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送变电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1月物资采购(硅酸盐水泥、商品混凝土)公开招标流标公示
(项目编号:CG0600022001562942)
公示开始时间:2023年3月23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3月27日
贵州送变电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1月物资采购(硅酸盐水泥、商品混凝土)公开招标,本项目共计2个标包,标包1-1因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标包2-1因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故该项目流标。后续事宜请关注相关公告,请各投标人知悉。
评审情况
流标情况
流标原因 | 标包数(个) | 标的/标包名称 |
投标阶段流标:投标家数不足3家 | 1 | 毕节供电局城区分局其他业务用房及毕节供电局生产检修试验中心建设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商品混凝土采购/毕节供电局城区分局其他业务用房及毕节供电局生产检修试验中心建设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商品混凝土采购 |
初评阶段流标 | 1 | 汕头110kV春泽输变电工程42.5普通硅酸盐水泥、商品混凝土采购(二次采购)/汕头110kV春泽输变电工程42.5普通硅酸盐水泥、商品混凝土采购 |
2.初评被否决投标人名单及其否决原因汇总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标的 | 标包 | 否决投标原因 |
1 | 潮州市翔华韩南混凝土有限公司 | 汕头110kV春泽输变电工程42.5普通硅酸盐水泥、商品混凝土采购(二次采购) | 汕头110kV春泽输变电工程42.5普通硅酸盐水泥、商品混凝土采购 | 该投标人电子签章效力证明文件中法人代表签字与其他投标人电子签章效力证明文件中法人代表签字为同一人,存在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的情况;其他投标人企业基本情况表中填写的营业执照号码为该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号码,且与其他投标人CPU序列号一致,经评标委员会讨论后一致认为该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嫌疑。根据招标文件初评要素2.1.3“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存在围标、串标及关联交易的投标行为”作否决投标处理。 |
2 | 潮州市信强混凝土有限公司 | 汕头110kV春泽输变电工程42.5普通硅酸盐水泥、商品混凝土采购(二次采购) | 汕头110kV春泽输变电工程42.5普通硅酸盐水泥、商品混凝土采购 | 该投标人电子签章效力证明文件中法人代表签字与其他投标人电子签章效力证明文件中法人代表签字为同一人,存在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的情况;该投标人企业基本情况表中填写的营业执照号码为其他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号码,且与其他投标人CPU序列号一致,经评标委员会讨论后一致认为该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嫌疑。根据招标文件初评要素2.1.3“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存在围标、串标及关联交易的投标行为”作否决投标处理。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开标情况、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 异议事项;
3.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箭道街2号宏业大厦;
异议受理部门:贵州送变电有限责任公司物流中心
异议递交电话:0851-85597459;
(二)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以书面形式提出(格式详见附件.投诉书,须加盖单位公章)。
●监督部门:贵州送变电有限责任公司监督审计部;
●投诉电话:0851-85597346;
●投诉邮箱:121220749@qq.com;
●投诉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箭道街2号宏业大厦;
(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宋继凯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贵州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3日
×××××××项目的异议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XX年XX月XX日
异议提出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盖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签字) | ||
联系邮箱/传真 | 联系电话 | ||
异议的对象 | |||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
相关证明材料 和有效线索 |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
×××××××项目的投诉书(模板)
投诉提出日期:××××年××月××日
投诉人名称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盖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 ||
联系邮箱/传真 | 联系电话 | ||
投诉对象 | |||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
相关证明材料 和有效线索 |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
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