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乌兹别克斯坦某电池储能项目法律顾问选聘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G1100062002291767)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南方电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乌兹别克斯坦某电池储能项目法律顾问选聘,采购人为南方电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本项目为乌兹别克斯坦电池储能绿地项目,本项目致力于推进乌兹别克斯坦绿色能源转型,实现电力行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我方计划通过全资持股的阿联酋特殊目的公司投资并持有项目公司股权。为充分保障我方作为投资方的权益,保障项目推进合法合规,各项法律工作顺利进行,现拟选聘项目我方单独法律顾问。
2.2采购范围:1.尽职调查:就本项目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工作并揭示项目法律风险,提供本项目相关法律法规汇编,制作尽职调查范围清单(包括尽职调查范围、现场尽职调查工作大纲、问题清单等),提供中文《法律环境分析报告》《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及其更新版(不时修订)、终版和工作底稿,参与相关会议并准备会议材料。法律环境分析报告模板见附件8,法律尽调报告模板见附件9。
2.法律意见书:根据尽职调查报告、项目文件、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项目信息,出具中文《法律意见书》及其更新版、终版。法律意见书模板见附件10,主要内容应包括就东道国准入和监管要求、项目涉及欧盟相关准入和监管要求、东道国相关法律法规整体情况、项目主要情况、项目涉及美西长臂管辖情况、项目重大权利义务安排等方面发表法律意见。
3.协议谈判支持工作:参与与合作方(如谅解备忘录、合作/联合体协议、股东协议、公司章程)、GSA或IA、LLA、TCA、EPC、O&M、独立工程师聘用协议等项目相关文件的起草(如需)、审阅、批注、定稿及谈判工作,并就其定稿分别单独出具中文法律意见书,提供项目文件的关键问题清单(如需)、批注版与定稿版本、项目文件的偏差表(如需)等;提供项目文件初稿与定稿的中文翻译(如需)。
4.监管审批支持工作:协助完成本交易所需监管审批(包括乌兹别克斯坦及其他投资路径可能涉及监管审批的司法辖区),提供相关法域的法律咨询与支持,准备相关监管审批申报或审查材料,协助与监管机构进行提交申报或审查的沟通;
5.设立项目公司的支持工作:包括投资架构分析,从法律角度对我方投资架构提出建议,出具项目投资架构意见书(如需),或应我方要求对财务或财税顾问的投资架构分析文件提出意见;出具项目公司设立方案;审查并准备与项目公司成立有关的文件;协助成立项目公司的备案、注册和其他程序;为项目公司成立提供法律咨询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如需)。
6.融资支持工作:审阅融资文件并提供融资文件批注版及定稿版,提供融资法律支持服务,出具中文法律意见书(如需)。
7.建设期支持工作:项目公司成立后,在正式投运前,在尽职调查基础上,为我方实施对项目公司的合理管控,就公司治理、电力交易、施工建设、环保许可、劳动用工等方面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并按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如需)。
详见附件1。
2.3项目实施地点:乌兹别克斯坦
2.4采购分类:专项
2.5项目类别:服务
2.6标的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工期/服务期 | 是否特殊包 | 响应保证金 | 备注 |
1 | 南方电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乌兹别克斯坦某电池储能项目法律顾问选聘 | 南方电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乌兹别克斯坦某电池储能项目法律顾问选聘 | 560 | 560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现正式商业投运为止 | 否 | / | / |
注:(1)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2)报价要求:详见附件7 南方电网国际(香港)公司乌兹别克斯坦某电池储能项目法律顾问选聘报价表。
(3)结算方式:当项目进行至“投资决策阶段”且采购方完成投资决策时,聘用方将根据服务方在节点前提供的所有服务(前提是该服务对应工作项已完成),按照约定应付的费用一次性支付给服务方。
当项目进行至“融资关闭阶段”且实现项目融资关闭时,聘用方将根据服务方在节点前提供的所有服务(前提是该服务对应工作项已完成),在扣除前述阶段节点已支付的价款后,按照约定应付的费用一次性支付给服务方。
当项目进行至“法律服务结束阶段”且项目实现正式商业投运时,聘用方将根据服务方在节点前提供的所有服务(前提是该服务对应工作项已完成),在扣除前述阶段节点已支付的价款后,将剩余服务费用支付给服务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为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含分支机构或代表处),具有相关工商登记注册证照且尚在有效期内,提供相关国家、地区注册证件(如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或其他商业注册文件)等相关证书的复印件。不接受自然人参与。 |
2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采购文件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本采购项目采用电子招标采购方式,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供应商应当在招标公告载明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验证。凡有意参加响应者,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免费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响应文件编制加密及递交。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响应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子化投标操作路径如下:
获取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
投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投标管理;
投标助手下载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项目参加及文件下载-可下载项目。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1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4.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6年04月10日18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6年04月14日18时00分00秒
4.3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4日19时00分00秒
5.响应文件的递交和谈判
5.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响应文件。
5.2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6年04月10日18时00分00秒
5.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6日08时40分00秒
5.34谈判时间及形式
谈判时间: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2026年04月16日08时40分00秒,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谈判形式:本次采购采用录音电话远程谈判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谈判现场,澄清、说明和补正以及最终报价确认内容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明确授权进行谈判的代表及联系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在谈判期间需保持电话和网络畅通,若电话无法接通,则视为放弃谈判和最终报价的权利,谈判工作组以该供应商的第一次报价作为最终报价进行评审。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发布。
7.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违法行为处理
7.1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供应商在采购文件下载、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供应商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的IP地址、响应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的IP地址、响应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供应商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响应文件。
如响应文件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将依据南方电网公司相关规定,对相关供应商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
7.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处理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报价,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不得向采购人或者采购工作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请各供应商高度重视投标诚信,对响应文件中存在生产制造能力、服务网点、业绩(含合同、发票)等造假情形,或私下与采购工作组成员进行与报价内容有关的接触(如评审前通过电话、信息和会面等方式询问是否参加评审,请专家在评审中给予关照等)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采购人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8.异议及投诉
8.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88号新天河宾馆2楼南方电网供应商服务大厅
异议递交方式:通过传真或当面递交(传真:020-38122354)
异议递交电话:4008100100转2
8.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南方电网国际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技术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20-36623463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nwgjgyljd@csg.cn
8.3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南方电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
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78号
联 系 人:肖工
电 话:4008100100转2
10.公告的其他内容
无。
11.采购公告附件
无。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位置】
2026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