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网超高压公司2026年第三批物资框架(断路器配件、OTN设备)直接采购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采购编号:CG0100062002381317)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南网超高压公司2026年第三批物资框架(断路器配件、OTN设备)直接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直接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根据南网超高压公司2026年采购工作计划和广州局、海口分局等需求单位(部门)上报的断路器配件、骨干OTN设备等有关框架采购需求预测,现组织开展相应的采购工作。
标的物描述: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物描述 | 是否需要网络安全预判 | 是否需要网络安全审查 |
1 | 断路器配件(河南平高) | 灭弧室本体、断路器机构、操作机构控制模块、小型断路器、转换开关等1批断路器配件。 | 否 | 否 |
2 | 骨干OTN设备(广州集创) | 100G线路接口盘、业务接口盘、光模块、线路抗SOP接口盘、EDFA单盘等1批骨干OTN设备及配件。 | 否 | 否 |
2.2采购范围:本次采购断路器配件(河南平高)、骨干OTN设备(广州集创),需求单位(部门)为南网超高压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
2.3项目所在地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
2.4采购分类:框架
2.5框架采购有效期:自已生效(如有)执行的采购标的框架协议到期后至2027年8月30日;如本次采购的无对应的在执行框架协议,则该标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8月30日。对预计采购金额执行不足的情况,将按照协议采购总金额80%为基准,延长框架协议有效期1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金额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对超量执行的情况,当不超过协议采购总金额150%时,仍纳入现有框架协议内,当超过协议采购总金额的150%时,提前终止该框架协议。对于因国家、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发生调整,原有规格型号已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且供应商无法供应对应品类新式型号的,经协商可提前终止协议。
2.6项目类别:货物
2.7标的物清单:
序号 | 标的 | 最大中标数量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中标比例 (%) | 最高限价 (万元) |
1 | 断路器配件(河南平高) | / | 1 | 断路器配件(河南平高)1 | 100 | / |
2 | 骨干OTN设备(广州集创) | / | 1 | 骨干OTN设备(广州集创)1 | 100 | / |
注: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及采购文件费用。
3.采购方式原因说明及拟采购供应商信息
3.1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原因:
序号 | 标包名称 | 内容 |
1 | 断路器配件(河南平高)[断路器配件(河南平高)1] | 本次为断路器配件类物资框架直接采购项目,所采购的断路器配件用于超高压公司所辖站点断路器,为保证与原断路器参数、功能设计保持一致,满足服务配套的要求,保证电气性能的一致性与稳定性,需向原供应商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的情形,以及《超高压输电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实施细则》附录C 直接采购章节第(一)条规定的“5.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可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情形。 |
2 | 骨干OTN设备(广州集创)[骨干OTN设备(广州集创)1] | 本次为OTN设备框架直接采购项目,根据南方电网《电力二次装备技术导则》(Q/CSG1203005-2015)条款7.2.2.2技术要求,各级传输网同一平面的设备原则上应为同一设备制造商设备,在现有传输网基础上进行的扩建、改建,设备选型、配置、接口及性能应满足现有网络的技术指标和管理要求,与现有传输网技术体制、软件版本保持一致,以保证同一网管监控管理。为保证采购的设备与现有传输设备兼容,满足后续光路开通条件,需向原供应商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的情形,以及《超高压输电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实施细则》附录C 直接采购章节第(一)条规定的“5.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可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情形。 原供应商为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集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次框架采购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因此本次直接采购对象为广州集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2直接采购谈判对象信息:
序号 | 公司名称 | 采购对象类似项目业绩或项目胜任力说明 | 邀请标包 |
1 |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原设备供应商为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可提供所需物资和服务。 | 断路器配件(河南平高)[断路器配件(河南平高)1] |
2 | 广州集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原设备供应商为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集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次框架采购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可提供所需物资和服务。 | 骨干OTN设备(广州集创)[骨干OTN设备(广州集创)1] |
4.公示期限及发布媒介
公示期:2026年09月07日至2026年09月14日
本公示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进行发布。
5.异议及投诉
5.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内提出,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88号(新天河宾馆2楼供应商服务大厅)
异议递交方式:现场递交/传真
异议递交电话:4008100100-2-0
异议递交传真:020-38122354(通过传真方式递交的异议,需在异议期内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是否收到异议)
5.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按以下步骤进入“三公”信箱提交投诉资料: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首页→“三公”信箱。
投诉主体、时间、形式内容等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1)投诉人应当是供应链业务活动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投诉应当在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出。
(3)就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开标及评审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公示公告注明的异议渠道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4)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和相关请求、证明材料等。针对采购项目的投诉,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投诉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投诉材料;投诉人是个人的,应当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5)投诉人应对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一经发现,将按照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6)投诉人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积极配合投诉核查,同一投诉问题请勿重复或多渠道提交。
(7)投诉处理人员会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向无关人员透露知悉信息。
5.3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23号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天河区天河路178号
联 系 人:董工
电 话:4008100100-2-0
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采购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位置】
2026年0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