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网科研院2026-2029年科学城广场A2栋8-11层场地租赁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采购编号:CG1500062002393457)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南网科研院2026-2029年科学城广场A2栋8-11层场地租赁项目,采购人为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直接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随着南网科研院业务持续拓展和人员规模不断扩大,现有场地已无法满足科研办公需求,需要在综合基地外租赁新场地。经多方调研和比选,拟租赁科学城广场(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87号)A2栋8-11层场地,建筑面积约5900平方米,场地需按甲方要求带装修出租(不含家具),租期为36个月。
2.2采购范围:租赁科学城广场(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87号)A2栋8-11层场地,建筑面积约5900平方米(以最终采购结果为准);场地按我方要求装修交付,并具备空调、水、电等基本办公条件。租赁期为合同约定的起租日期起36个月。如甲方未能在合同期满前完成下一阶段场地租赁的采购工作(以甲方与新服务单位签署场地租赁合同为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乙方按照合同相应的费用标准,继续提供场地租赁服务(原则上延长服务期不超过3个月),直至下一阶段场地租赁采购完成。
2.3项目实施地点:广州
2.4采购分类:专项
2.5项目类别:服务
2.6标的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工期/服务期 | 是否特殊包 | 响应保证金 | 备注 |
1 | 南网科研院2026-2029年科学城广场A2栋8-11层场地租赁项目 | 南网科研院2026-2029年科学城广场A2栋8-11层场地租赁项目 | 1445 | / | / | 自合同约定的正式起租之日起36个月 | 否 | / | / |
(1)报价方式:报总价
(2)结算方式:按合同付款条款支付。
3.采购方式原因说明及拟采购供应商信息
3.1采用直接采购采购方式原因:
序号 | 内容 |
1 | (1)按照《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管理办法》附录F 非招标采购管理规范第二条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项目,可以采用询比采购、竞价采购、谈判采购、直接采购等非招标采购方式:属于国家法律法规及南方电网公司、南网科研院有关规定必须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之外”。本项目在必须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之外,可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 (2)根据《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管理办法》附录F 非招标采购管理规范第八条规定:“(一)直接采购适用条件。按照有关规定或者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经批准可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其中第9条为“采购或者租赁特定不动产的”。本项目为租赁特定不动产,经批准可采用直接采购方式。 (3)本次采购调研聚焦综合基地周边3公里内办公场地资源。通过到现场实地勘察、与销售团队交流,有5家场地较为符合条件,通过空间适配、成本经济、资源共享等维度综合比较,建议租赁科学城广场(黄埔区科学大道187号)A2栋8-11层场地,建筑面积约5900平方米,理由如下:科学城广场A2栋有1.2万平方米可租赁面积,在满足我方当前需求的同时,存在一定的拓展空间。对方可按我方需求并带装修交付,我方无需对场地进行二次改造,且租金报价为最低档。出租场地与南网科研院现有办公场地集中在同一栋,已实现空间动线完全独立,专供我方使用,保障了安全性,且可共享已有的停车位、接驳车服务。其他4家存在租赁区域分散、租赁面积小、租金报价高等问题。经核查科学城广场权属,广州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作为该物业的产权人,已将该物业的招商经营权授权给其二级子公司广州永龙置地投资有限公司,永龙置地对该物业享有唯一的合法转租权。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与广州永龙置地投资有限公司开展采购。 |
3.2直接采购采购谈判对象信息:
序号 | 公司名称 | 采购对象类似项目业绩或项目胜任力说明 | 邀请标包 |
1 | 广州永龙置地投资有限公司 | 广州永龙置地投资有限公司为广州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控股的国有企业,专职负责科学城广场物业的招商工作,具备专业房屋租赁资质及成熟招商运营能力。 | 南网科研院2026-2029年科学城广场A2栋8-11层场地租赁项目[南网科研院2026-2029年科学城广场A2栋8-11层场地租赁项目] |
4.公示期限及发布媒介
公示期:2026年09月30日至2026年10月08日。
本公示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进行发布。
5.异议及投诉
5.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用直接采购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内提出,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88 号(新天河宾馆2 楼供应商服务大厅)
异议递交方式:通过传真方式或当面递交,传真号码:020-38122354
异议递交电话:4008100100转2,递交异议后,请通过电话反馈递交情况。
5.2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按以下步骤进入“三公”信箱提交投诉资料: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首页→“三公”信箱。
投诉主体、时间、形式内容等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1)投诉人应当是供应链业务活动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投诉应当在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出。
(3)就本项目采购方式投诉的,应当先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公示公告注明的异议渠道向招标人(采购人)提出异议。
(4)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和相关请求、证明材料等。针对采购项目的投诉,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投诉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投诉材料;投诉人是个人的,应当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5)投诉人应对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一经发现,将按照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6)投诉人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积极配合投诉核查,同一投诉问题请勿重复或多渠道提交。
(7)投诉处理人员会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向无关人员透露知悉信息。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
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78号
联 系 人:龙工
电 话:4008100100转2转0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宋义林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位置】
2026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