] |
2 | 广州越秀怡城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南沙项目分公司 | 庆盛营业厅租赁单位位于广州市南沙区笃学路2号越秀iPark粤港云谷T1栋一层06、07单元和二层07单元,广州庆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沙分公司为租赁单元的业主公司,广州越秀怡城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南沙项目分公司为越秀iPark粤港云谷业主方唯一委托物业经营的公司,对创展中心的承租方提供公共区域的安保、保洁、绿化等物业服务工作。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附录C:非招标采购管理要求”内第三条“单一来源采购”中第一款第1点所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邀请广州庆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沙分公司为拟租赁场所越秀iPark粤港云谷T1栋一层06、07单元和二层07单元的业主方,广州越秀怡城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南沙项目分公司提供越秀iPark粤港云谷T1栋一层06、07单元和二层07单元公共区域物业服务。 | 2025年广州供电局庆盛粤港澳大湾区生态合作型营业厅场地租赁直接采购项目[标包2:越秀iPark粤港云谷T1栋一层06、07单元和二层07单元物业服务] |
4.公示期限及发布媒介
公示期: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3日。
本公示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进行发布。
5.异议及投诉
5.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用直接采购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内提出,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88 号(新天河宾馆2 楼供应商服务大厅)
异议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受理邮箱:nwwzeb1@csg.cn)
异议递交电话:4008100100-2
5.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广州供电局资产管理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20-87120056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gyljdts@guangzhou.csg.cn
5.3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购方式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2号
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78号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4008100100转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位置】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