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税务咨询及代理业务框架招标
项目(三次采购)(采购编号:CG0300022001574344)
采购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税务咨询及代理业务框架招标项目(三次采购)采购工作,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此项目进行报价响应。对此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按照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办理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参加报价。
详细内容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税务咨询及代理业务框架招标项目(三次采购)
2. 采购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3. 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4. 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5.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6. 资金来源情况说明:自筹资金
7. 项目类别:服务类
8. 项目概况: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税务咨询及代理业务项目。
9. 框架采购结果有效期:
(1)框架招标结果生效时间
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止,具体合同有效期为由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长于招标结果有效期。备注:若各单位上一阶段无有效招标结果,则直接执行本次招标结果;若各单位上一阶段已有有效招标结果,则应自本单位上一个招标结果有效期结束后执行本招标结果。
(2)在框架有效期内,南方电网公司将本项目涉及的标的纳入公司集团采购范围的,招标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相应标的的框架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10. 响应有效期: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120天(日历日)
11. 项目地点:广东省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 采购内容
(一) 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 名称 | 标的概算金额(万元)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概算金额(万元) | 服务期 | 是否特殊包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税务咨询及代理业务项目 | 201.12 | 1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韶关局、江门局、清远局、湛江局、河源局、云浮局2023年度税务咨询及代理业务 | 102.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截止至2024年5月31日 | 否 | 不收取 | 10,000 |
2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局、惠州局、梅州局、揭阳局、汕尾局、潮州局2023年度税务咨询及代理业务 | 99.12 | 否 | 不收取 |
采购品类情况说明:税务咨询及代理业务项目主要包括以下5方面服务内容,各单位根据其实际需求选择其中部分或全部服务内容,相关费用按照招标确定的单价与实际工时结算。
1、全面审核各项税费具体计缴及核算情况。按照国家税收法规,对所有税费计缴及核算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进行审核,核查各单位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以及税收减免落实情况,确保企业依法纳税,税收优惠应享尽享,及时发现税务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审核增值税预征税额、销项税、进项税、进项税转出的计缴及核算情况;核查增值税专用发票合法性;审核农村电网维护费免税政策落实情况,包括相关数据准确性以及进项税转出的合理性,出具鉴证报告;
(2)审核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城建附加、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地方税费的计缴情况;
(3)协助审核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准确性。
2、政策咨询及培训。按照国家税收法规政策,协助各单位开展政策咨询分析及培训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协助及时收集税收管理的新动态,从国家税收改革、电力行业改革、企业内部改革等方面,深度研究税务政策,提供政策要点分析;
(2)协助开展税务筹划,在日常工作中提供税务咨询意见,针对新兴业务、企业重组等重大涉税事项提供专项税务政策咨询,形成书面咨询报告;
(3)结合国家税收法规政策,不定期开展税务政策培训(不少于2次);
(4)协助幸福南网财务经营空间公众号等的税法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协助答疑1388税务热线问题。
3、税务代理。指派专业人员为各单位办理日常税务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代理、代办各单位委托的税务申报、发票管理等一般性税务事项;
(2)配合协调税企关系,跟踪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情况;
(3)配合完成税局要求的各项任务。
4、税务风险排查。全面评估各单位税务管理活动,全面排查税务风险,提出管理建议,出具税务管理建议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按照国家税收法规政策,定期或不定期指派专业人员就本单位的纳税情况、纳税风险进行全面排查,检查本单位执行税收法规及网、省公司相关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纠正偏差;
(2)结合本单位历年缴纳税费等总体税负情况,从数据中判断异常情况,或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点,提出预警,降低税务风险。
其他条件:经中标方鉴证或审核并出具正式报告后,若本单位因中标方失误不正确纳税,被税务机关处以罚款或加收滞纳金的,中标方在所收取鉴证费用金额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标的物描述:详见附件“最高限价表”。
(二)招标公告所列采购金额是预估量,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
(1)部分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
(2)部分标包可能出现因实际需求仅为单一项目不能拆分导致分配金额存在偏差。
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分配情况进行公开。请在知悉并接受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三)结算方式:按实结算。具体如下:结算价=单价限价×中标费率×实际数量。
(四)报价方式:本项目为费率报价,投标费率<100%,且不低于成本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所列百分比应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如:94.18%。
三、 供应商资质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
2 |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3 | 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4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5 | 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监督管理办法》,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或记分周期内累计有效扣分达到12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
6 |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7 |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8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9 | 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若投标人被南方电网公司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未解除处罚的。 |
四、 获取采购文件信息
1. 本项目采购人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录网址: http://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3年06月16日18时00分00秒至2023年06月21日18时00分00秒,登录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2. 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收取采购文件工本费,供应商在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勾选需要报价项目的标包后提交,系统自动确认,确认成功后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3. 响应保证金需在系统确认成功之后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金额详见本公告的标的清单,具体收取方式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谈判对象须知》的相关规定。
重要提醒:
1. 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的,评审时将予以否决报价处理:①与其他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的IP地址、响应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②与其他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的IP地址、响应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③与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供应商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响应文件。
2.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操作请参考《阳光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登记注册操作手册》、《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承包商登记注册操作手册》(可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网站下载中心查阅下载)),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请参考《关于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数字证书升级的通知》附件《数字证书办理指南2.0》、《关于电子商务系统数字证书升级的说明》(可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网站下载中心查阅下载)),为避免耽误递交响应文件,请提前完成供应商登记(选择网公司或各省公司作为审核单位均可,审核进度及结果请咨询相应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录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进行报价活动,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尽快办理数字证书。
3.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需要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下载采购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4. 供应商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加密项目使用),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递交响应文件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5. 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者,请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完成系统确认的操作(供应商选择需要报价的标包后提交,系统自动确认),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未完成系统确认而无法下载采购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6. 供应商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招投标平台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采购文件和制作响应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用户手册》(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1)如果本次采购在原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中开展:
供应商对于南方电网原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相关操作的其他疑问可参见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手册》,其具体下载路径为:http://www.bidding.csg.cn/down/1200251091.jhtml
本次采购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中(原系统)开展,具体操作路径如下:
购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原系统)->购标管理;
投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原系统)->投标管理。
服务费缴纳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原系统)->服务费与退费。
投标助手下载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原系统)->日常管理->组件下载。
(2)如果本次采购在新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中开展:
供应商对于南方电网新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相关操作的其他疑问可参见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操作手册》,其具体下载路径为:http://www.bidding.csg.cn/down/1200297623.jhtml。
本次采购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中开展,具体操作路径如下:
购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
投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投标管理。
服务费缴纳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服务费与退费。
投标助手下载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项目参加及文件下载-可下载项目。
五、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及要求
1. 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并以此为准。供应商可以针对一个或多个包报价。
2. 本次采购采用全电子无纸化采购,供应商必须于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采购文件要求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完成响应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及U盘电子版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制作或上传响应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经查看认为不符合相关采购要求或无意愿参与的,可自行决定不参与本项目(标的/标包)的响应,且不得上传相关文件至系统,即视为自动放弃响应。
3. 电子响应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3年06月16日18时00分00秒
4.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7日09时00分00秒
5. 开启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06月27日09时00分00秒
6. 谈判地点: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
本次谈判采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评审澄清功能(《谈判函》回复)及录音电话的远程电子化谈判方式,谈判代表(授权代表)无需到达谈判现场,但必须在2023年06月27日谈判期内保持随时登录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及接听电话的状态,以便采购工作组随时进行谈判。电子化谈判方式与现场谈判方式一样均具有法律效力。为确保联系畅通,请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处增加填报手机及座机两个联系方式,采购工作组将以填报的联系方式对外联系,响应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响应文件但不参与谈判的(如因填报联系方式错漏、或未能及时接听电话与回复《谈判函》等原因导致采购工作组无法进行正常的谈判、沟通),视为自动放弃谈判,默认响应供应商的初次报价和方案即为最终报价和方案。一切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届时《谈判函》回复时间暂定为一小时,请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熟悉系统操作流程,以便谈判过程顺利进行。
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评审澄清功能(《谈判函》回复)进入步骤:
登录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录网址: www.bidding.csg.cn)→投标管理→供应商门户→标中澄清答复→下载质询文件→上传答复文件。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公告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等国家指定相关媒体上发布,采购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日期和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日期和方式等事宜。
七、 异议
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
邮编:510630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异议提出人发送电子异议书至受理邮箱的,需在工作时间拨打“异议受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邮件接收情况)
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响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2)对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3)对项目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天内提出。
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响应供应商,或未能提供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或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作扣分处理并上报网公司。
八、 业务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电子邮箱:gylts@gd.csg.cn
联系电话:020-85126187
九、 联系方式
1. 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何工4008100100-2(采购业务)-1(广东电网)
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3
服务商、代理商、制造商登记备案业务咨询电话:4008100100-1(供应商管理业务)-1(广东电网);4008100100-1(供应商管理业务)-0(南网供应链集团)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承包商登记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6611(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 异议联系电话
联系人:龙小姐、庄小姐、吴小姐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7594、85125332、85121710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报价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如遇澄清疑问请按照项目文件要求将问题提交至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
3.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