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公司茂名、梅州、阳江供电局2021-2023年法律服务项目(采购编号:0006200000084961)采购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广东电网公司茂名、梅州、阳江供电局2021-2023年法律服务项目采购工作,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此项目进行报价响应。对此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按照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办理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参加报价。
详细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广东电网公司茂名、梅州、阳江供电局2021-2023年法律服务项目
3. 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4. 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5.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6. 资金来源情况说明:其他
8. 项目概况:广东电网公司茂名、梅州、阳江供电局2021-2023年法律服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二、采购内容
(一)采购清单(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内容及最高限价 | 预估金额 | 标包名称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常法坐班 | 常法培训 | 常法普法 | 原服务合同 到期期限 | 业务分配规则 (常法除外) |
1 | 茂名供电局服务项目 | 1.常年法律顾问(含坐班、培训、普法):25万元/年; | 80 | 标包1.1 | 1 | 1名律师,每周坐班1个工作日,坐班服务费5万/年,包含在常法费用内。 | 8次/年,每次半个工作日 | 1.协助开展124普法活动、民法典、精准普法、电力设施保护月、安全生产月等普法活动; 2.普法费用5万元/年,包含在常法费用内。 | 原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2021年9月30日到期。 | 按业务领域分配,具体规则在服务合同中约定。 |
标包1.2 | ||||||||||
2 | 梅州供电局服务项目 | 1.常年法律顾问(含坐班、培训、普法):36万元/年; | 178 | 标包2.1 | 1 | 1名律师,每周坐班1个工作日,坐班服务费5万元/年,包含在常法费用内。 | 4次/年,每次半个工作日 | 1.协助开展电力设施保护月、安全生产月、员工底线教育、124、民法典等普法活动; 2.普法费用9万元/年,包含在常法费用内。 | 原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2021年8月31日到期。原案件代理合同2021年12月31日到期。 | 按依次轮号分配,具体规则在服务合同中约定。 |
标包2.2 | ||||||||||
3 | 阳江供电局服务项目 | 1.常年法律顾问(含培训):10.2万元/年; | 124 | 标包3.1 | 1 | / | 4次/年,每次半个工作日 | / | 原所有服务合同2022年12月30日到期。 | / |
(二)适用范围
梅州、茂名、阳江供电局及所属县区供电局。
(三)预估金额
各标的所列预估金额仅为预估量,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框架结果有效期内的实际采购量为准。在标包分配过程中,可能出现部分单位有效期内无实际需求等情况,请供应商知悉并在接受相关条件情况下参与谈判。
(四)标的内容
1.常年法律顾问。包括提供一般法律咨询、参加现场/视频会议、出具律师函、备忘录、案例分析等标准服务项目以及提供律师坐班、培训和普法等其他服务项目。其中,坐班、培训和普法服务的具体需求和介绍详见“(一)采购清单”。
2.法律意见书。对重大经营决策、重大合同或法律咨询事项等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3.案件代理。对主诉、被诉、执行等法律诉讼、仲裁案件提供代理服务。
(五)框架采购结果有效期
1.本次框架采购有效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2.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部分标的项目存在其他服务合约未到期情况的,则本次框架采购起始时间自其他合约到期之日起计算。具体标的项目合约期限情况,详见“(一)采购清单”,请供应商知悉并在接受相关条件情况下参与谈判。
(六)标包划分
1.供应商参加谈判,须同时参与同一标的下全部标包,不允许仅谈判部分标包,否则该标的谈判视为无效谈判。供应商参加同一标的各标包的报价费率须保持一致,如出现费率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一个标包的费率进行评标。
2.以下标包划分原则适用于全部标的:
2.1常年法律顾问项目,各标的服务需求单位均只选聘一家机构提供服务。当同一标的下设标包数为1时,则该标包成交人为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单位;当同一标的下设标包数大于或等于2时,因各成交人成交费率相同,标的服务需求单位可以选聘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也可结合各成交人在本单位同类项目业绩、服务质量等因素,经本单位法律管理部门负责人审定后择优选聘1家成交人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请供应商知悉并在接受相关条件情况下参与谈判。
2.2 法律意见书、案件代理项目,当同一标的下设标包数为1时,则由该标包成交人提供全部服务;当同一标的下设标包数大于或等于2时,由标的服务需求单位按照满足高效、优质服务原则,根据区域片区、业务领域、依次轮号等相对客观标准明确业务分配规则(详见“(一)采购清单”),并按照该规则在各成交人实际分配业务量,请供应商知悉并在接受相关条件情况下参与谈判。
(七)报价和结算说明
1.本项目采用框架式招标,全部标的、标包按费率报价。报价须包含提供服务所有的费用开支(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资料费、通讯费等)。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以综合费率作为计算依据,报价明细表如下:
标包名称:
序号 | 服务类别 | 最高限价 | 报价费率 | 权重 | 备注 |
1 | 常年法律顾问 | 万元/年 | A1= | 40% | |
2 | 法律意见书 | 万元/份 | A2= | 10% | |
3 | 案件代理费率 | 90% | B1= | 50% | |
综合费率:K_____=A1*40%+A2*10%+B1*50% | |||||
备注:此处作为通用报价明细模板供参考,各标包最高限价存在差异,各标包具体最高限价金额详见“(一)采购清单”。
2.各标的最终成交费率为所有成交人针对每项服务报价的平均费率,请供应商知悉并在接受相关条件情况下参与谈判。
3、各标的需求单位分别与成交人签订框架服务合同。其中:
3.1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按年计价,结算价为常法年度最高限价*成交费率,每半年结算一次。如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含坐班服务)服务期限不满或超过1年的,按实际提供服务时间折算计价。对于常年法律顾问中的普法服务,各标的需求单位可根据“(一)采购清单”列明的普法费用金额,在合同中进一步细化普法服务内容和具体费用,并按实际提供服务内容结算。
3.2法律意见书服务费按份计价,每半年结算一次,结算价为:成交单价*期内完成数量。
3.3案件代理服务费按宗计价,按宗结算或每半年结算。案件代理费包括一审、二审、执行阶段的所有费用(律所代理同一案件审判程序后,执行案件不再另行收费)。单个案件结算费用=依据《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粤价〔2006〕298号)计算的诉讼代理费*成交费率。
3.4案件特别计价和结算规则。对于电费催收案件、因同一事由引发的2个以上系列案件、标的需求单位认为涉案金额虚高的案件等,成交人实际结算价格须在中标价格内再次进行下浮,具体下浮比例由标的需求单位与中标服务机构另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标的需求单位可以另行选聘案件代理律所,请供应商知悉并在接受相关条件情况下参与谈判。
3.5对于重大、疑难法律案件,各标的需求单位如认为需要另行选聘案件代理律所的,可按有关规定另行履行采购程序。
(八)服务评价
按照专业性、确定性、独立性、利益一致性、及时性等五个维度(各20分,满分100分),各标的服务需求单位经办人员在每项服务结束后及时对服务机构进行评价。其中,专业性是指法律服务质量高,提交服务成果全面、准确;确定性是指针对委托事项开展深入调查研判,作出确定性结论;独立性是指开展服务事项不受委托人或其他相关方影响,独立发表法律意见;利益一致性是指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权益,与委托人不存在利益冲突;及时性是指按照委托人时限要求提交服务成果。
服务评价结果将应用于调整业务量分配,服务机构出现两次评分低于70分的,标的单位可对其后续业务量予以适当调减。服务评价结果还将应用于公司系统内以后年度法律服务项目招标采购活动。请供应商知悉并在接受相关条件情况下参与谈判。
法律服务机构服务评价记录表 填表单位: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服务类型 | 律所名称 | 经办律师 | 办理日期 | 评价结果 | |||||||
专业性 (20分) | 确定性 (20分) | 独立性 (20分) | 利益一致性 (20分) | 及时性 (20分) | 总分 | 评价人 | 评分说明 | ||||||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
2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谈判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
3 | 若供应商被南方电网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
4 | 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监督管理办法》,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审的,作否决处理,尚未发出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成交资格处理。 |
5 | 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
专用资格: |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 联 标 的/标包 |
1 | 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 茂名供电局服务项目,梅州供电局服务项目,阳江供电局服务项目 |
2 | 法律专业服务团队人员必须持有律师执业证。 | 茂名供电局服务项目,梅州供电局服务项目,阳江供电局服务项目 |
四、获取采购文件信息
1. 本项目采购人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录网址: http://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1年10月21日17时00分00秒至2021年10月25日17时00分00秒,登录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2. 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收取采购文件工本费,供应商在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勾选需要报价项目的标包后提交,系统自动确认,确认成功后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3. 响应保证金需在系统确认成功之后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金额详见本公告的标的清单,具体收取方式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谈判对象须知》的相关规定。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操作请参考《阳光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登记注册操作手册》、《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承包商登记注册操作手册》(可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网站下载中心查阅下载)),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请参考《关于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数字证书升级的通知》附件《数字证书办理指南2.0》、《关于电子商务系统数字证书升级的说明》(可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网站下载中心查阅下载)),为避免耽误递交响应文件,请提前完成供应商登记(选择网公司或各省公司作为审核单位均可,审核进度及结果请咨询相应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录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进行报价活动,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尽快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需要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下载采购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加密项目使用),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递交响应文件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4.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者,请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完成系统确认的操作(供应商选择需要报价的标包后提交,系统自动确认),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未完成系统确认而无法下载采购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5.供应商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招投标平台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采购文件和制作响应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用户手册》(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1)如果本次采购在原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中开展:
供应商对于南方电网原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相关操作的其他疑问可参见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手册》,其具体下载路径为:http://www.bidding.csg.cn/down/1200251091.jhtml
本次采购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中(原系统)开展,具体操作路径如下:
购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原系统)->购标管理;
投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原系统)->投标管理。
服务缴纳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原系统)->服务费与退费。
投标助手下载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原系统)->日常管理->组件下载。
(2)如果本次采购在新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中开展:
供应商对于南方电网新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相关操作的其他疑问可参见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操作手册》,其具体下载路径为:http://www.bidding.csg.cn/down/1200297623.jhtml。
本次采购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中开展,具体操作路径如下:
购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
投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投标管理。
服务缴纳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服务费与退费。
投标助手下载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项目参加及文件下载-可下载项目。
五、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及要求
1. 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并以此为准。供应商可以针对一个或多个包报价。
2. 本次采购采用全电子无纸化采购,供应商必须于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采购文件要求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完成响应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及U盘电子版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制作或上传响应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经查看认为不符合相关采购要求或无意愿参与的,可自行决定不参与本项目(标的/标包)的响应,且不得上传相关文件至系统,即视为自动放弃响应。
3. 电子响应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1年10月21日17时00分00秒
4.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9日09时00分00秒
5. 开启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10月29日09时00分00秒
6. 谈判地点: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
本次谈判采用电子商务系统评审澄清功能(《谈判函》回复)及录音电话的远程电子化谈判方式,谈判代表(授权代表)无需到达谈判现场,但必须在2021年10月29日谈判期内保持随时登录电子商务系统及接听电话的状态,以便采购工作组随时进行谈判。电子化谈判方式与现场谈判方式一样均具有法律效力。为确保联系畅通,请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处增加填报手机及座机两个联系方式,采购工作组将以填报的联系方式对外联系,响应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响应文件但不参与谈判的(如因填报联系方式错漏、或未能及时接听电话与回复《谈判函》等原因导致采购工作组无法进行正常的谈判、沟通),视为自动放弃谈判,默认响应供应商的初次报价和方案即为最终报价和方案。一切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届时《谈判函》回复时间暂定为一小时,请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熟悉系统操作流程,以便谈判过程顺利进行。
电子商务系统评审澄清功能(《谈判函》回复)进入步骤:
登录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录网址: www.bidding.csg.cn)→投标管理→供应商门户→标中澄清答复→下载质询文件→上传答复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公告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等国家指定相关媒体上发布,采购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日期和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日期和方式等事宜。
七、异议
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21层
邮编:510630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异议提出人发送电子异议书至受理邮箱的,需在工作时间拨打“异议受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邮件接收情况)
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响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2)对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3)对项目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天内提出。
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响应供应商,或未能提供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或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进作扣分处理并上报网公司。
八、业务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电子邮箱:gylts@gd.csg.cn
九、联系方式
1. 咨询电话:
业务经办人及咨询电话:王工 4008100100-2(采购业务)-1(广东电网)
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3
服务商、代理商、制造商登记备案业务咨询电话:4008100100-1(供应商管理业务)-1(广东电网);4008100100-1(供应商管理业务)-0(南网物资公司)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承包商登记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6611(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 异议联系电话
联系人:许小姐、徐小姐、严小姐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4328、85125046、85121727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报价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
3.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