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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方电网公司2023年输电智能设备送样检测(第一批)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2-16 08:53:52  来源: 本站原创

 


关于开展南方电网公司2023年输电智能设备送样检测

(第一批)工作的公告


各供应商:

为配合做好南方电网公司输电智能设备入网质量控制与管理,验证供应商产品的功能性能等是否满足相关技术标准,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输电智能设备送样检测(第一批)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送样检测范围

本次送样检测包含3大类20个品类。详见下表:

序号

品类名称

(一)

电力电缆在线监测装置

1.1

电缆局部放电在线监测装置

1.2

电缆分布式光纤测温装置

1.3

电缆护层环流在线监测装置

1.4

电力电缆故障定位监测装置

(二)

架空线路在线监测装置

2.1

架空输电线路图像视频监测装置

2.2

架空输电线路微气象监测装置

2.3

架空输电线路山火监测装置

2.4

架空输电线路覆冰监测装置

2.5

架空输电线路故障精确定位装置(分布式)

2.6

架空输电线路导线舞动监测装置

2.7

架空输电线路导线弧垂监测装置

2.8

架空输电线路导线温度监测装置

2.9

架空输电线路杆塔倾斜监测装置

2.10

架空输电线路绝缘子污秽在线监测装置

2.11

架空输电线路地线融冰监测装置

2.12

架空输电线路风偏监测装置

2.13

北斗地质灾害监测装置

(三)

输电智能巡检设备

3.1

多旋翼高精度定位可见光红外双光无人机

3.2

多旋翼高精度定位可见光无人机

3.3

电缆隧道巡视机器人

二、送样检测工作开展流程及时间

(一)电力电缆在线监测装置

电缆局部放电在线监测装置、电缆分布式光纤测温装置、电缆护层环流在线监测装置、电力电缆故障定位监测装置。

序号

阶段

开始时间

截止日期

备注

1

提交报名委托书

公告发布之日

2023年02月28

2

缴费及送样

2023年02月28

2023年03月10日

先缴费后送样

3

检测实施

2023年03月13日

2023年06月30日

具体以实际开展情况为准

4

报告编制签发

2023年07月01日

2023年07月10日

5

领取报告

2023年07月11日

2023年07月14日

(二)架空线路在线监测装置

架空输电线路图像视频监测装置、架空输电线路微气象监测装置、架空输电线路山火监测装置、架空输电线路覆冰监测装置、架空输电线路故障精确定位装置(分布式)、架空输电线路导线舞动监测装置、架空输电线路导线弧垂监测装置、架空输电线路导线温度监测装置、架空输电线路杆塔倾斜监测装置、架空输电线路绝缘子污秽在线监测装置、架空输电线路地线融冰监测装置、架空输电线路风偏监测装置、北斗地质灾害监测装置

序号

阶段

开始时间

截止日期

备注

1

提交报名委托书

公告发布之日

2023年02月28

2

缴费及送样

2023年03月09日

2023年03月10日

先缴费后送样

3

检测实施

2023年03月13日

2023年06月30日

具体以实际开展情况为准

4

报告编制签发

2023年07月01日

2023年07月10日

5

领取报告

2023年07月11日

2023年07月14日

(三)输电智能巡检设备

多旋翼高精度定位可见光红外双光无人机、多旋翼高精度定位可见光无人机、电缆隧道巡视机器人。

序号

阶段

开始时间

截止日期

备注

1

提交报名委托书

公告发布之日

2023年02月28

2

缴费及送样

2023年03月09日

2023年03月10日

先缴费后送样

3

检测实施

2023年03月13日

2023年06月30日

具体以实际开展情况为准

4

报告编制签发

2023年07月01日

2023年07月10日

5

领取报告

2023年07月11日

2023年07月14日

三、送样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揽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具备批量生产、销售、供应输电智能设备相关设备所必需的生产制造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三)凡属国内生产的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直接送样检测。

(四)送检单位未受到南方电网公司实行市场禁入处罚。

(五)报名参加电力电缆架空线路在线监测装置送样检测的产品通信规约应符合《Q/CSG1205031 输电线路在线监测通信规约及信息交互规范》要求。

四、检测机构

委托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送样检测工作

五、检测依据

本次送样检测依据公司统一组织制定的《南方电网公司2023年输电智能设备送样检测(第一批)技术方案》与《输电在线监测装置物联网平台接入及图像智能识别算法兼容性检测技术方案》,详见附件1-1与附件1-2

六、检测工作实施

(一)送样检测采取自愿原则,由符合本方案资质要求的各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参检。相关的样品制造、检测费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参检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并在送检样品前完成费用缴纳,否则样品不予接收

(二)本次送样检测测试项目在原有测试项目基础上进行了增加,具体报名要求如下:(1)对于电力电缆在线监测装置,本次新增物联网平台接入测试,对于已取得南方电网公司送样检测合格报告的设备,原报告仍然有效无需重复报名通用可靠性及传感器性能试验,本次仅需新增报名物联网平台接入测试;(2)对于架空线路在线监测装置本次在通用及可靠性试验基础上新增了传感器性能试验与物联网平台接入测试,对于已取得南方电网公司送样检测合格报告的设备,原报告仍然有效,无需重复报名通用及可靠性试验项目,本次仅需报名传感器性能及物联网平台接入测试;(3对于输电智能巡检设备,需报名全部试验项目;(4)对于未参加或未通过南方电网公司送样检测的设备,需报名全部试验项目详见附件2。

(三)供应商完成费用缴纳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样品送达指定地点,详见附件3,提前或逾期送检一律不受理,送样日期截止后,检测工作正式开始,期间不得申请退检,送检供应商应按检测机构安排,配合开展样品调试,无故拖延影响检测进度者,本次送样检测结果判定为不合格。

(四)送样采用现场送样方式,供应商应安排人员将样品送达指定地点,与收样人员完成交接后方可离开,供应商送样前应仔细核对样品基本信息及配件,确保与报名信息一致,且资料及配件应满足送样检测公告要求,否则不予接收。

(五)检测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换参检样品,检测过程发现样品不满足送样要求的,本次送样检测结果判定为不合格。

(六)公司委托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收集、审核送样检测结果情况,包括本单位及其它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

(七)检测工作结束后,供应商若对检测结果有异议,需在领取检测报告5个工作日内向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由检测结构组织复检复检过程供应商可进行现场见证,复检结果由供应商签字确认。复检只针对原样品,复检结果若未改变,复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八)检测工作结束后,由检测机构出具正式检测报告至南方电网公司和相应参检供应商,检测合格结果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发布。

(九)本次检测合格结果长期有效。当技术规范、产品结构或核心零部件发生重大调整时,原送检设备不满足现行技术规范或技术要求,供应商应重新送检。

七、工作联系人

南网科研院品控技术中心,罗工,联系电话020-36625754。

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部

南方电网公司输配电部

2023年216


附件:

附件1-1:南方电网公司2023年输电智能设备送样检测(第一批)技术方案

附件1-2:输电在线监测装置物联网平台接入及图像智能识别算法兼容性检测技术方案

附件1-3: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

附件2:南方电网公司2023年输电智能设备送样检测(第一批)收费情况说明

附件3:南方电网公司2023年输电智能设备送样检测(第一批)要求和流程说明

 


附件下载:附件1-1:南方电网公司2023年输电智能设备送样检测(第一批)技术方案.doc
附件下载:附件1-2 :输电在线监测装置物联网平台接入及图像智能识别算法兼容性检测技术方案.docx
附件下载:附件1-3: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第一部分).zip
附件下载:附件1-3: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第二部分).zip
附件下载:附件2:南方电网公司2023年输电智能设备送样检测(第一批)收费情况说明.docx
附件下载:附件3:南方电网公司2023年输电智能设备送样检测(第一批)要求和流程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