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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后援中心2026-2027年度员工就餐服务框架直接采购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7-08 11:03:18  来源: 本站原创

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后援中心2026-2027年度员工就餐服务框架直接采购项目

直接采购公示

采购编号:CG1200062002350950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后援中心2026-2027年度员工就餐服务框架直接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直接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 为充分体现公司人文关怀,落实好各职能中心相关后勤保障工作,满足大厦内公司各单位员工用餐需求,考虑到2025-2026年员工就餐合同即将于2026年8月到期,且大厦二期装修项目尚未启动,自建食堂尚未建设,现拟采购下一年度(2026-2027年)武汉后援中心员工(早、午餐)就餐服务。

2.2采购范围 根据职能定位,武汉后援中心统筹负责公司入驻武汉鼎和保险大厦内各单位人员的用餐服务采购,费用根据组织架构由相应单位承担。结合各职能中心、各部门后续人员增长情况,本次用餐服务总预算按照各单位目前在职员工数进行测算(约71人),餐标同上一周期用餐合同一致,费用列支各单位福利费,就餐形式:为员工办理餐卡自行前往就餐。

2.3项目所在地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光谷金融港

2.4采购分类框架12个月(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暂计2026年8月16日-2027年8月15日,在此期间内按单价据实结算,不超过项目总预算)。

2.5项目类别:服务

2.6标的清单: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名称

工期/服务期

是否特殊包

响应保证金

采购文件获取费用

1

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后援中心2026-2027年度员工就餐服务框架直接采购项目

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后援中心2026-2027年度员工就餐服务框架直接采购项目

12个月(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暂计2026年8月16日-2027年8月15日,在此期间内按单价据实结算,不超过项目总预算)

不收取

不收取

 

注: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包数的标包。

2预计采购金额为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具体委托量为准。部分标包,特别是预计量少的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适用于框架招标项目

其它关键要素:

1)结算方式:据实结算

3.采购方式原因说明及拟采购供应商信息

3.1采用直接采购采购方式原因

序号

内容

1

武汉鼎和保险大厦位于武汉金融港园区,该园区处于三环线之外,离市区较远,周边配套服务不够健全,公司驻地金融港园区内仅有一家公共食堂(即:武汉全派餐饮有限公司)能够为园区内大型企业提供大规模人员集中式用餐服务,且服务品质、服务时间较稳定,具备完善的食品卫生管理机制,金融港园区内及周边其他餐饮企业,多以单一餐食样式的加盟店、小吃店或早餐店为主,受限于营业面积较小(多为10-100㎡以内)、可同时容纳就餐人数较少(多为20人以内),难以满足我司就餐人数及多样化菜式且稳定的供餐服务质量要求。按照《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则》(Q/CSG-EDHIC2293001-2025)有关要求,“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经批准可以采用直接采购方式。故本项目拟采用直接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3.2直接采购采购谈判对象信息

序号

公司名称

采购对象类似项目业绩或项目胜任力说明

邀请标包

1

武汉全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武汉鼎和保险大厦位于武汉金融港园区,该园区处于三环线之外,离市区较远,周边配套服务不够健全,公司驻地金融港园区内仅有一家公共食堂(即:武汉全派餐饮有限公司)能够为园区内大型企业提供大规模人员集中式用餐服务,且服务品质、服务时间较稳定,具备完善的食品卫生管理机制,能满足中心用餐标准和服务质量要求。

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后援中心2026-2027年度员工就餐服务框架直接采购项目[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后援中心2026-2027年度员工就餐服务框架直接采购项目]

 

4.公示期限及发布媒介

公示期:2026年07月08日2026年07月13日

本公示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进行发布。

5.异议及投诉

5.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用直接采购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内提出,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异议递交方式:采用邮件方式

异议递交邮箱:zbybyk@csg.cn

5.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按以下步骤进入“三公”信箱提交投诉资料: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首页→“三公”信箱。

投诉主体、时间、形式内容等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1)投诉人应当是供应链业务活动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投诉应当在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出。

(3)就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开标及评审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公示公告注明的异议渠道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4)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和相关请求、证明材料等。针对采购项目的投诉,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投诉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投诉材料;投诉人是个人的,应当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5)投诉人应对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一经发现,将按照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6)投诉人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积极配合投诉核查,同一投诉问题请勿重复或多渠道提交。

(7)投诉处理人员会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向无关人员透露知悉信息。

5.3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

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78号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罗工

电 话:4008100100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马迪

马迪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位置】

2026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