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通用车辆(电瓶车)框架采购公开询价(二次采购)采购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组织开展南方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通用车辆(电瓶车)框架采购公开询价(二次采购)采购工作,公告符合条件的潜在报价人就此项目进行响应。对此项目有意向的潜在报价人请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的时间和办理方式获取采购文件进行响应。
详细内容如下: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南方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通用车辆(电瓶车)框架采购公开询价(二次采购)
(二)项目编号:CG3800062001602485
(三)采购人:南方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四)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六)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
二、采购范围
(一)项目概述及采购范围:
项目包括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系统各单位、改革后企业2023-2024年电瓶车购置。框架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结算以实际订单为准。项目主要所在地: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五省区域。具体规格参数详见技术条件书。一次采购由于潜在供应商报价格式错误,通过初步评审数量不够,导致采购失败。
(二)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 | 概算金额(万元)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金额(万元) | 单价最高限价(万元)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2-5座载货电瓶车 | 80 | 1 | 2-5座载货电瓶车 | 80 | 6 | / | / |
说明:
1.如投标人不按报价表格式进行报价、篡改格式、占比、另外制作表格报价或合计金额超过最高限价的,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2.预计采购金额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根据中标单价和服务期内的实际采购量按实结算。
(1)协议期内: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需求预测量上限(需求预测量×(1+20%),下同)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2)协议期内: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需求预测量下限(需求预测量×(1-20%),下同)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除有特殊采购需求情形外,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供应商合同自动终止,其未履行合同部分的供应量按中标相对比例优先采用其他供应商足额部分(需求预测量上限)进行弥补,仍然有缺额的,则重新采购。
(3)协议期内: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需求预测量下限被取消中标 (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4)协议期届满: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承诺采购量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5)协议期届满: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需求预测量下限的,应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6)延长期内,供应商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请投标人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报价书人民币)可保留两位小数。
4.报价书须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的电子专用章)。
5.报价含技术规范书内的内容、购车款、增值税、上牌费等卖方将合同车辆运抵交货地点并履行完其他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以及售后服务质保等成本费用。
三、采购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
(一)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二)采购公告发布媒介:
采购公告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发布。
四、资质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且具有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的其他组织。 |
3 | 所提供的产品应具备生产商提供出厂检测合格证明,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4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 | 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投标人被国家或地方政府行业主管、监督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纳入惩戒对象名单,且未解冻的;南方电网公司或南方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未解冻的;经南方电网公司或南方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查证属实,在以往履行供货合同时存在产品质量问题或存在其他严重失信行为的。 |
6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1 | 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必须持有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 2-5座载货电瓶车 |
2 | 应答产品制造商应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 |
五、采购文件获取
本项目采购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30日17时00分00秒至2023年9月4日17时00分00秒下载加盖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电子章的电子版采购文件,过期无法购买。
按国家电子采购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采购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至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联系电话: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1
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六、报价文件递交
(一)递交截至时间:2023年9月7日9时00分00秒
(二)递交方式: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报价文件,并以此为准。
(三)澄清提问截止时间:2023年9月5日17时00分00秒
七、参加开标会要求
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群聚集,降低病毒传播风险,不设置现场开标环节,请报价人根据文件约定的开标时间登录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网址:www.bidding.csg.cn)参与网上开标环节。
八、报价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一)逾期递交的。
(二)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文件。
(三)如有保证金要求,且供应商未缴纳保证金。
(四)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
(五)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对报价文件进行上传的。
九、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南方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二)联系人:高工
(三)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四)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78号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五)联系人:王工
(六)联系电话:4008100100转2
十、监督投诉及异议
报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或对资格预审文件(如有)、采购文件、评标结果存在异议的,有权通过采购代理机构向采购人提出。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提出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异议事项;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提出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异议接收机构名称: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邮箱:zbybyk@csg.cn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南方电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管理部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 020-36623617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 ctgyljd@csg.cn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杨锋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位置】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