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网基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五项前期专题咨询服务单位评价办法(试行)》(广电办规〔2025〕19号)要求,现开展环评、水保、用地预审、社稳、自然保护地调规五项咨询服务中标单位的评价工作。中标单位履约评价结果将应用于广东电网公司35~500千伏电网基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招标、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理框架招标、水土保持评价招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招标、自然保护地规划调整的招标环节,具体应用方式以相关招标文件的说明为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结果有效期
评价结果有效期为本轮评价结果公告之日起至下一轮评价结果公告之日止。
二、时间安排
2025年履约评价时间安排
序号 | 工作内容 | 时间 |
1 | 履约评价工作 | 2025年12月23日-12月29日 |
三、评价对象
受建设单位(不含广州局)委托提供相关业务并在2025年取得批复成果的电网基建项目五项咨询服务单位。
四、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以点对点形式发送至受评单位联络人处。
五、附件
附件1:电网基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评价、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自然保护地规划调整咨询单位评价评分标准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