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澜湄国际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境外舆情监测和舆情演练服务专项采购(直接采购)直接采购公示
(采购编号:CG2000062002424760)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南方电网澜湄国际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境外舆情监测和舆情演练服务专项采购(直接采购),采购人为南方电网澜湄国际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直接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结合当前国内外舆情形势和南方电网澜湄国际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一些敏感事项要求,为进一步拓展舆情监测的覆盖面和及时性,强化重点舆情事件分析、处置与引导工作,防范重大舆情风险,公司决定引入具有全球官方信源渠道且拥有自有监测系统的权威舆情应对处置专业机构作为公司舆情服务商,以弥补现阶段境外舆情监测的盲区,补齐舆情演练短板,提升公司舆情预警和处置能力,确保新闻舆论工作的主动权。
2.2采购范围:南方电网澜湄国际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部。
2.3项目所在地区:昆明市
2.4采购分类:专项
2.5项目类别:服务
2.6标的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采购文件收取费用(元) | 响应保证金(元) |
1 | 标1:南方电网澜湄国际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境外舆情监测和舆情演练服务专项采购(直接采购) | 包1:南方电网澜湄国际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境外舆情监测和舆情演练服务专项采购(直接采购) | 55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 昆明市 | / | / |
备注:
如采购文件正文与技术规范书针对同一要素有不一致的要求或表述,均以采购文件正文为准。
2.7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提供主体资格合法存续的证明文件;或分支机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授权应加盖委托人公章且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签章。 |
3.采购方式原因说明及拟采购供应商信息
3.1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原因:
序号 | 内容 |
1 | ①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则》(Q/CSG2293003-2025)中第六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采购项目,可以采用询比采购、竞价采购、谈判采购、直接采购等非招标采购方式:(一)属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必须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之外”;可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情形为“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②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系唯一拥有新华网运营权的主体,具有权威性、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任何第三方机构均不具备官方授权资质,无权以国家通讯社官方渠道名义开展权威资讯发布、舆情研判及宣传赋能等相关服务。其自主研发的新华睿思数据云图分析平台,依托新华社全球一体化采编体系、海外分社全覆盖网络、国家级专属授权新闻数据库,具备表情符号识别、评论挖掘、情绪潜在语义关联分析等独有能力,可实现网民情绪智能研判;具有国家级唯一官方权威背书,拥有普通商业舆情机构、市场化媒体无法对接、无法复刻的独家权威信源资源。同时,本项目拟采购的“新华语典”权威信息查询平台服务及《东南亚南亚每日要情》专刊服务,也均由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其他供应商无法提供同类权威信息查询和区域国别研究服务。且采购内容涉及公司《不宜公开敏感事项清单》(七)其他领域舆情风险防控中的敏感信息内容。因此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实施。 |
3.2直接采购谈判对象信息:
序号 | 公司名称 | 采购对象类似项目业绩或项目胜任力说明 | 邀请标包 |
1 |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 新华网是党的新闻舆论工作主力军,是网络信息发布的主信源、主渠道,多年来承建、承办了包括中国政府网、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在内的众多国家级政务网站,建立起了国内规模最大的政府网站集群,在权威信息发布、网络生态治理及舆论引导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新华网在持续提供高质量舆情分析服务的同时,亦长期开展面向重点区域的国际传播研究;其独家运营的“新华语典”平台,作为新华社打造的权威AI时政资讯智能体,以新华社全域权威新闻报道为纯净语料与可信信源,构建了面向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的智能化理论学习与政务办公服务体系。 | 标1:南方电网澜湄国际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境外舆情监测和舆情演练服务专项采购(直接采购)[包1:南方电网澜湄国际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境外舆情监测和舆情演练服务专项采购(直接采购)] |
4.公示期限及发布媒介
公示期: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20日
本公示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进行发布。
5.异议及投诉
5.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内提出,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通过邮箱递交
异议递交方式:ywwzyw@yn.csg.cn
异议递交电话:4008100100
5.2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按以下步骤进入“三公”信箱提交投诉资料: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首页→“三公”信箱。
投诉主体、时间、形式内容等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1)投诉人应当是供应链业务活动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投诉应当在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出。
(3)就本项目采购方式投诉的,应当先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公示公告注明的异议渠道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4)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和相关请求、证明材料等。针对采购项目的投诉,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投诉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投诉材料;投诉人是个人的,应当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5)投诉人应对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一经发现,将按照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6)投诉人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积极配合投诉核查,同一投诉问题请勿重复或多渠道提交。
(7)投诉处理人员会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向无关人员透露知悉信息。
5.3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购方式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南方电网澜湄国际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广福路15号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云南)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风巷139号
联 系 人:“双百热线”
电 话:4008100100
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项目负责人[公告签章人]】
采购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云南)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