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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网公司2026年第一批变电站自动化系统及保护设备(非新建、非整体改造)框架直接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7-14 13:59:51  来源: 本站原创

广东电网公司2026年第一批变电站自动化系统及保护设备(非新建、非整体改造)框架直接采购直接采购公示

采购编号:CG0300062002327979

 

1.采购条件

采购项目广东电网公司2026年第一批变电站自动化系统及保护设备(非新建、非整体改造)框架直接采购采购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直接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广东电网公司2026年第一批变电站自动化系统及保护设备(非新建、非整体改造)框架直接采购本次采购含变电站自动化系统及保护设备(非新建、非整体改造)共1个物资品类

2.2采购范围广东电网公司2026年第一批变电站自动化系统及保护设备(非新建、非整体改造)框架直接采购,本次采购含变电站自动化系统及保护设备(非新建、非整体改造)1个物资品类。本次采购适用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不含广州供电局的所有项目,前述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所采购物资对应的电压等级,供应商成交必须根据实际需要无条件供货,不得再提出异议

2.3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2.4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6采购分类:框架

2.7响应文件有效期:自报价截止之日起90日(日历日)。

2.8框架招标有效期:

1 框架采购结果生效时间

(1)如本框架采购结果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无有效框架采购结果,则本框架采购结果有效期自成交通知书发起之日起截止至2027年12月31日。

(2)如本框架采购结果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上一框架采购结果未结束,则本框架采购结果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采购结果结束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2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说明

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约定采购数量15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3框架协议期届满时说明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80%-150%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3)需延长框架有效期的,所有需求单位继续执行框架协议,直到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下限或延长期结束。

4如本框架采购结果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各直属单位在本单位的上一框架采购结果未结束,则该单位自本单位上一框架采购结果结束之日起执行集中采购框架结果。

5框架协议终止后,采购人不再对下属各单位上报的需求计划进行分配批复。

6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当出现《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所列情况、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时,采购人有权对发生不良行为(或履约、运行、质量等其他问题)的供应商或成交人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责任。

7当成交供应商无法满足供货要求放弃成交资格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采购。

8对于因国家、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发生调整,原有规格型号已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且供应商无法供应对应品类新式型号的,经协商可提前终止协议。

9潜在供应商报价则视为知悉和认可采购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10成交供应商的成交单价乘以实际需求数量得出订单合同的金额。

11上述框架协议有效期的相关条款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货物框架采购合同文本(框架协议)》等文件不一致的,按上述条款执行,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应另作补充约定。

2.9项目类别:货物

2.10其它关键要素:

1、网络安全审查:根据国家《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要求,经采购人预判为需要向国家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的产品或服务,成交候选人/成交人有义务配合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所需申报材料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的 3 个工作日内提供,并不得利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用户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用户设备,无正当理由不得中断产品供应或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产品和服务通过网络安全审查后方可确定成交人,未通过网络安全审查的取消中标资格。凡参与本次报价的供应商,视作承诺上述事项,成交候选人/成交人产品和服务因没有通过网络安全审查而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与后果;成交候选人/成交人因未履行网络安全审查义务(包括不配合审查、故意隐瞒、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等)而造成采购人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采购人保留追究责任权利。对于涉及网络安全的标的物,供应商应承诺所采用的元器件符合国家网络安全审查要求。

2、结算方式:按实结算

3、报价方式:固定金额(单价)报价

2.11标的清单:

序号

品类

名称

标的名称

预计需

求金额

(万元)

最大中标数量

划分

包数

标包

序号

标包

名称

中标

比例

(%)

标包

金额

(万元)

是否特殊包

提交样品

南方电网资格预审

保证金

1

变电站自动化系统及保护设备(非新建、非整体改造)

变电站自动化系统及保护设备(非新建、非整体改造)(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

3290

1

1

1

标包1

100

3290

×

×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4.采购方式原因说明及拟采购供应商信息

4.1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原因

序号

标的/标包名称

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主要原因

1

变电站自动化系统及保护设备(非新建、非整体改造)(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标包1

一、现场实施技术依据核实:

1.广东电网500kV变电站自动化系统(非新建、非整体改造)、220kV变电站自动化系统(非新建、非整体改造)、110kV变电站自动化系统(非新建、非整体改造)、35kV变电站自动化系统(非新建、非整体改造)属于省公司集中框架直接采购物资,框架采购对象主要为变电站自动化系统,包括监控后台机(含操作系统、监控系统等)、智能远动机、规约转换器、测控装置、低压保护测控装置等。主要用于广东电网公司在运行变电站的局部改造扩建、升级及设备替换等。变电站自动化系统设备的选型,应与原系统厂家保持一致,不同厂家设备的混合组网将导致无法实现正常通信交互等功能,因此,为保障网络完整性,需采购与原自动化系统同一厂家的设备。

2.广东电网35kV-500kV线路保护(非新建、非整体改造)、110kV-500kV母差保护(非新建、非整体改造)、35kV-500kV主变保护(非新建、非整体改造)属于省公司集中框架直接采购物资。本次采购的保护设备主要用于非新建、非整体改造的线路保护设备与对侧、原有设备匹配,以及日常运行维护、消缺采购原厂保护装置和插件等情况。因不同设备供应商的保护设备均基于自家独有的硬件平台开发(例如本次采购涉及的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为SRCN平台),插件和装置背板接口针脚均有其独有定义与连接要求,软件也基于自家设备硬件架构基础上自主开发,故各家硬件和软件均不通用,只有原生产厂家可以提供,其他设备生产厂家无法兼容和替代。故为保证与非新建、非整体改造项目原有保护设备匹配、日常运维增加的保护插件与原有设备匹配,需向原设备生产厂家采购。

二、管理制度依据:

综第一点所述,本次框架直接采购所涉及物资均不属于社会标准化程度高、竞争充分的采购。依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管理办法(Q/CSG-GPG 2 13 2 001-2023)》第十一条“非工程建设项目的设备、材料、办公用品等货物和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且具备规模效益、社会标准化程度高、竞争充分的项目,原则上应采用招标方式”,本采购项目不符合社会标准化程度高、竞争充分的服务采购描述,不属于必须招标的范围。

依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则》第十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采购项目,可以采用询比采购、竞价采购、谈判采购、直接采购等非招标采购方式:(一)属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必须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之外”的规定,本采购项目符合“属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必须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之外”情形,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

本项目要求与原设备对接,为保障设备运行安全及方便运行维护,需采购原供货厂商产品。具有采购来源唯一性的特点。符合《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则》“附录B:广东电网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要求”第七部分“直接采购”第二十六款“按照有关规定或者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经批准可以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第1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第5点“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条款要求,拟采用直接采购方式。

 

4.2直接采购对象信息

序号

标的/标包名称

拟采购供应商

类似项目业绩或项目胜任力说明

1

变电站自动化系统及保护设备(非新建、非整体改造)(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标包1

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科技北一路13号)

/

 

5.公示期限及发布媒介

公示期:2026-07-14 22:00:002026-07-20 22:00:00

本公示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进行发布。

6.异议及投诉

6.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内提出,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景中心西塔5楼

异议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异议递交电话:020-85125032、020-85121708、020-85124330

6.2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按以下步骤进入“三公”信箱提交投诉资料: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首页→“三公”信箱。

投诉主体、时间、形式内容等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1投诉人应当是供应链业务活动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投诉应当在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出。

3本项目采购方式投诉的,应当先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公示公告注明的异议渠道向招标人(采购人)提出异议。

4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和相关请求、证明材料等。针对采购项目的投诉,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投诉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投诉材料;投诉人是个人的,应当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5投诉人应对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一经发现,将按照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6投诉人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积极配合投诉核查,同一投诉问题请勿重复或多渠道提交。

7投诉处理人员会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向无关人员透露知悉信息。

6.3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57 号

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景中心西塔5楼

  人:谢工

    话:4008100100转2转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盖章位置】

2026年07月14日


 

附件 异议书模板

×××××××项目的异议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 XXXXXX

异议提出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签字并盖公司章)

 

联系邮箱

 

联系电话

 

异议的对象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相关请求及主张

 

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