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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网公司东莞局等单位2023年补充药品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4-18 18:09:42  来源: 本站原创

 

广东电网公司东莞局等单位2023年补充药品采购项目(采购编号:CG0300062001573182)采购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广东电网公司东莞局等单位2023年补充药品采购项目采购工作,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此项目进行报价响应。对此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按照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办理方式获取询价文件参加采购活动。

详细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广东电网公司东莞局等单位2023年补充药品采购项目

2. 采购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3.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采购

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6. 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7. 项目类别:货物

8.采购项目所在地区:东莞市、韶关市、揭阳市、河源市、潮州市、汕尾市、惠州市、湛江市、茂名市、云浮市、梅州市、汕头市、清远市、佛山市

 

二、采购内容

(一)采购范围:根据公司职工代表巡视问题和部分单位反馈急需急救处方药品的需求,现对广东电网公司东莞局、韶关局、揭阳局、河源局、潮州局、汕尾局、惠州局、湛江局、茂名局、云浮局、梅州局、汕头局、计量中心(清远)、客服中心(佛山)等14个单位的应急处方药品进行采购,成交供应商根据需求单位订货清单要求的供货数量、送货时限,免费配送。

(二)采购清单: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号

标包名称

标包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框架采购结果有效期

采购文件收取费用(元)

响应保证金(元)

1

广东电网公司东莞局等单位2023年补充药品采购项目

1

广东电网公司东莞局等单位2023年补充药品采购项目

35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

/

(三)预计采购金额为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采购预估规模供供应商参考,并不代表采购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各需求单位具体委托量为准。框架协议期内,单个标包实际采购金额达到预测采购金额的120%的,提前终止相应标包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期届满,单个标包实际采购金额达到预测采购金额的80%-120%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6个月。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四)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金额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注:各投标供应商的评标价将根据其投标单价及采购文件所公布的权重系数,加权计算得出。

(五)结算方式:结算金额=∑采购量×药品采购清单相应物资成交单价。【《药品采购清单范围,采购人另行采购。】

响应有效期: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日历日)

)框架采购结果有效期:

1本项目采购结果有效期

1)如本框架采购结果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无有效框架采购结果,则本框架采购结果有效期自成交通知书发起之日起截止202312月31日

2)如本框架采购结果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上一框架采购结果未结束,则本框架采购结果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采购结果结束之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

3)如本框架采购结果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各直属单位在本单位的上一框架采购结果未结束,则该单位自单位上一框架采购结果结束之日起执行集中采购框架结果

2、在框架有效期内,南方电网公司将本项目涉及的标的纳入公司集团采购范围的,采购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相应标的的框架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3、响应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报价,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成交供应商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采购有权对成交供应商实行处罚:

(1)在框架采购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分配)资格的,采购有权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成交供应商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视情节终止其成交资格或解除合同,采购人有权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扣分处理,情节严重的还将暂停其一定期限的投标资格(自发文之日起),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当所有成交供应商均无法满足服务要求放弃成交资格的,采购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采购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框架采购。

5、潜在供应商报价则视为知悉和认可采购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6、合同履行:采购人有权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对成交供应商失信行为进行扣分处罚。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药品剩余有效期应当大于药品有效期的50%以上并不得小于12个月(不含),不得提供剩余有效期在12个月(含)以下的药品。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供应商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2

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在参与报价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5

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若投标人被南方电网公司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未解除处罚的。

6

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监督管理办法》,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审的,作否决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7

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附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截图】

8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附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

9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联标的/标包

1

具备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等),经营方式:零售。

标的1(标包1)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购人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登录网址: http://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者,请于2023年04月18日18时00分00秒2023年04月21日18时00分00秒,登录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 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http://www.bidding.csg.cn)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供应商对于南方电网新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相关操作的其他疑问可参见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录及业务说明操作指引》,其具体下载路径为:http://www.bidding.csg.cn/down/1200297623.jhtml。

本次采购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中开展,具体操作路径如下:

购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

投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投标管理。

服务缴纳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服务费与退费。

投标助手下载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项目参加及文件下载-可下载项目。

2.本次询价不收取询价文件工本费,供应商在规定的询价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http://www.bidding.csg.cn),勾选需要报价项目的标包后提交,系统自动确认,确认成功后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版询价文件。

3.响应保证金需在系统确认成功之后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金额详见本公告的项目概况,具体收取方式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询价须知》的相关规定。

重要提醒:

(1)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评标时将予以否决投标处理: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的;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的;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的。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2)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操作请参考《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录及业务说明操作指引》(可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网站下载中心查阅下载)),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请参考《关于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数字证书升级的通知》附件《数字证书办理指南2.0》、《关于电子商务系统数字证书升级的说明》(可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网站下载中心查阅下载)),为避免耽误递交响应文件,请提前完成供应商登记(选择网公司或各省公司作为审核单位均可,审核进度及结果请咨询相应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录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http://www.bidding.csg.cn)进行报价活动,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尽早(至少预留2-3日)办理数字证书,通过现场办理或加急网上办理,如有问题联系4008-100-100。

(3)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前需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截至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下载采购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4)供应商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加密项目使用),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递交响应文件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5)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者,请在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完成系统确认的操作(供应商选择需要报价的标包后提交,系统自动确认),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未完成系统确认而无法下载采购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6)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项目,所需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中下载。具体操作请参考《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录及业务说明操作指引》《电网管理平台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用户操作指引(供应商操作部分)》。

 

五、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并以此为准。供应商可以针对一个或多个标包报价。

本次采购采用全电子无纸化采购,供应商必须于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询价文件要求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完成响应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及U盘电子版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制作或上传响应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子响应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3年04月18日18时00分00秒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6日09时00分00秒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询价方式,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等国家指定相关媒体上发布,采购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获取询价文件的日期和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日期和方式等事宜。

 

七、异议

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

邮编:510630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报价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公示/采购文件“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如遇澄清疑问请按照项目文件要求将问题提交至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

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响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2)对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3)对响应文件开启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环节质疑时间内提出;

(4)对项目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天内提出。

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响应供应商,或未能提供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或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异议提出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作扣分处理并上报网公司。

 

八、业务监督

单位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电子邮箱:gylts@gd.csg.cn

联系电话:020-85126187

 

九、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业务经办人及咨询电话:?4008100100-2(采购业务)-1(广东电网)

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服务商、代理商、制造商登记备案业务咨询电话:4008100100-1(供应商管理业务)-1(广东电网);4008100100-1(供应商管理业务)-0(南网供应链集团)

承包商登记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6611(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异议联系电话

联系人:龙小姐、小姐、吴小姐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7594、85125332、85121710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供应商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

3.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十、附件

详见公告附件。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18日

 

 

 

 

 

 

 


×××××××项目的异议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异议提出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签字并盖公司章)

 

联系邮箱

 

联系电话

 

异议的对象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相关请求及主张

 

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附件下载:电网管理平台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用户操作指引(供应商操作部分).docx
附件下载: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录及业务说明操作指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