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第1批货物专项采购(直接采购)直接采购公示
(采购编号:CG0500062002319591)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第1批货物专项采购(直接采购),采购人为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直接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第1批货物专项采购(直接采购)开展2026年长亭牧云主机安全管理平台主机探针扩容货物采购。
2.2采购范围:[标1包1]2026年长亭牧云主机安全管理平台主机探针扩容:新采购1000个长亭牧云主机探针,与现有1000个主机探针进行合并,最终实现长亭牧云主机安全管理平台对2000个主机的安全管控。
2.3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4采购分类:专项
2.5项目类别:货物
2.6标的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采购文件收取费用(元) | 响应保证金(元) |
1 | 标1: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第1批货物专项采购(直接采购) | 包1:2026年长亭牧云主机安全管理平台主机探针扩容 | 130 | 130 | 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 | 云南省昆明市 | / | / |
2.7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提供主体资格合法存续的证明文件;或分支机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授权应加盖委托人公章且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签章。 |
2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1 |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谈判对象需提供本次扩容所对应的原产品(具体名称型号以技术规范书中所述为准)获得的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中所列机构颁发的至少以下三个证书之一:《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证书》、《网络关键设备安全检测证书》《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检测证书》。相关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或证书颁发机构证明其资质有效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加盖证书颁发机构公章),若证书中产品名称与技术规范书中系统名称不一致,需提供证明材料进行说明。 | 标1: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第1批货物专项采购(直接采购)[包1:2026年长亭牧云主机安全管理平台主机探针扩容] |
3.采购方式原因说明及拟采购供应商信息
3.1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原因:
序号 | 内容 |
1 | [标1包1]2026年长亭牧云主机安全管理平台主机探针扩容:本项目是对昆明电力交易中心目前已投入运行的长亭牧云主机安全管理平台进行主机探针扩容,上述探针须由系统生产厂商北京长亭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Q/CSG2293003-2025)及《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管理办法(2025版)》(Q/KPEC2062001-2025)附录C四(一)第5条中“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规定,本项目属于须向原供应商采购范畴,因展迈(云南)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北京长亭科技有限公司在云南的唯一代理销售商,因此本项目拟采用直接采购谈判方式,向该公司实施采购。 |
3.2直接采购谈判对象信息:
序号 | 公司名称 | 采购对象类似项目业绩或项目胜任力说明 | 邀请标包 |
1 | 展迈(云南)科技有限公司 | [标1包1]2026年长亭牧云主机安全管理平台主机探针扩容: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已建成长亭牧云主机安全管理平台,本项目是对目前已投入运行的长亭牧云主机安全管理平台进行主机探针扩容,上述系统授权须由系统生产厂商北京长亭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原厂指定展迈(云南)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云南唯一代理销售,因此建议与展迈(云南)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本项目直接采购谈判。 | 标1: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第1批货物专项采购(直接采购)[包1:2026年长亭牧云主机安全管理平台主机探针扩容] |
4.公示期限及发布媒介
公示期:2026年06月18日至2026年06月23日
本公示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进行发布。
5.异议及投诉
5.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内提出,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通过邮箱递交
异议递交方式:ywwzyw@yn.csg.cn
异议递交电话:4008100100
5.2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按以下步骤进入“三公”信箱提交投诉资料: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首页→“三公”信箱。
投诉主体、时间、形式内容等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1)投诉人应当是供应链业务活动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投诉应当在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出。
(3)就本项目采购方式投诉的,应当先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公示公告注明的异议渠道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4)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和相关请求、证明材料等。针对采购项目的投诉,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投诉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投诉材料;投诉人是个人的,应当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5)投诉人应对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一经发现,将按照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6)投诉人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积极配合投诉核查,同一投诉问题请勿重复或多渠道提交。
(7)投诉处理人员会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向无关人员透露知悉信息。
5.3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购方式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云南)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风巷 139 号
联 系 人:“双百热线”
电 话:4008100100转2转3
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项目负责人[公告签章人]】
采购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云南)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