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批二级物资供应商资质能力评估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广州供电局物资供应商管理工作,建立良性竞争环境,现拟组织开展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批二级物资供应商资质能力评估工作。对供应商进行包括产品技术、生产、管理、服务等全方位的评估管理,通过评估产生合格供应商,合格供应商具备广州供电局采购相应产品的投标资格。为提高工作效率,评估工作定期集中开展。
一、评估范围
(一)本次评估范围为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登记供应商,物资类别为:
序号 |
类别 |
评估物资 |
1 |
配网设备类 |
配电自动化终端(DTU)、10kV 柱上真空断路器自动化成套设备、10kV 柱上真空负荷开关自动化成套设备 |
2 |
输电设备类 |
架空线路精确故障定位装置、架空线路在线监测装置 |
3 |
主网设备类 |
变电站380V低压配电屏 |
4 |
营销计量类 |
互感器(计量用低压电流互感器、10kV计量用电流互感器、10kV计量用电压互感器、10kV电能计量箱) |
5 |
营销计量类 |
终端(低压集抄终端设备、负荷管理终端、厂站监测终端、配变检测计量终端) |
6 |
营销计量类 |
电能表外置断路器 |
凡在我局进行以上物资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本次评估,以供应商自愿参加为原则。
(二)评估工作分为文件评估和现场评估两个阶段。文件评估工作由自愿参加评估的登记供应商提交文件评估资料,现场评估工作将在供应商生产场地实施。
(三)文件评估供应商范围:凡在2017年6月12日14:-17:00按时提交评估资料的登记供应商将纳入本次文件评估供应商。
(四)现场评估供应商范围:通过文件评估的登记供应商将纳入本次现场评估供应商。
二、评估要求
(一)请各登记供应商登录“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或“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进行评估文件下载。
(二)供应商通过文件评估后,将进行现场评估工作。纳入年度现场评估范围的,供应商在通过文件评估后,会接到现场评估的通知和具体安排,请予配合。
三、供应商资质能力评估结果应用及有效期
(一).按照南网供应商管理要求,对物资供应商按品类实行“登记供应商、合格供应商、供货供应商”三级管理。通过供应商资质能力评估的登记供应商具备升级成为合格供应商的条件,同时通过供应商产品质量送样检测的供应商升级为合格供应商。
(二).通过资质能力评估作为供应商具备参加下阶段我局对应物资的招投标的资格条件之一,同时供应商评估报告作为招投标评分的参考依据。
(3).通过供应商资质能力评估结果长期有效,除以下情况外无需重新组织评估:
1、评价供应商的相关评估标准或技术条件书发生调整,评价标准发生实质性变化的。
2、 在南网范围内受到处罚取消或限制合格供应商资格并整改完成的。
3、 在库登记供应商因发生改制、并购、重组、规模或资质变更、整改完成等重大实质性变化的。
四、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刊登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南方电网阳光电子商务网(www.bidding.csg.cn)。
(二)供应商应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评估申请所提交资料存在弄虚作假、编造伪造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评估资格,并在一年内不得再进行评估申请。现场评估时将对文件评估提供的资料进行抽查校验,如有不符,将取消评估资格。
(三)评估工作相关联系方式: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联系人:郭工
电话:020-87126024 邮箱:gzj_gys@163.com
文件评估资料提交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东圃大马路6号附楼403室。
(四)、本次供应商评估的相关资料和评估申请均免费。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招标服务中心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