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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网云南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6-2028年充电桩配件(山东电工)框架采购(直接采购)直接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6-29 18:02:31  来源: 本站原创

南方电网云南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6-2028年充电桩配件(山东电工)框架采购(直接采购)直接采购公示

采购编号:CG3800062002338498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南方电网云南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6-2028年充电桩配件(山东电工)框架采购(直接采购),采购人为南方电网云南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直接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本项目为南方电网云南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6-2028年充电桩配件(山东电工)框架采购(直接采购),主要使用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新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充电桩产品,满足公司充电桩运维运营服务工作。

2.2采购范围南方电网云南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2.3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

2.4采购分类框架(框架采购有效期:自合同约定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2.5项目类别:货物

2.6标的清单: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名称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

工期/交货期

交货地点

采购文件收取费用(元)

响应保证金(元)

1

标1:南方电网云南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6-2028年充电桩配件(山东电工)框架采购(直接采购)

包1:南方电网云南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6-2028年充电桩配件(山东电工)框架采购(直接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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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报价表

自合同约定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云南省昆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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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包数的标包。

2)实际分配金额下限不低于预估金额的80%,分配金额上限不高于预估金额的100%。对中标供应商的实际分配金额未达到预估金额下限的,应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分配金额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当框架协议有效期(含延长期)发生中标供应商被取消中标资格,除有特殊采购需求情形外,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对于因国家、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发生调整,原有规格型号已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且供应商无法供应对应品类新式型号的,经协商可提前终止协议。

 

2.7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提供主体资格合法存续的证明文件;或分支机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授权应加盖委托人公章且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签章。

 

3.采购方式原因说明及拟采购供应商信息

3.1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原因

序号

内容

1

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则》附录C“四、直接采购(一)按照有关规定或者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经批准可以采用直接采购方式: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5.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情形。本项目所用充电桩设备为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原厂产品,其主控板、计费控制单元等核心配套部件无通用替代件,仅可向原生产厂家采购。该厂家相关配件具备专属不可替代性,为保障设备整体兼容性与运行安全,本项目拟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3.2直接采购谈判对象信息

序号

公司名称

采购对象类似项目业绩或项目胜任力说明

邀请标包

1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所用充电桩设备为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原厂产品,其主控板、计费控制单元等核心配套部件无通用替代件,仅可向原生产厂家采购。该厂家相关配件具备专属不可替代性,为保障设备整体兼容性与运行安全,本项目拟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标1:南方电网云南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6-2028年充电桩配件(山东电工)框架采购(直接采购)[包1:南方电网云南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6-2028年充电桩配件(山东电工)框架采购(直接采购)]

 

4.公示期限及发布媒介

公示期:2026年06月29日2026年07月06日

本公示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进行发布。

5.异议及投诉

5.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内提出,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通过邮箱递交

异议递交方式:ywwzyw@yn.csg.cn

异议递交电话:4008100100

5.2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按以下步骤进入“三公”信箱提交投诉资料: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首页→“三公”信箱。

投诉主体、时间、形式内容等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1)投诉人应当是供应链业务活动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投诉应当在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出。

(3)就本项目采购方式投诉的,应当先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公示公告注明的异议渠道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4)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和相关请求、证明材料等。针对采购项目的投诉,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投诉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投诉材料;投诉人是个人的,应当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5)投诉人应对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一经发现,将按照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6)投诉人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积极配合投诉核查,同一投诉问题请勿重复或多渠道提交。

(7)投诉处理人员会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向无关人员透露知悉信息。

5.3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购方式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南方电网云南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云南)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风巷 139 号

联 系 人:“双百热线”

电 话:4008100100转2转3

 

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项目负责人[公告签章人]】 

采购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云南)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