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公司2023年资产评估服务品类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公告
按照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资格预审工作安排,现开展南方电网公司2023年资产评估服务品类资格预审工作。根据后续相关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结果可作为参与投标的资格条件,请各供应商高度重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品类:资产评估服务。
(二)资格预审模式:有限数量制。
(三)资格预审频次:本年度开展一轮资产评估服务品类资格预审。
(四)本轮时间安排
序号 | 工作内容 | 时间 |
1 | 资格预审公告 | 2023年4月7日-4月12日 |
2 | 供应商提出澄清问题 | 2023年4月7日-4月13日 |
3 | 澄清答复 | 2023年4月14日-4月18日 |
4 | 供应商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 2023年4月7日-5月4日17:00 (逾期提交不纳入本轮评审) |
二、资格预审申请人
(一)资格预审对象
凡有意参与南方电网公司招标采购活动,并已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完成资产评估服务品类登记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含2022年资格预审合格供应商),均可自愿参加。
(二)资格条件
1、已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完成资产评估服务品类注册登记的供应商。
2、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回收商和其他中介代理机构申请,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三、资格预审标准
南方电网公司资产评估服务品类资格预审标准分为两部分:必备条款及评分条款。本轮资格预审对标准作了部分修订,修订后的标准详见附件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服务品类资格预审标准(V2023)。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括:
1、资格预审承诺函(已固化至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
2、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对应资格预审标准的佐证材料。
五、佐证材料提交
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的,请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完成登记注册,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登记注册详见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下载中心-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供应商操作部分操作指引,自评操作指引详见附件3: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资格预审部分)。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交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须严格遵照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系统的要求,对应必备条款、评分条款指标逐项上传文件。
2、须按资格预审必备条款、评分条款开展自评工作,并提交自评结果。
3、在规定的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佐证材料及自评结果,逾期提交的不纳入该轮资格预审范围。
4、历年参加资格预审的供应商,部分佐证材料因年份原因,不满足时限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对提交的佐证资料进行全面核查,确保所提交的佐证材料无冗余信息,确保填写的数据及相关信息准确无误。如上传的佐证资料出现冗余信息、填报的数据不准确,均属于未按标准要求提供佐证材料的情形。
5、资格预审申请人如有需澄清的问题,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资格预审澄清答疑模块提出。按照公告澄清提问时间要求,逾期提交的澄清问题不予答复。
六、资格预审评审
(一)评审工作
1、资格预审委员会按照资产评估服务品类评审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评审。未通过必备条款的,不开展评分工作。
2、根据资格预审委员会提出的评审意见,南方电网公司根据需要安排现场核实。
(二)合格供应商判定方式
1、本轮合格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必备条款均通过;
(2)评价分数排名前30名为合格供应商。
(三)特别说明
1、当通过必备条款供应商不足30家时,满足必备条款要求的供应商均为合格供应商。
2、当第30名供应商评价分数相同时,以本轮资格预审自评提交截止时间为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最新《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综合得分前百家机构名单》排名靠前的优先选取;当第30名供应商评价分数相同且均不在该名单内时,以营业收入排名靠前的优先选取。
3、资格预审合格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至2024年第一轮资格预审结果发布时终止。原2022年度资产评估服务类资格预审结果相应失效。
4、本年度资格预审使用新系统开展,请资格预审申请人全面核对佐证材料信息、相关字段数据信息,并完善佐证材料资料,填报最新的数据后,开展自评并提交。因提交的佐证材料不完整,导致评审过程不满足标准要求的,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资格预审申请人自行承担。
5、建议资格预审申请人完成自评后应尽早提交(注:提交后如有佐证材料补充,可撤回自评,修改后再次提交),避免临近截止时间集中提交,出现网络拥堵,导致提交异常,无法参与本轮资格预审。
七、不符合项反馈
1、评审结束后,南网供应链集团将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发布不符合项反馈公告,不符合情况及原因通过系统点对点向相应申请人反馈。
2、如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不符合结果有异议,应在收到评审结果3日内,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模块提出,南网供应链集团统一答复。
3、评价分数不向供应商公布,不接受供应商异议。
八、结果发布
评审结果经南方电网公司审批后,南网供应链集团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发布结果公告,并向申请人反馈评审结果。
九、其他事项
1、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进行发布。
2、咨询联系方式
澄清答疑阶段过后,资格预审申请人对系统操作、标准内容、数据及佐证材料问题等存疑的,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进行业务咨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88号二楼南方电网供应商服务大厅
业务流程咨询:4008100100
3、监督与投诉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管理部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20-36621591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nwgyljd@csg.cn
4、附件
附件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服务品类资格预审标准(V2023)
附件2: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资格预审部分)
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