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圩线线路工程等项目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0006200000078889)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组织开展南宁供电局110kV张村站新出35kV线路改接35kV刘圩线线路工程等项目询价采购等项目物资公开询价采购工作,公告符合条件的潜在询价对象就此项目进行报价响应。对此项目有意向的潜在询价对象请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的时间和办理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参加报价。
一、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南宁供电局110kV张村站新出35kV线路改接35kV刘圩线线路工程等项目询价采购
1.2. 编号:0006200000078889
1.3.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南宁供电局
1.4.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1.5. 采购方式:专项
1.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一)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序号 | 标包名称 | 采购文件收取费用(元) | 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七孔管 | 1 | 七孔管 | / | / | |
2 | 25号变压器油 | 2 | 25号变压器油 | / | / | |
3 | UPS不间断电源 | 3 | UPS不间断电源 | / | / |
(二)项目概述:
南宁供电局110kV张村站新出35kV线路改接35kV刘圩线线路工程等项目的七孔管、变压器油和UPS不间断电源等物资采购需求,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现授权我局自主采购。需求条目已通过南网物资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授权,拟采用公开询价采购方式进行。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2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政府行政管理机构、机关、法人及南方电网公司、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等实施市场禁入的供应商。 |
3 | 具备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 |
4 | 在报价文件中提交本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saic.gov.cn)”中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提交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并提供书面声明承诺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真实有效。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采购截止时间内。 |
5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不同单位实际控制人互为夫妻关系的,或不同单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交叉任职的,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报价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标的)的报价。 |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以报价人网上下载的加盖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宁供电局电子章的电子版采购文件为准。凡有意参加者于2021年1月4日09时00分00秒至2021年1月7日17时00分00秒,登陆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购买采购文件。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报价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采购文件购买及报价,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采购文件。
南网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020-38122543,020-38122545,020-38122546,020-38122541。
广西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0771-6766160,0771-6766156。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 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一)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报价文件的递交只接受电子报价文件,以其他方式递交的报价文件将不予以受理。电子版递交时间:2021年1月4日09时00分00秒至2021年1月12日09时30分00秒。
(二)报价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上传递交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报价人,所提交的报价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采取询价采购方式,采购方仅在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发布,采购公告将明确对报价人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等事宜。
七、异议
1.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宁供电局
地址:南宁市中柬路2号
邮编:530023
联系人:韦工
受理邮箱:ngwlzx.nng@gx.csg.cn
2.异议书的内容及要求
(1)异议提出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 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
(6)提出异议的日期。
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异议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
(2)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告期内提出;
(3)对非招标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天内提出;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异议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服务机构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业务监督部门:南宁供电局物流服务中心
电话:0771-2708808
纪律监督部门:南宁供电局监督部(注:该部门不受理采购业务咨询、答疑等)
电话:0771-5786221
邮箱:tsjb.nng@gx.csg.cn
九、联系方式
采购方: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宁供电局
地 址: 南宁市中柬路2号
电 话: 0771-2708144
电子邮件: ngwlzx.nng@gx.csg.cn
联 系 人:韦工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宁供电局
2021年1月4日
附录:异议书(模板)
XXX项目(项目编号:XXX)的异议书
提出日期: 年 月 日
异议提出人名称(以单位名义提出填写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 ||
电子邮箱地址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邮编 | |||
异议的对象 | |||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
相关证明材料和有效线索 | (可以附件形式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