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网供应链集团本部及科技公司2027-2028年办公场所(南沙)租赁直接采购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采购编号:CG2700062002411358)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南网供应链集团本部及科技公司2027-2028年办公场所(南沙)租赁直接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直接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和南方电网供应链科技(广东)有限公司已在南沙资讯科技园(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南2号之广州南沙咨询科技园软件楼401)租赁办公场所,原租赁合同将于2026年12月到期,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需对办公场所进行续租。
2.2采购范围:对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和南方电网供应链科技(广东)有限公司目前南沙办公场所进行续租采购,其中,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租赁面积397.64平方米,南方电网供应链科技(广东)有限公司租赁面积70.17平方米。
2.3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
2.4采购分类:专项
2.5项目类别:服务
2.6标的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预计 采购金额 (万元) | 最高 投标限价 | 工期/交货期 | 是否特殊包 | 备注 |
1 | 标的1 | 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场所(南沙)租赁项目 | 52.48848 | 单价限价,详见附件:报价表 | 自实际租赁之日起满2年 | 否 | / |
2 | 标的2 | 南方电网供应链科技(广东)有限公司办公场所(南沙)租赁项目 | 9.26244 | 单价限价,详见附件:报价表 | 自实际租赁之日起满2年 | 否 | / |
2.7其它关键要素:
(1)报价要求:单价报价,详见报价表。
(2)结算方式:据实结算。
(3)服务期:自实际租赁之日起满2年。本合同期满时,如承租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出租方没有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的服务期限可延长,但不得超过3个月,延长期的租金单价(含场地租金和物管费)按“租赁时间二”月租金成交单价结算。
3.采购方式原因说明及拟采购供应商信息
3.1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原因:
序号 | 内容 |
1 | 根据《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则》规定,该项目符合“属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必须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之外”情形,可以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
2 | 本项目为对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和南方电网供应链科技(广东)有限公司现南沙办公场所进行续租采购,现南沙办公场所系公司2023年租赁使用至今,已形成稳定、成熟的办公环境;该场所配套完善,公司前期已投入资金对南沙办公场所进行装修改造,涵盖强弱电布线、墙体隔断、厕所及门禁安防等工程,续租可充分利用现有装修及设施,避免该部分投入成为沉没成本,且当前办公场所空间布局、工位容量、网络系统等均精准满足公司南沙办公需求,运行状态平稳,无需再次投入即可长期使用,续租既规避了新址磨合期工作效率的折损,也避免了前期投入资源的浪费。同时,根据《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则》“附录F:直接采购方式管理要求”内第一条“直接采购”中“采购或者租赁特定不动产的”,可以采用直接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综上,故本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 |
3.2直接采购谈判对象信息:
序号 | 公司名称 | 采购对象类似项目业绩或项目胜任力说明 | 邀请标包 |
1 | 广州南沙资讯科技园有限公司 | (1)广州南沙资讯科技园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主要业务包括科技园区运营管理和科技企业孵化。南沙资讯科技园是其旗下运营的科技园区,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南2号(南沙湾片区),是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多园”的重要组成部分。园区位于粤港澳大湾区几何中心,距地铁4号线南横站1.2公里,地铁18号线27分钟直达天河,北距莞佛高速、虎门大桥仅5公里,交通便利。园区占地面积约42万平方米(640亩),一期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分为企业孵化赋能区(1.5万㎡)、产业科研集聚区(4.4万㎡)、商业服务区(1.7万㎡)和公寓配套(3.5万㎡),可为入驻企业提供集办公、科研、居住、商业、研学于一体的综合产业服务,是粤港澳大湾区重要的产业创新与人才聚集地。 (2)广州南沙资讯科技园承接了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场所(南沙)2023-2026年租赁项目,南沙资讯科技园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如人工智能、无人机、工业互联网)、医疗健康、教育研学三大板块,提供“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社区”全链条孵化服务,设有南沙资讯科技园联合国际科技企业孵化器、香港科技大学霍英东研究院(粤港科技合作枢纽)和南沙资讯科技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广州南沙国防教育基地(广东省全民国防教育基地、广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具有国家“火炬计划”软件基地、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广东省粤港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资质和荣誉,具备承接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 标的1[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场所(南沙)租赁项目],标的2[南方电网供应链科技(广东)有限公司办公场所(南沙)租赁项目] |
4.公示期限及发布媒介
公示期:2026-11-05 至2026-11-10
本公示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进行发布。
5.异议及投诉
5.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内提出,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88号新天河宾馆2楼南方电网供应商服务大厅
异议递交方式:通过传真或当面递交(传真:020-38124578)
异议递交电话:4008100100转2转0
5.2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按以下步骤进入“三公”信箱提交投诉资料: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首页→“三公”信箱。
投诉主体、时间、形式内容等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1)投诉人应当是供应链业务活动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投诉应当在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出。
(3)就本项目采购方式投诉的,应当先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公示公告注明的异议渠道向招标人(采购人)提出异议。
(4)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和相关请求、证明材料等。针对采购项目的投诉,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投诉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投诉材料;投诉人是个人的,应当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5)投诉人应对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一经发现,将按照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6)投诉人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积极配合投诉核查,同一投诉问题请勿重复或多渠道提交。
(7)投诉处理人员会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向无关人员透露知悉信息。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78号
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78号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4008100100转2转0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刘仙华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位置】
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