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广州供电局供应商履约评价工作,确保评价过程的客观公正,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履约评价业务指导书》的相关规定,广州供电局拟组织各专业部门开展2025年度承包商和服务商的履约评价工作。此次评价旨在通过合同签订与履行的全过程,客观评估供应商的表现,进一步加强供应商的信用和绩效管理,促进供应商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现将履约评价相关工作要求和评价标准公示如下:
1. 评价对象
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与广州供电局存在合同履行关系的所有供应商,包括承包商和服务商。
2. 评价主体
广州供电局各类工程和服务的专业管理部门及使用单位。
3. 评价范围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与广州供电局发生合同履约的供应商。
4. 评价标准及评分细则
按照各专业线服务商和承分包商的履约评价评分细则执行,具体详情见附件。
5. 公示期
本次评价标准公示期为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反馈。
联系人:曾妍孜、陆志浩
联系电话:020-87126435、020-87120621
邮箱地址:gylzxlypkb@guangzhou.csg.cn
特此通知。