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广东电力人工智能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试验检测场地车位租赁采购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采购编号:CG2100062002303985)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2026年广东电力人工智能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试验检测场地车位租赁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广东电力人工智能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直接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公司试验检测场地位于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道科珠路233号(科城创新园)4#楼4-7层,目前暂未配备车位,基于对未来业务发展与员工数量增长的预测,为满足公司业务需求,支撑保障公司经营发展,拟租赁一定数量的固定月保车位和临时停车位。
本项目框架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8年。协议期内,供应商实际采购金额达到需求预测上限(需求预测金额×(1+2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协议期满时,供应商实际采购金额未达到需求预测下限(需求预测金额×(1-20%))时,双方协商是否延长协议期限,若不延期,则终止框架协议,若同意延期,则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金额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2.2采购范围:公司试验检测场地位于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道科珠路233号(科城创新园)4#楼4-7层,目前暂未配备车位,基于对未来业务发展与员工数量增长的预测,为满足公司业务需求,支撑保障公司经营发展,拟租赁一定数量的固定月保车位和临时停车位。
本项目框架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8年。协议期内,供应商实际采购金额达到需求预测上限(需求预测金额×(1+2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协议期满时,供应商实际采购金额未达到需求预测下限(需求预测金额×(1-20%))时,双方协商是否延长协议期限,若不延期,则终止框架协议,若同意延期,则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金额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2.3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广州市
2.4采购分类:框架(本项目框架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8年。协议期内,供应商实际采购金额达到需求预测上限(需求预测金额×(1+2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协议期满时,供应商实际采购金额未达到需求预测下限(需求预测金额×(1-20%))时,双方协商是否延长协议期限,若不延期,则终止框架协议,若同意延期,则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金额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2.5项目类别:服务
2.6标的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 (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工期/交货期 | 是否特殊包 | 备注 | 保证金 |
1 | 2026年广东电力人工智能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试验检测场地车位租赁采购项目 | 2026年广东电力人工智能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试验检测场地车位租赁采购项目 | 768 | 详见报价表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8年 | 否 | / | / |
备注:(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包数的标包。
(2)预计采购金额为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具体委托量为准。部分标包,特别是预计量少的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适用于框架招标项目)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提供主体资格合法存续的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授权应加盖委托人公章且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不接受自然人参与。 |
2 | 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3-2025年报告。如2025年报告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22-2024年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审计意见非“否定意见”或非“无法表示意见”。若不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则须提供本单位出具相应的年度财务报告,且提供财务报表数据真实、完整、准确的承诺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
3 |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3.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1 | 提供产权证明或可对外出租的相关证明材料。 | 2026年广东电力人工智能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试验检测场地车位租赁采购项目 |
4.采购方式原因说明及拟采购供应商信息
4.1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原因:
序号 | 内容 |
1 | 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则》第六条第一点“属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必须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之外”的,可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本项目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或《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管理规定》等公司制度的必须招标范围之内,可以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 |
2 | 根据现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则》附录C: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要求:四、直接采购(一)按照有关规定或者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经批准可采用直接采购方式:9.采购或租赁特定不动产的。本项目为租赁不动产,经批准可采用直接方式采购。 |
3 | 公司试验检测场地位于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道科珠路233号(科城创新园)4#楼4-7层,目前暂未配备车位,基于对未来业务发展与员工数量增长的预测,为满足公司业务需求,支撑保障公司经营发展,拟租赁一定数量的固定月保车位和临时停车位。 |
4 | 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道科珠路233号(科城创新园)土地上的楼宇及车位的产权属于广州科城创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故本次车位向广州科城创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发起直接采购。 |
4.2直接采购对象信息:
序号 | 公司名称 | 采购对象类似项目业绩或项目胜任力说明 | 邀请标包 |
1 | 广州科城创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道科珠路233号(科城创新园)土地上的楼宇及车位的产权属于广州科城创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故本次车位向广州科城创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发起直接采购。 | 2026年广东电力人工智能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试验检测场地车位租赁采购项目[2026年广东电力人工智能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试验检测场地车位租赁采购项目] |
5.公示期限及发布媒介
公示期:2026-05-08 22:00:00至2026-05-13 22:00:00
本公示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进行发布。
6.异议及投诉
6.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内提出,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景中心西塔5楼
邮 编:510655
联系人:郭小姐、赖小姐、庄小姐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0176、85124330、85125332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5.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广东电力人工智能试验研究院计划财务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20-85737475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rgzgsyy-glygl@csg.cn
5.3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购方式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东电力人工智能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科珠路233号科城创新园4号楼4楼
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景中心西塔5楼
联 系 人:马工
电 话:4008100100转2转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盖章位置】
2026年05月08日
附件 异议书模板
×××××××项目的异议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异议提出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
|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签字并盖公司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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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邮箱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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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的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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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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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请求及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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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